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民众对于贪污问题抱有错误的看法,而且我近来对政府部门进行了相当程度的观察,所以我决定来讲述政府的性质和贪污的本质。
一般的看法是贪污是害了人民,而学生们也是经常把矛头指向贪官污吏的,民众总是以为自己是贪污的受害者,而对惩治贪污的呼声最高。但是我认识贪污是与民众无关的事情,贪污问题只是统治阶级内部的事情。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决定从股份公司说起。譬如一家股份公司,有两个参股人A和B,B把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据为己有,这与公司员工有关吗?显然没有!因为员工的收入是劳动的报偿,假如B贪污了公司的财产,是指侵吞了公司股份,这部分股份本来应该属于A的,所以B的贪污损害的是A。
国家官员的贪污与股份公司是类似的性质。为了说明这点,我先说明国家税收与股息收入类同的地方。首先,对股份公司来说,一个人占有的公司有多大,那么他就可以获得多少收入,也就是说他的收入与股份公司的大小成正比例,而国家的税收也是这样的,我国的增值税是17%,也就是说我国政府从国民经济中抽取了17%的份额,其二,这个人的收入还与公司的生产力有关,公司的生产力越高,利润越多,他的收入也越多,而目前世界各国政府中,发达国家的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0%以上,而落后国家的税收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以下。
从以上关于税收的分析可以看出,政府的税收是对国民经济的剩余价值的攫取,一个国家越落后,那么可供攫取的剩余价值越少,所以税收的比重也越低,一个国家越发达,那么可供攫取的剩余价值也越多,所以税收的比重也越高。又据我国的某位专家研究,我国政府的官员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唐朝时是300人养一个官员,现在则是十几个人养一个官员了,这也说明,是由于剩余价值的增多,导致官员的增多,如果我国还处于非洲那样的落后状态,那么我国这么多的政府官员会被饿死的。
从以上分析可以证明,政府具有和股份公司类似的性质,所以官员的贪污是对于其他官员的损害,而不是对于民众的损害。
以上从理论上分析了贪污的本质,下面让我们看一下具体的情况。据我所知,如果严格追究,贪污是普遍存在的,譬如,如果领导到下面调查,下边给领导每人送一箱葡萄酒算不算贪污?如果逢年过节,单位集体挪取资金为单位的成员购买福利算不算贪污?实际上,我们发现这种情况从来没有被视为贪污。特别是,目前我国政府允许地方政府用地方财政给官员发放阳关工资,这种阳关工资,在某些地方还被分类为车贴,房贴,等等。显然这种地方政府用不断扩大的税收发放阳光工资的行为和股份公司给股东发放股息是类同的。但是在一个最基层的单位内部福利,到地方政府的阳光工资,再到国家财政的基本工资,都不过是一层层的分红体制。
目前,我国存在的贪污现象极端严重,包括很多富裕的村庄,官员集体勾结,侵吞公共财产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极少被惩治,为什么呢?如果仔细发现,就是这种贪污是每个官员都有份的,分红的依据,一般以官位的大小有所区别,但是不会出现某人分不到的情况。譬如我知道一次事件,某会计从村子征用一块土地建小型工厂,这块土地被以很便宜的价格给了他,所以他就给每个当官的以煤球回报,其中支部书记是500块煤球,村长400块煤球,治安和保管各300块煤球,实际上村一级政府就是这五个人是所有会议的必然成员,妇女主任经常不参加会议,所以没分到。
一个明智的官员,绝对知道好处要大家共享的必要性,只有那些愚蠢的官员,才会把公产独吞,譬如就是这位征用土地的会计,后来独自侵吞了3万款项,结果此事被当官的说了出去,结果遭到村民围攻,要杀了他全家,迫使他养了大狼狗保护自己,后来他不得不搬到城市里去住,去年终于得癌症死掉了。
一个官员对于村民的大肆搜刮,是损害了以后继续剥削村民的能力,间接损害了其他官员的利益,而他对政府税收的独吞,则是直接损害了别的官员的利益。由于我国的村民不可能去调查政府的财政使用情况,所以即使官员贪污,也不会有人知道的,除非是内部有人跟群众说明,而如果这位想贪污公产的官员,给每个人都分一份,而且相对公平(我是指按官位大小有一定差别,但不能太悬殊),那么就不会有人把事情捅出去的。贪污问题的出现,都是官员内部矛盾导致的。
