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
看一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人大统计学院编写的《国民经济核算原理和中国实践》47页倒数第三段明确讲到这个问题。他是这么说的:(在生产法下核算gdp)考虑生产和销售的关系。……在任何给定的核算期内,被出售的货物可能有一部分是原来的存货;同时本期生产的产品未必全部出售,可能有一部分形成存货。因此在从产品销售额到总产出的推算过程中,应该对这些情况进行调整:将当期销售的存货货物价值扣除,再将进入存货的本期产出加上,就是说,有必要统计成品存货的变动价值。
总产出=产品销售收入+成品存货当期变动价值+在制品半成品存货当其变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