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君和B君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而他们都有意辞职出来合伴创办一家小型的公司.当然A君和B君都是心胸宽广,工作经验也很丰富的人.这两位人士各出资50%等,两人当初协议的利润分配也就由此也分配为50%.而过了半年,A君却觉得当初就不该如此的协议利润分配,因为公司的75%左右的营业所得都是A君做出来的成绩,而B君虽然也是兢兢业业,却在能力上远远不如A君.
这里有一个讨论点:A君想和B君重新协议利润分配.但当初已经协议写各得利润50%,现在再重新去提议这个问题,该不该要重新讨论.如果不重新协议,那么以后就一直这样分配,那么A君就觉得自己做那么辛苦太不值了.而且在重新协议的过程中还要注意些什么?(在这一次重新协议中再有遗漏的话,下一次要再重新协议是很难说的)
各位有兴趣的朋友,请给一些意见,让我能从朋友们给的意见之中得到启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7 17:04:1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