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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点要说的:
一关于本篇转贴的文章,我本人并不赞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我想季卫东教授在本期《财经》有更精彩的观点。
二是我想了很长时间冒着被删贴的“危险”把帖子发到这个栏目不知道合适不合适,为什么不增添一个“经济与法”的专栏呢?
把法律比做正义女神,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对的,但决不是今天中国的情况。从这个案子来看,所谓的‘正义女神’从开始就没有戴着蒙眼布。
王杀人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法律是公正的,他怎么会拿不到工资,又怎么会发生后来的事情。换个角度说,如果是一群民工欠了大老板的钱故意不还,大老板会不会除了杀人毫无办法?在王拿不到工钱的时候,正义女神坐视不理,等到杀人案发生了,正义女神跳出来说“听我的,我戴着蒙眼布”。这是谁的‘正义女神’不是昭然若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