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标准住宅定价技巧:
1. 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
设销售收入总额为X,
设不含息建造成本为Y。
则有:
按照建造成本10%计算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0.1Y;
财政部规定的加计20%扣除额为0.2Y;
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为:
X×5%×(1+7%+5%+2%) = 0.057X
根据税法当增值率不超过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则有:
[X-(1.3Y+0.057X)]÷(1.3Y+0.057X)=<20%
解得X =< 1.67454Y
即:当售价小于等于建造成本的1.67454倍时免征土地增值税,1.67454为普通住宅“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
2. 高收益最低定价系数: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我们可以得到当售价大于等于建造成本的1.80138倍时利润随售价的增加而增加最有效,1.80138为普通住宅“高收益最低定价系数”。
用图表示如下:
免交土地增值税 | 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 | 税负重、利润少 | 高收益最低定价系数 | 相对税负轻、利润高 |
X=<1.67454 | X=1.67454 | 1.67454 | X=1.80138 | X>1.80138 |
二、非普通标准住宅定价技巧
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
根据税法当增值率小于等于0时不征土地增值税,
则有:
[ X-(1.3Y+0.057X)]÷(1.3Y+0.057X)=<0
解得X=<1.37858Y
即:当售价小于等于建造成本的1.37858倍时不征土地增值税,1.37858为非普通住宅“免税临界点定价系数”。
(来源:中国房地产财税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