正常的贪污状况,如果是村一级的贪污,一般会照顾到乡镇的领导,有的可以直达市级的领导,而这些市级的领导会在自己贪污时照顾到省一级的领导。目前,如果一个人能够把市级领导打点好了,即使贪了很多,那么也很不容易出事的,当然村民要杀他除外,我是说不会受到法律惩治。理由是如果被告发,市长会让人把该案子定为小案子,这个案件就在基本法院审理,起诉人可以再次起诉两次,则分别在市级中级法院和省级高级法院审理,这些法院都可以通过省长和市长的关系搞定的。
我国政府处理上海的陈良宇事件 ,不应该被视为利民的好事,而某些人说陈良宇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是很对的。一个政府的官员,最忌讳的就是搞内部斗争,企图独吞利益,或者支持错误的党派。又,我国政府一次次的惩治贪污的案件,也不过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以便于保证国家的税收。我国中央政府一次次的税收改革,都是为了平衡内部官员之间的收益的结果。
综上所述,官员的贪污事件,应该被视为官员内部的事件,是与人民群众无关的事件,因为官员才是国家财产的所有者,拥有对国家财产收益的实际享用权,这种实际享用权实际上等同于所有权。无论官员是否贪污,政府的政策都是以尽可能提高自身的收入为目的的,官员贪污与否不会对群众的生活造成影响。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和一个贪污腐败的政府都从群众那里获得相同的收入。所以所谓的惩治腐败,以及发动群众检举腐败,大概不过是政府官员平衡内部利益的举措。一个地方的腐败案件越多,说明该地的官员内部分配越不均匀,一个地方的腐败案件越少,说明官员内部非常和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4 11:55:25编辑过]
lz的观点是不是官员普贪的情况下就是河蟹世界了?也不用检举揭发贪污了?
本末倒置的观点
国家财产怎么就成官员的了?
如果国家给每个人每人每年3万元工资,然后每个人又偷偷拿了1万元,这叫做贪污。但是现在国家给每个人发了4万元,没有人偷拿钱了,就不叫贪污了。
基于以上理由,现在地方上用财政盈余给地方官员发阳光工资和车贴。而财政收入占国民经济的额度是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上升的,所以地方政府用于发放阳光工资的钱是越来越多。在上海等地,阳光工资是每年5万多,在山东的中等发达城市,阳光工资是每年两三万,在山东的贫穷县,每年的阳光工资是每年五千。
这些增加的财政收入并不会发放到人民手中,而是以各种形式(如果国家不允许发,那么是以法律上规定的贪污的形式,如果国家允许,是以补贴的形式)发到政府官员手中了。正和企业发展的红利是归股东所有,而员工基本没分一样,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属于官员的一种红利。
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讲,官员占有了国家经济发展的剩余价值。
LZ的思维是导致中国贪官不断的根源。
因为贪官是的人民的收入下降这是很明显的问题。假如是一个廉政的政府,政府的税收和各种名目的收费就会相应减少,人民的总收入就会增加。
国家的财产应该是属于人民共有的,如果现在不是这样,那是因为普遍贪汚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改变的现状,不是一个被认为正常的现状。
中国必须走国家财政收入和使用受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制才能真正杜绝国家财产滥用和贪污。每个地方政府的财政使用也应该由地方人大审议决定才对。目前中国没有做到这点,但必须朝这个方向发展才对。
LZ的思维是导致中国贪官不断的根源。
因为贪官是的人民的收入下降这是很明显的问题。假如是一个廉政的政府,政府的税收和各种名目的收费就会相应减少,人民的总收入就会增加。
