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loo 发表于 2016-3-2 16:28 
这个问题问的很好,文章中后半部分的“简单说,两种不同劳动,是根本无法说清楚怎样是相等怎样是不相等的, ...
你去否定斯密在第五章的价值概念就是了,我只是复述了他的意思而已。
他在第五章这样定义价值。一货物的价值乃是其可换购或可支配的(他种)劳动量。
你举的那些例子无效。
交换价值,乃是两样不同的事物的交换比例。你把价格掺入进来,并不能说明你要说明的东西。
我们设定物A与物B一次交换的比例是1:6。
把货币引进来,把物物交换割裂,就变成了两笔买卖。
先是第一笔,一单位A卖出,换回100元。若物物交换比例还是维持1:6,则第二笔买卖,也就是100元支出,买进6单位B。这时你说这是“等价交换”,其实是不对的。货币总量膨胀了,第一笔交易可以换回150元,再用150元换回6件B,这还是等价交换吗?货币总量缩小了,道理相同。货币在这里纯然为一个媒介而已,1单位A的劳动是否等于6单位B的劳动这样的问题,依然还是个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