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评《对“学术道德”的深层思考》
一、原文认为,“学术的社会价值就在于其原创”
原创的文章,而且是观点确有见识、研究有拓展、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前沿性、可操作性、创新性的好文章太少了。试问一下,哪位同仁敢说自己的文章是原创,且也同时符合以上所说的质量指标的各条呢?很多同仁的文章,尽管也可能发在各种权威媒体上,恐怕究其本质,也不过是以“翻译”或“改译”见长罢?!另外像那些看似原创,但纯属个人之见,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前沿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为创新而创新的所谓“原创”文章,也为数不少啊!这些比之那些“翻译”之作,恐怕更误人。更需要我们大家以“火眼金睛”去识别。
二、原文认为,“建议对重大科研成果采取一次性“物质鼓励奖”的办法,这样才有可能转变为“后继有成果”的良性循环”
提法是不错,但毕竟要有人坐在那种带头人的岗位上,院士只是带头人的最高形式而已。这种一次性的奖励办法最终还是解决不了谁在这个岗位上的问题。我的建议是(以下摘取自本人论文中的一段http://zhengyugangyc.blog.bokee.net/bloggermodule/blog_viewblog.do?id=2036493)——
对实际技术带头人,进行本团队人才培养的工作量计算公式为:人才培养工作量=职务月预定标准工作量+归其直接指导及培训的本团队医生的总标准工作量×技术分享系数。
应说明的是,实际技术带头人不以是否已获得行政部门颁发的“带头人”之类的证书为要件,而是指具某方面技术专长或经验,该技术或经验是其他人所暂不具有,并通过实践已取得较好效果,现需要进一步推广应用,及让更多的人员掌握而有利于本学科发展。
在上述这两个工作量计算公式里,从计算构成部分看,前者体现的是管理者和实际技术带头人从事管理与技术指导工作所能获得的每月固定不变的份额(固定薪),后者则是利润分享思想的转化。
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在分享比例及实际分享额上,应使实际技术带头人的分享高于同一级别管理者分享,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他们之间在分享上的差距;
第二,应将各人的历史贡献和现实贡献按不同权重加权计算贡献累积值,采取一定的贡献累积值与一定岗位等级任职挂钩的办法,对管理者和实际技术带头人的岗位等级实施缓步的动态化管理,达到“贡献变则岗变,岗变则分享变”效果,从而建立动态化的长期分配激励机制。
通过以上,将使管理者和实际技术带头人能通过其卓越的管理及技术才能分享到团队贡献的一部,真正能让医院核心人才在对组织价值的不断追求与创造中同步实现自身价值。
三、原文认为,“极大地抑制了个人英雄主义。这样也更容易形成国家集体发展的团队精神”
不赞同这个观点。早在科学管理这父泰罗的年代,泰罗的差别计件工资制实现的效率增长就相当惊人,其原因就在于把工人个别化了。而且你的观点与你前面的例证在逻辑上有冲突,你前面说院士之弊时举例谈到了院士已非做贡献之龄,而有贡献者,则恐是其学生所为,既然如此,不如早退,而让真正有能力者出头提起大梁。而现在又说强调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这不是又要沦落回过去那种吃大锅饭,或个人付出与回报不相称的不公平境地中去吗,让挂名的外行来领导和管理内行,让实际贡献不大者获取高额报酬且来领导真正的贡献者?
另外我认为,对急功近利行为的防治措施,是有很多的,比如教学评价机制的完善(参见本人: 主观量化评估的杠杆效应及其防治策略研究 http://www.mentors.cn/Course_show.asp?username=ygzheng&xwid=6508)、科研评价机制的完善(参见本人论文:http://hrm123.blog.edu.cn/2009/251550.html)、人才选择机制的完善(建立在上述对教学与科研评价机制,及具体岗位职责的要求的业绩的评价完善上),关键在于决策者的思想,而不是没有好的办法。
四、原文认为,“正如郭松民在“莫让院士成为‘科研包工头’”一文中所指出的:“按照地位、名气和关系来分配科研奖金,而不是按照科研能力分配,这样的‘激励机制’必然会迫使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从研究自然转向研究人际关系,导致他们在道德上集体堕落,使他们从一个创造性群体演变成一个追名逐利、蝇营狗苟的‘分利集团’。其最终结果是窒息中华民族的创新能力,使我们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梦想化为泡影。从这个角度看,院士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科技进步的最大障碍,必须尽快予以废除,因为他们以‘最高科技水平称号’的名义,垄断了大量科技资源,但效率却极其低下。在某种程度上,院士在科技界的作用,和行政垄断公司在市场垄断中的作用一样,一方面是丰厚的利润,另一方面却是质次价高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他还可以禁止别人和他竞争。”
不可否认,无论是科研管理体制的各层,郭的分析有符合事实的地方,但也不能说普遍情况都这样,不能以局部或某些发生的较严重的事例来进而推断整体。另外,作为最高形式的学科带头人,本身就是对学术的保护,没有这样的学术岗位的形式,学术还怎么与行政对抗,怎么能保护自身?不能保护自身,还怎么能实现公平和学术的进步?目前要做的不是取消,是完善。
如同我上面所说的,把贡献值与岗位的任职挂钩,贡献值用过去和现在的贡献值加权计算,这样动态地对岗位实施管理,同时加强学术规范的监督及惩戒力度,让真正有能力的人不拘一格能够脱颖而出,像很多大家在成名之前就已经取得实质性的贡献,在那个时候就应该有合适的选拔机制将他们选出来,而一旦他们因贡献累积值跟不上,则带头人岗位由后续更优秀的人取代,新陈代谢,后浪推前浪。所有问题俱无矣。
郭的提出取消是“大谬”,非常荒谬!!!其观点正如我前面说的,属思考不深,措施不当,缺少全盘考虑,根本没有效果而且还有很强的负面效应,必将危害我国学术体制的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
https://bbs.pinggu.org/thread-44475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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