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拜读了先生的文章,写得非常好,谈谈我读后的个人感受,如有观点不同,还望指教。
您提出的价值概念“价值等于使用价值比生产能力”,在我看来,这样的定义实际上和马克思的“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没有区别,意思相同。但是我个人觉得马克思的概念更准确,首先他的概念里只有一个基本定义“一般人类劳动”,而您的概念中有2个基本定义“使用价值”和“生产能力”;另外,按照您的定义,价值可比较就说明“使用价值比生产能力”是可比较的,如果使用价值相同生产能力不同,那么价值和生产能力成反比,这个好理解,如果生产能力相同使用价值不同,那么价值和使用价值成正比,这个就不太好理解了,均衡生产条件下,AB两个不同商品的单位商品的价值成一定比例,是否就是单位商品的使用价值成一定比例呢?使用价值可以如此比例吗?
不知道您回避“一般人类劳动”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还望指导。
如果能看到您的全书,将不甚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