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轮旨在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金融试点,正突破着现行法律规定的耕地承包权不能作为抵押的底线。一方面,中国农民有希望借此获得对自己最大的财产之一——耕地承包权的处分权,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的试点热情超出想象亦值得警惕:改革的动力到底是来自政府,还是政府背后的资本?
意外的试点热
央行和银监会最初的想法是,“每个省选择2-3个有条件的县(市)”试点。不过,各省之于试点的重视和热情,可能出乎央行的意料。河南参与试点的就有18个县市,江西省亦有12个县市,湖南更是多达21个。
长久以来,中国农民最大的资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均为抵押禁区。这主要是防止农民失去土地。但反对的声音也一直存在,认为这相当于剥夺了农民对承包地所拥有的财产权。
没有抵押物,亦成为中国农民贷款难的最主要原因。买一头老牛缺100块钱,那就再等一年吧——这样的故事,在农村算不得新闻。
然而不约而同地,中国多个地区的耕地,这些此前陷于“沉睡”的资本,选择在这个春天,和万物一起苏醒。
4月9日,辽宁省法库县秀水河子镇长岗子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李立山,成为我国东北地区第一个拿到耕地抵押贷款的人——这一天,他代表合作社的151户种辣椒的村民,以922亩耕地承包权作抵押,获得了当地信用联社一笔30万元的贷款。法库县县长冯守权当日表示,今后,法库县35万农民都可以申请这类贷款。
差不多同一时候,山东省寿光市纪台镇前曹村的六位农民,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做抵押,每人拿到了10万元贷款。
也在此时,重庆开县拥有224个塑料温室大棚的农民魏久海,用流转来的96亩耕地经营权做抵押,拿到了10万元贷款以解资金周转之急。
数天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裘市村种葡萄的农民夏定,用3.3亩承包地的经营权做抵押,贷款3万元。夏是江北区刚刚启动的农民“两权一房”抵押贷款的受益者——两权之一,即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而如果再往前追溯数月的话,以耕地作为抵押的贷款,还发生在浙江温岭、山东枣庄、湖北荆门、陕西高陵以及湖南邵阳。
在浙江台州、余杭、宁海,江西宜春,当地党委或政府的文件亦明确中写道,要“探索”或者“积极推进”耕地抵押贷款。
浙江省工商局则和农业厅联手,允许该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力图通过将土地物权化、资产化、证照化,为农业发展激活可能高达1.3万亿元的资本。
湖南更是写进了2009年省委省政府的1号文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
福建三明和宁夏同心则走得更早,早在三年之前,他们就引领风气之先,开始了这样的尝试。
这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罗列。可以看到的是,在中国,耕地抵押贷款正成潮,涉及到的省份已多达10个——这其中既有东部富庶地区,也有西部欠发达省份;既有源自区县基层的尝试,亦有来自省级政府的推动。
这些尝试之中,意义更为重大的,无疑是辽宁法库所代表的自上而下的创新试点。
2008年10月15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三天之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通知,决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
通知要求“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
央行和银监会最初的想法是,“每个省选择2-3个有条件的县(市)”,“集中抓好2-3个金融产品”。法库县即是此次试点县之一。
不过,各省之于试点的重视和热情,可能出乎央行的意料。河南参与试点的就有18个县市,江西省亦有12个县市。
湖南省的试点县市更是多达21个。湖南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由两位副省长分任正副组长——由主管金融的副省长任组长,主管农业的副省长为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银监局等16个省直部门则作为小组成员参与。
湖南湘乡甚至早在去年11月,该省最终试点名单尚未明确时,就“迫不及待”地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两位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争创全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和各类贷款办法,“力争申报成功”。
这些省份的试点,均将耕地抵押贷款作为重要内容。更为重要的是,耕地抵押贷款,将有可能在年末全省推广。
央行的要求是,试点地区在2009年至2010年,对试点进行总结。但从各省的时间表来看,普遍进行了“自我加压”:比如湖南在10月,江西在11月,河南到12月,就将进入试点的全省推广阶段。一些好的试点,将在这个时候向全省推广。
地级市已经为这种推广做好了准备。比如在张家界市,该市实际上只有慈利县参与试点,但张家界在市一级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14家机构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慈利县亦被要求成立类似领导小组。而到今年10月份,张家界就将总结、推广试点。
先行者的脚步
就在先行者福建三明自下而上的改革发展缓慢乃至举步维艰的时候,自上而下开始尝试改革的山东寿光正雄心勃勃高歌猛进。
改革尝试的最初动力,源于土地流转——寄望于抵押成为土地流转的助推器。
3年前,福建三明和中国很多地方农村一样,面对的现实是:进城务工农民日益增多,农村土地开始出现抛荒现象,许多农民流转土地的愿望强烈。然而,不少“大户”在出资获得土地经营承包权后,陷入资金困境,一时成为流转瓶颈。
这一年春天,三明市将乐县农信社业务科廖主任到了白莲镇小王村温元宝承包的140亩地,为他无公害蔬菜种植的发展前景所说服。廖问正为流动资金一筹莫展的温:“你有什么能抵押的?”
