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部分拉美国家受困“中等收入陷阱”之时,资源、地缘等条件并不优越的智利,通过探索实行市场经济与适度政府干预有效结合,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互相促进,成功跻身高收入经济体。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做法,给人启迪。
市场化改革与政府适度干预有机结合
智利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2000年5133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15363美元,被世界银行列为“高收入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成员”。在近年来全球经济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智利一直领跑拉美经济增长。
中国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研究员武峰认为,智利之所以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一方面在于政府坚持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坚持对外开放,发挥比较优势,适时推进发展模式转换;另一方面,在推进市场化时,强调循序渐进,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金融改革与创新是决定经济能否成功转型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支点。智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坚持以渐进的方式推进金融改革,按照较为合理的顺序完成从管制经济到市场经济、从金融抑制到金融深化、从固定汇率到浮动汇率、从资本账户管制到资本市场开放的转变。
资本账户开放后,智利金融监管当局根据智利银行法,加强对内外资银行财务状况的监管,提高银行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并明文规定禁止外资银行从事股票经纪、投资基金以及财务顾问等业务。
为防止短期资本过度流入推高本币币值,智利1991年6月推出无偿储备金制度,规定除出口信贷外所有外资不分期限长短,都必须将总额的20%(1992年5月提高到30%)存放在智利中央银行1年,不付利息。同时,为减轻外资流入过多给货币和汇率造成的压力,智利政府自上世纪90年代起逐步放宽了对资本流出的限制。
践行“社会公正增长”理念
智利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积极践行“社会公正增长”理念,实行一系列促进均衡分配和社会公正的改革举措,将市场改革、经济增长与社会公正有机结合起来。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智利成功转型的基础。1980年后,智利将传统的以现收现付为主体的养老制度,改为建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完全积累制养老模式,实行养老金私有化。一是养老金缴费全部由个人承担,缴费率为缴费工资的10%。二是成立单一经营目标的养老金管理公司,负责养老金缴费收集、账户管理以及基金投资运作,投保人可自由选择管理公司。三是养老金管理公司将投资所得利润按法定要求和时间存入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水平取决于雇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资产积累余额,预期寿命以及折现率等因素。
同时,针对积累制缺乏互济功能,不同收入、性别人群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悬殊等问题,智利进一步改革,安排财政资金向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救济性质的养老金。
为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和收益,智利政府对基金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政策、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特别是规定了最低投资回报率标准。如果某一基金公司当年的投资收益率低于最低标准,必须动用收益波动准备金、强制准备金以及自有资产进行弥补,如果仍不能弥补缺口,则宣布基金公司破产,由政府出面弥补资金缺口。
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是智利推进社会公正增长的又一重要支点。
2009年,智利出台《中小企业法》。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和倾斜措施,如“中小企业投资融资”及“小工业投资融资”计划、信贷保险金折扣单计划、生产投入和国外营销融资、小额出口退税简化系统、出口企业管理支持计划等。
2010年智利政府公布了约25亿美元的应急计划,包含完善国家采购机制,通过国家银行、国家贸易促进会等机构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通过小企业担保基金和互助担保协会对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等扶持政策。
据智利国家税务服务局公布的数据,2015财年智利企业数量达104.5万家,其中中小型企业占98.7%。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优化了智利的产业结构,增强了经济抗市场波动能力。
另外,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和经济学院教授钟坚认为,智利能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约束权力、打击腐败至关重要。智利通过市场化改革,该放开的全部放开,减少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官员们就很难收受贿赂,从而有效堵住腐败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