国家的财产应该是属于人民共有的,如果现在不是这样,那是因为普遍贪汚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改变的现状,不是一个被认为正常的现状。
我的确希望我的思维是导致中国贪官不断的根源,可惜我毕竟不是上帝,还没有这么大的能嫩,如果我果真有这能嫩,那么我早就贪成中国第一大富翁了。
我不是在讨论中国应该如何,我讨论的是中国的现状,在这种现状下,一个普通人所面对的现实是什么。我认为一个贪官的最优策略是占有自己应得的那点股份,而不是和别的贪官抢,而即使贪官们彼此抢了,也与老百姓无关,因为官员们抢不抢,自己的收入并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这就好比公司的股东彼此争夺,与工人是无关的一样。
当然如果说你是一个强大的社团,你有能力改变现状,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LZ的思维是导致中国贪官不断的根源。
因为贪官是的人民的收入下降这是很明显的问题。假如是一个廉政的政府,政府的税收和各种名目的收费就会相应减少,人民的总收入就会增加。
国家的财产应该是属于人民共有的,如果现在不是这样,那是因为普遍贪汚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改变的现状,不是一个被认为正常的现状。
我的确希望我的思维是导致中国贪官不断的根源,可惜我毕竟不是上帝,还没有这么大的能嫩,如果我果真有这能嫩,那么我早就贪成中国第一大富翁了。
我不是在讨论中国应该如何,我讨论的是中国的现状,在这种现状下,一个普通人所面对的现实是什么。我认为一个贪官的最优策略是占有自己应得的那点股份,而不是和别的贪官抢,而即使贪官们彼此抢了,也与老百姓无关,因为官员们抢不抢,自己的收入并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这就好比公司的股东彼此争夺,与工人是无关的一样。
当然如果说你是一个强大的社团,你有能力改变现状,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3-14 16:24:50编辑过]
LZ的思维是导致中国贪官不断的根源。
因为贪官是的人民的收入下降这是很明显的问题。假如是一个廉政的政府,政府的税收和各种名目的收费就会相应减少,人民的总收入就会增加。
国家的财产应该是属于人民共有的,如果现在不是这样,那是因为普遍贪汚的结果,这是一个需要改变的现状,不是一个被认为正常的现状。
我的确希望我的思维是导致中国贪官不断的根源,可惜我毕竟不是上帝,还没有这么大的能嫩,如果我果真有这能嫩,那么我早就贪成中国第一大富翁了。
我不是在讨论中国应该如何,我讨论的是中国的现状,在这种现状下,一个普通人所面对的现实是什么。我认为一个贪官的最优策略是占有自己应得的那点股份,而不是和别的贪官抢,而即使贪官们彼此抢了,也与老百姓无关,因为官员们抢不抢,自己的收入并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这就好比公司的股东彼此争夺,与工人是无关的一样。
当然如果说你是一个强大的社团,你有能力改变现状,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想提醒你的是如果官员抢老百姓的,把老百姓的股份拿来,那是不犯法的。
但是如果官员把属于别的官员的那份拿来了,他需要等着坐牢。
官员不受老百姓制约,但是受官员制约。在一个单位内部,如果官员敢于侵吞别的官员的利益太过分的话,就有别的官员去告发了。
经济学上有个边际成本和机会成本.简单的说你的钱打算投资很有前景的事业,可惜被你哥或姐挪用了,那你这机会呢?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如果一部人非常占用了,就会造成投入不足,成本徒升,那会什么结果?所以不管在什么经济体内必须从严的,显然我们现在的法律监督是比较宽松的.
经济学上有个边际成本和机会成本.简单的说你的钱打算投资很有前景的事业,可惜被你哥或姐挪用了,那你这机会呢?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如果一部人非常占用了,就会造成投入不足,成本徒升,那会什么结果?所以不管在什么经济体内必须从严的,显然我们现在的法律监督是比较宽松的.
