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贡献!
——北大的黄宗良教授在他的《谈谈十七大报告的创新》中说: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工资,是劳动成本补偿,而不参加利润的分配,利润几乎为资本独占,这不能算是社会主义应持之原则,利润应在所有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分配,即大家都有分红才是。
个人认为,黄教授这里所说的利润为资本独占,就是资本要素独占收益,社会主义不应该持(坚持、因袭)资本独占收益的原则,劳动不仅应该获得成本补偿——工资,收益也应该在劳动等各种要素中分配的原则——大家都有分红才是,这才是社会主义应该持的原则。——引自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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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的中国,虽然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并不具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条件,企图在初级阶段实行按劳分配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分配应该坚持原则——只能是未来的方向、发展的结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仍然“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掩蔽形式”。把劳动者得到“工资”解释成“按劳分配”所得,不是对“按劳分配”的误解就是曲解。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阶级社会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由(生产资料)资本要素占有全部剩余劳动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对未来(没有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社会的分配方式提出了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设想。而象我们今天这样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收益分配的方式、原则、制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里却没有现成的构想,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这道“填空题”的最佳答案。
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我们终于提出了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思想(15大),确立了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原则(16大),把建立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17大)。
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贡献!重大创新!和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