温回答:“我手里头值钱的,就是这块地了。”
将乐县农信社意识到:温的困境,并非他所独有。于是动了心思:能不能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
想法甫一开始,就遇到了困难:温对土地在当地众人看来明白无误的权利,却无处登记。如果要抵押,首先必须县级以上部门登记。但是县农业局的回答是:不予登记,“因为从来没这样做过”。廖无奈,只好让温在农业局设在镇上的经管站登记。到了年底,这个权宜之计还是惹来了麻烦——银监局检查,认定农信社操作不合规定。
将乐县的尝试就此收手,温成为将乐县三年来第一个亦是惟一一个以耕地抵押贷款的人。
相比而言,同属三明市的明溪县要幸运得多——他们的尝试,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明溪县政府下发文件,明确农业局为耕地抵押登记部门,并要求设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为耕地抵押信贷业务提供组织保障。
到目前为止,明溪县农信社已累计发放此项贷款400余万元,贷款余额100余万元。在让死资产变成活资金之余,明溪县亦有意外之获:耕地得到保护。3年来,耕地抵押贷款涉及流转土地四千余亩,其中320亩为抛荒地复耕。
不过,四百多万元不是一个大数目。“额度不大。”明溪县农信社业务科陈经理将此归因为:土地太过分散。目前的贷款中,最小的一笔仅万元——虽然最高的也达40万元,“但是这样的大户很少。”
三明市委农办曾成立专门课题组,对明溪县耕地抵押贷款进行调研。调研发现,四个因素影响了抵押贷款规模的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尚未全面开展,自然灾害和市场因素将给银行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办理贷款的手续复杂,银行为了最大程度降低风险,设立了复杂的手续,兼之农民文化水平较低,要以耕地抵押贷款困难很多,不得不以更高的利息民间借款;没有专门的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和人员,评估时主观意愿成分较大;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银行处置抵押土地困难。
重庆开县的处境大抵类似:小业务不愿意做,大业务却不多。今年3月以来,“做成的贷款有一笔,正在做的有几笔。”开县农业局经管站站长易成华介绍——他所在的机构,负责为贷款者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问的人不少,但多是小户,只有几亩地。”虽然并未明确,开县对抵押土地的最低要求是50亩以上。“贷少了划不来。”易介绍,目前农民办一次抵押贷款,需要跑5趟,虽然经管站不收费,但是住得远的话,光车费、吃住就是一大笔钱。
就在先行者福建三明自下而上的发展缓慢乃至举步维艰的时候,自上而下开始尝试改革的山东寿光正雄心勃勃高歌猛进。“我们的目标是到今年年底做到1.5到2亿。”潍坊市商业银行寿光支行行长李文玲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而在6个月之前,农地抵押贷款在这个全国知名的蔬菜种植基地还只是一个想法。
2008年11月3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寿光市就金融服务“三农”进行调研时,希望当地能在土地流转贷款方面有所突破:“能否在可控制的范围内以土地收益、宅基地房产做抵押进行贷款,还要看实践。农村土地流转为金融改革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你们要解放思想,可以先搞试点,金融部门积极配合,等成熟了,再推广。”
潍坊市委书记张新起随即要求潍坊市商业银行进行探索。后者成立了由董事长史跃峰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流转贷款课题组,探索耕地、宅基地、农房等抵押贷款。
探索伊始,同样并不顺利,如何抵押登记亦是难题。张新起多次批示,寿光市亦随即出台了大棚抵押、农村住房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三个文件。贷款通道自此大为通畅。
到现在,寿光已累计发放这一类贷款达2030万元,其中,纯粹耕地抵押贷款60万元,耕地加附着大棚抵押贷款约500万元。
寿光市亦因此被一家机构评为“中国金融生态城市”,寿光市商业银行则获颁2008中国最具创新力农村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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