您显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吗?照你这么说,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利润是工人的钱了,股东分配股息就是剥削工人。
财政不是纳税人的钱,而是政府的钱。政治理论上的确是说,官员是劳动人民的雇员,但是你反过来理解,说劳动人民是政府的雇员也是对的。
再说了,假如你是政府的官员,你会让人民群众监督你,以便于自己少拿钱吗?但是你爹同僚肯定能看到你拿了多少钱。你不想让他们监督都不行。
我想任何一个聪明人看到好处,都不会把这个好处让给别人的。所以官员不会主动把好处让出来,而如果人民群众如果不组织起来也没有和官员讨价还价的资本。不要期望官员会主动进行民主改革。
基本的立脚点就错了,你在股份制公司贪污,公司资产受损失,那么我的盈利就会减少,直接影响我的股东分红和财产,国家同理,国家税收是全民所有,最后用到全民生活水准的提高上,你贪了钱,我就少了钱,我当然不能容忍有人偷我钱,这还用说么?
不知道你哪看来的,利润是资本家雇佣工人工作的原动力,工人应该感谢剩余价值,如果没有剩余价值,你更本就不可能有被雇佣的机会。利润是完完全全属于企业主的。而税收存在的意义是平衡因为剩余价值带来的贫富差距,TVA是17%,对企业来说还有社会分摊税,等等税收。什么叫是政府的钱,政府又不生产又不销售哪来的钱?
不知道你哪看来的,利润是资本家雇佣工人工作的原动力,工人应该感谢剩余价值,如果没有剩余价值,你更本就不可能有被雇佣的机会。利润是完完全全属于企业主的。而税收存在的意义是平衡因为剩余价值带来的贫富差距,TVA是17%,对企业来说还有社会分摊税,等等税收。什么叫是政府的钱,政府又不生产又不销售哪来的钱?
财政收入是政府雇佣人民工作的原动力,人民应该感谢财政收入,如果没有财政收入,你根本没有工作的机会。财政收入是完完全全属于官员的。什么叫做利润?资本家又不生产又不销售哪来的利润?
显然这位的逻辑和思维真是好差劲。资本家有理由拿工人的钱,官员就不能拿群众的钱吗?没有资本的利润,就没有资本家,工人就找不到工作,同样没有财政收入,就没有政府的官员,社会就会成为一团乱麻。不过社会成为乱麻,照样有依靠剩余价值为生的人,譬如土匪。土匪并不是老抢东西的,把老百姓抢死了以后就没的抢了,所以土匪隔段时间抢一次,同样是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标的,他们不会威胁人口的在生产趋势,不会杀光人口的。
只要有资源,就有以此为生的物种,草的生长太茁壮而安闲,大自然就造出了羊来吃草。羊吃得安闲,很快就吃饱了睡大觉,大自然就造出了狮子来追赶它。狮子经常追赶羚羊,捉不到羚羊就饥肠辘辘,所以大自然就不再造新物种了。
人也是这样,依靠剩余价值为生的阶级是随着剩余价值的发展而发展的。产生了剩余价值,就产生了剥削阶级,剩余价值越多,剥削阶级就越多。
如果你非要说利润是资本家的,财政收入是纳税人的,那么我还要为青草和羚羊争取公平呢!!!
不知道你哪看来的,利润是资本家雇佣工人工作的原动力,工人应该感谢剩余价值,如果没有剩余价值,你更本就不可能有被雇佣的机会。利润是完完全全属于企业主的。而税收存在的意义是平衡因为剩余价值带来的贫富差距,TVA是17%,对企业来说还有社会分摊税,等等税收。什么叫是政府的钱,政府又不生产又不销售哪来的钱?
财政收入是政府雇佣人民工作的原动力,人民应该感谢财政收入,如果没有财政收入,你根本没有工作的机会。财政收入是完完全全属于官员的。什么叫做利润?资本家又不生产又不销售哪来的利润?
