给基金委的建议[url=http://control.blog.sina.com.cn/admin/article/article_edit.php?blog_id=6257fa7c0102w1km][/url]
现在,一经发现,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似乎越来越重。很多单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便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这个责任承担者多是项目或课题的负责人。
一个项目或课题的申请,不论成功与否,绝大多数凝聚着项目申请者(包括参与人)的巨大心血。一旦前期的或项目产生的成果被认定为不遵守学术规范,通常会被终止、被撤销,甚至相关情况还会被通报到所在单位,所有参与者都为此承受很大的心理负担。
而对于各项目基金委而言,每年会对准备资助的项目进行公示,部分目的在于有人发现其中的问题申报,并进行举报。“举报人”就必须满足一些条件,如“举报人”必须知道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和所有参与人,并看过负责人及所有参与人的前期成果,或项目所产生的成果。
对于一个项目负责人而言,根本无法保证自己有防止项目参与人不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能力。甚至,如果对项目组成员强调要遵守学术规范,恐怕还会被项目组其他成员误解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
现在,已经有很好用的文章查重软件。建议各项目基金委:
在项目申请和结项时,要求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提供自己所列示前期研究成果或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的查重证明。
各基金委提出查重标准,满足标准的才具有申请资格,才能结项。
虽然,目前的查重软件不能查出所有的“抄袭”,但至少可以杜绝一部分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