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同意,厦门自贸区将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允许区内个人可以办理各项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并且降低区内跨国企业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门坎,同时鼓励区内银行向境外发放人民币贷款。
福建自贸试验区为目前大陆四个自贸区之一,2015年4月21日正式揭牌成立,下设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
根据人民网及厦门自贸区微信公众账号13日发布的讯息,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近日正式发布「关于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将扩大厦门自贸区内主体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投融资。
报导称,人行同意厦门自贸区在人民币跨境使用上实现五个方面的突破,包括:区内个人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降低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门坎、便利企业境外人民币发债资金调回使用、鼓励企业境外母公司发债资金用于支持区内企业发展、扩大金融机构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表示,目前大陆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类型仅限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结算。此次厦门自贸片区版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将放宽至所有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项目,是对上海自贸区政策的复制和推广。
在新措施实施后,未来在厦门自贸区内工作或居住的境内外个人,将可在银行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这不仅将方便区内境外个人自主到境外开展直接投资,对于在区内工作或居住的境外个人处理薪资、安家费收付等日常问题也将更为便利,有助于吸引更多国际人才到自贸区内工作任职。
此外,未来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也可按有关规定在大陆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到的资金若用于集团内设立在自贸区内全资子公司和集团内成员企业借款的,将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报导称,这项新政策有助发挥跨国企业集团的联动优势,将境外母公司境内发债的资金留存境内用于支持区内企业经营,可吸引更多境外母公司在区内设立子公司,扩大厦门总部经济规模。
厦门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重点
•个人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
•降低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门坎
•企业境外人民币发债资金调回使用
•企业境外母公司发债资金用于支持区内企业发展
•金融机构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
数据源:新闻整理
2016-04-14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