显然这位的逻辑和思维真是好差劲。资本家有理由拿工人的钱,官员就不能拿群众的钱吗?没有资本的利润,就没有资本家,工人就找不到工作,同样没有财政收入,就没有政府的官员,社会就会成为一团乱麻。不过社会成为乱麻,照样有依靠剩余价值为生的人,譬如土匪。土匪并不是老抢东西的,把老百姓抢死了以后就没的抢了,所以土匪隔段时间抢一次,同样是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标的,他们不会威胁人口的在生产趋势,不会杀光人口的。
只要有资源,就有以此为生的物种,草的生长太茁壮而安闲,大自然就造出了羊来吃草。羊吃得安闲,很快就吃饱了睡大觉,大自然就造出了狮子来追赶它。狮子经常追赶羚羊,捉不到羚羊就饥肠辘辘,所以大自然就不再造新物种了。
人也是这样,依靠剩余价值为生的阶级是随着剩余价值的发展而发展的。产生了剩余价值,就产生了剥削阶级,剩余价值越多,剥削阶级就越多。
如果你非要说利润是资本家的,财政收入是纳税人的,那么我还要为青草和羚羊争取公平呢!!!
不知道你哪看来的,利润是资本家雇佣工人工作的原动力,工人应该感谢剩余价值,如果没有剩余价值,你更本就不可能有被雇佣的机会。利润是完完全全属于企业主的。而税收存在的意义是平衡因为剩余价值带来的贫富差距,TVA是17%,对企业来说还有社会分摊税,等等税收。什么叫是政府的钱,政府又不生产又不销售哪来的钱?
财政收入是政府雇佣人民工作的原动力,人民应该感谢财政收入,如果没有财政收入,你根本没有工作的机会。财政收入是完完全全属于官员的。什么叫做利润?资本家又不生产又不销售哪来的利润?
显然这位的逻辑和思维真是好差劲。资本家有理由拿工人的钱,官员就不能拿群众的钱吗?没有资本的利润,就没有资本家,工人就找不到工作,同样没有财政收入,就没有政府的官员,社会就会成为一团乱麻。不过社会成为乱麻,照样有依靠剩余价值为生的人,譬如土匪。土匪并不是老抢东西的,把老百姓抢死了以后就没的抢了,所以土匪隔段时间抢一次,同样是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标的,他们不会威胁人口的在生产趋势,不会杀光人口的。
只要有资源,就有以此为生的物种,草的生长太茁壮而安闲,大自然就造出了羊来吃草。羊吃得安闲,很快就吃饱了睡大觉,大自然就造出了狮子来追赶它。狮子经常追赶羚羊,捉不到羚羊就饥肠辘辘,所以大自然就不再造新物种了。
人也是这样,依靠剩余价值为生的阶级是随着剩余价值的发展而发展的。产生了剩余价值,就产生了剥削阶级,剩余价值越多,剥削阶级就越多。
如果你非要说利润是资本家的,财政收入是纳税人的,那么我还要为青草和羚羊争取公平呢!!!
啥叫剥削?累死在办公室的老板算不算剥削?大锅饭天天不做什么事就可以拿工资的人算不算被剥削?
楼主这番理论应该是讲给贪官听的,如果用来劝说普通老百姓肯定是相形见拙的。
如果试图将所有公民的财富微分到每个人身上,然后再去辩解贪污对每个人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甚至没有影响的,首先逻辑上就错了。
基于楼主的逻辑,国家财富的大股东是谁?----是政府官员
国家财富的所有者是谁?大股东
国家财富的支配者应该是谁?大股东
这个逻辑假设正确吗?
国家财富的大股东是财富的创造者,在供求经济中政府官员创造财富吗?创造价值吗?创造剩余价值吗?
那么谁是财富的创造者?-----全体公民!
那么全体公民才是国家财富的大股东,所有者及支配者。政府官员只是雇员,即使拥有支配财富的权利也是有限的,合法的,经所有者批准的。
贪污首先就是无节制的,违法的,全体公民所不能接受的。
就好比公司的经理应聘成功之后就吞噬公司股份,吞噬大股东利益,强夺股东的权利。这种做法有为其辩解的余地吗?
我们可以面对现实,但绝不是向现实妥协。
现在很多人就是搞一些谬论来吸引眼球,何必呢???
