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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9
民声123网友贴了个转帖,大意说,新闻记者应当客观、公正地报道,但现在很多不是这样的,因为利益驱动而不遵循原则。提出的办法也不过是老生常谈的“监督”。
其实,原则归原则,如果该原则没有可执行性,一切都是白搭。
那么,怎样才能使原则有可执行性呢?
我们用经济学原理做一番分析。
大家都知道,一种产品的市场中,总有两方:买方和供方。新闻记者就是新闻市场中的供方,广大受众则是买方。
供方故意提供劣质的后验商品,那么,买方在验证后知道了真实情形,该怎么做呢?除了手投票机制(这个比较接近于坊间所传说的监督)外,对供方的最严厉的制裁,是脚投票机制,“俺惹不起,还躲不起啊”,不再买你的货,大家都不买你帐,看你最后把货卖给谁?这里说个趣闻,有个胶片公司叫乐凯,当年在中国市场上,胶片就那么几家在卖:外国的柯达、日本的富士和樱花,接下来就是本土的乐凯了。可惜,乐凯技不如人,胶片粗制滥造,消费者用这胶片洗出像来,不清晰不说,色气也不正,没多少日子还掉色。乐凯的销售局势便可想而知了,那是一落千丈,没人问津了。这并不有趣,有趣的是乐凯公司的老总在接受电视采访时说了一番话:乐凯是一个民族产业,而消费者放着本土产品不买,却去使用外国产品,是不爱国的表现。当年俺看到这里,差点没笑喷。你技不如人你就老老实实地练内功就是了,你怪罪消费者,扣大帽子,这只能凸显你无能。最近还好,那么多消费者跑国外买小商品,似乎只有民间自干五给消费者贴不爱国标签,没有公司老总、ZF官员出来说话了。
消费者脚投票,这是经济学里的通俗说法,正式的说法就是消费者主权、消费者选择权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消费者虽有选择权,可是有些情形下,他们只能在一家公司垄断的情形下选择:买这家公司的产品或不买。这大大限制了消费者主权。怎么办?
还是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真正落实消费者主权,必须扩大消费者的选择空间,在供方内部引入竞争,打击垄断。这个道理很简单,A公司质次价高,消费者还可以选择物美价廉的B公司,即便现有企业都搞质次价高,潜在的竞争者可以自由进入市场,形成以其高质量招揽顾客的态势,假冒伪劣者依然无处遁形。消费者的脚投票与生产者之间的竞争相结合,就会有清除假冒伪劣、质次价高的奇效。引入市场竞争,在经济学里的正式说法是企业有自由进出权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消费者选择权受限制,多半是企业自由进出权受限制而造成的。所以,反垄断对消费者来说,通俗地讲是可以当饭吃的。在中国,做为消费者还在维护垄断者的利益而狂呼滥喊的,是越来越少了,这是个进步,至于垄断的卖方高呼各种各样的口号,你只需理解他的立场就可以了。
回到新闻记者的问题上来。怎么才能落实报道的客观、公正呢?把它交给公权力机构进行管制?殊不知管制者也是垄断者啊。所以,按照经济学原理,针对新闻市场的产品质量,唯有一途:归还民众在新闻市场上的自由进出权。消费者会鉴别,那些新闻记者和媒体总说谎,那就脚投票离开它,让它不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就活不下去。
空洞的“监督”以及垄断者自我监督,那是蒙人玩的。还不如四个字:新Z闻Z自Z由。你要问我可能吗?我说,我只负责指路,至于可能不可能,就看众人的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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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9 14:14:50
谢许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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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 17:07:37
都不过是些叶公好龙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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