什么没有关系,经济是全体国民创造的,怎么就只能官员独享??虽说现在现实也许是这个样子,但这是不合理非正义的,我们是想着如何改变现实,如果每个人都认为这与自己无关,那么这个现实永远不会改变的。退一步说,如果官员不贪的话,那么这部分财富肯定会用在民生或其它上面,不会凭空消失吧???
中国人最大的劣根性就是太驯化,没有一点叛逆性,强者欺负弱者被认为是应该的,无能为力的,所以这种状况现在依然没有改变。
想起当年小日本南京大屠杀的时候,一条长队的中国人在日本人的“监督”下,个个都是自觉的跳下日本人给他们准备好的万人坑。
不知道你哪看来的,利润是资本家雇佣工人工作的原动力,工人应该感谢剩余价值,如果没有剩余价值,你更本就不可能有被雇佣的机会。利润是完完全全属于企业主的。而税收存在的意义是平衡因为剩余价值带来的贫富差距,TVA是17%,对企业来说还有社会分摊税,等等税收。什么叫是政府的钱,政府又不生产又不销售哪来的钱?
财政收入是政府雇佣人民工作的原动力,人民应该感谢财政收入,如果没有财政收入,你根本没有工作的机会。财政收入是完完全全属于官员的。什么叫做利润?资本家又不生产又不销售哪来的利润?
显然这位的逻辑和思维真是好差劲。资本家有理由拿工人的钱,官员就不能拿群众的钱吗?没有资本的利润,就没有资本家,工人就找不到工作,同样没有财政收入,就没有政府的官员,社会就会成为一团乱麻。不过社会成为乱麻,照样有依靠剩余价值为生的人,譬如土匪。土匪并不是老抢东西的,把老百姓抢死了以后就没的抢了,所以土匪隔段时间抢一次,同样是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标的,他们不会威胁人口的在生产趋势,不会杀光人口的。
只要有资源,就有以此为生的物种,草的生长太茁壮而安闲,大自然就造出了羊来吃草。羊吃得安闲,很快就吃饱了睡大觉,大自然就造出了狮子来追赶它。狮子经常追赶羚羊,捉不到羚羊就饥肠辘辘,所以大自然就不再造新物种了。
人也是这样,依靠剩余价值为生的阶级是随着剩余价值的发展而发展的。产生了剩余价值,就产生了剥削阶级,剩余价值越多,剥削阶级就越多。
如果你非要说利润是资本家的,财政收入是纳税人的,那么我还要为青草和羚羊争取公平呢!!!
笑话,资本家不生产,工人哪来的工作,哪来的剩余价值?很显然,你混淆概念的本事更厉害,或者你是完全不懂。资本家的收入建立在私产上,使得资源投入是社会效益最大化,马克思都没说剩余价值是剥削的产物,请看原版!而国家存在的意义是建立制度减低交易费用。还是关于私产的问题。你如果抽象想想不出来,具体点傻点的就是,你出钱出资源请工人生产鞋子卖15快5快是成本,3块是工人工资,3块给政府4块你放进口袋。工人拿钱因为鞋子是他生产的,政府拿钱是要维持一个稳定的环境,而你拿钱是因为生产鞋子所需的所有资源是你的!同样,去看私产。现在政府官员拿了你的钱,不但不帮你维持环境,还拿去买房包2奶。如果是工人拿钱不做事,你肯定不肯,因为你资源浪费了。但官员拿钱,你楞觉着拿的对应该拿符合自然进化论。
其次,剥削阶级,你要觉着拿3块你被剥削了,你完全可以不干,现在你边求着工作边做边拿钱边觉着自己在受剥削,你苦不苦?在法国,一切资源属于国家,资本家要占有可以,需要缴纳很重的税,而这些税转化成福利的形式回来人民手中。多完美的私产与制度相协调。而中国在混淆意识形态,一边说自己是社会主义,一边做着资本主义的事,一边说符合中国特色,于是这种特色早就了一批又一批有权有钱的政府官员,于是出现了你所说的贪污成了官员内部事件,因为人民的权利在混淆的意识形态下丧失的干干净净。至于贪污的本质建议你去查英文字典或者法文字典如果你中文字典看不明白的话@
若把国家比作股份公司的话,人民显然就是一个个小股东,而政府官员就是我们聘请的管理人员,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委托人——代理人关系,官员因为名义工资较少而缺乏激励,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贪污就不可避免了。另外,我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发达国家的官员比例好像是比中国低的,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健全,很多事都得靠政府,比如美国存在很多的民间组织,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政府的某些责任。
若把国家比作股份公司的话,人民显然就是一个个小股东,而政府官员就是我们聘请的管理人员,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委托人——代理人关系,官员因为名义工资较少而缺乏激励,再加上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贪污就不可避免了。另外,我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发达国家的官员比例好像是比中国低的,因为中国的市场经济还不健全,很多事都得靠政府,比如美国存在很多的民间组织,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政府的某些责任。
我姥姥曾经跟我说,地主都是好人,乐善好施,地主养穷人,没有地主,穷人们都就饿死了,是地主允许穷人在他的地上干活,穷人才饿不死的。
你说人民显然是一个小股东,理由何在呢?因为法律上规定的?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国家的股东,要先看看股份公司的里股东的实际权力,然后再比较一下实际政治生活中谁具有类似于公司股东的实际权力吧。
名义上的股东我不信,就好比国家官员有很多名誉博士似的。
楼主这番理论应该是讲给贪官听的,如果用来劝说普通老百姓肯定是相形见拙的。
如果试图将所有公民的财富微分到每个人身上,然后再去辩解贪污对每个人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甚至没有影响的,首先逻辑上就错了。
基于楼主的逻辑,国家财富的大股东是谁?----是政府官员
国家财富的所有者是谁?大股东
国家财富的支配者应该是谁?大股东
这个逻辑假设正确吗?
国家财富的大股东是财富的创造者,在供求经济中政府官员创造财富吗?创造价值吗?创造剩余价值吗?
那么谁是财富的创造者?-----全体公民!
那么全体公民才是国家财富的大股东,所有者及支配者。政府官员只是雇员,即使拥有支配财富的权利也是有限的,合法的,经所有者批准的。
贪污首先就是无节制的,违法的,全体公民所不能接受的。
就好比公司的经理应聘成功之后就吞噬公司股份,吞噬大股东利益,强夺股东的权利。这种做法有为其辩解的余地吗?
我们可以面对现实,但绝不是向现实妥协。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人是财富的创造者,但是工人并不是大股东,所以你的“国家财富的大股东是财富的创造者”并不正确。我只指出这一点,你后面的逻辑根本不对。
现在很多人就是搞一些谬论来吸引眼球,何必呢???
什么没有关系,经济是全体国民创造的,怎么就只能官员独享??虽说现在现实也许是这个样子,但这是不合理非正义的,我们是想着如何改变现实,如果每个人都认为这与自己无关,那么这个现实永远不会改变的。退一步说,如果官员不贪的话,那么这部分财富肯定会用在民生或其它上面,不会凭空消失吧???
中国人最大的劣根性就是太驯化,没有一点叛逆性,强者欺负弱者被认为是应该的,无能为力的,所以这种状况现在依然没有改变。
想起当年小日本南京大屠杀的时候,一条长队的中国人在日本人的“监督”下,个个都是自觉的跳下日本人给他们准备好的万人坑。
你觉得股份公司的盈余如果不分给股东的话,这笔钱会分给工人?你的逻辑明显有问题,就好比说你饿了,你眼前有好饭,你却不吃,要让给别人一样。股东不是慈善家,股东也不是利他主义者,所以有钱他绝对不会不想要的。
正如公司的股东一样,国家的财政收入官员不分掉的话,留着再发给人民,为啥,为了赚个好名声吗?如果官员有钱不瓜分,却想着让给别人,你不会觉得他神经有问题吗?你不觉得如果官员都这样的人,经济学都需要改写了吗?所以我劝你别搞笑了。官员瓜分财政收入,只不过是个瓜分形式的问题,而不存在瓜分不瓜分的问题。而这也就是我这篇文章的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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