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发表于 2016-6-3 18:08 
乙自己就生产西瓜还要用自己生产的香瓜去交换别人的西瓜吗?再说了,即便乙对西瓜的需要量超过了自己的生 ...
你说的这些都是废话,这些道理并非只有你才知道,也并非只有你才能推导出所谓的计算公式。你的公式一出来我就指出了你把产量和需要量的关系搞颠倒了,你忘了吗?尽管你在我提示下把原来的公式重新编辑了一下,但在后来的公式中又再次出现了那个问题,不然,你如何解释你自己的计算价值的公式,用同样的数据,竟会算出三种不同的结果来?
不要以为数学公式是万能的,现实的关系搞不清,越依靠数学离真理就越远。
不管你建立数学公式的目的有多么像回事,你的公式本身如果有问题,你就根本不可能运用你的公式来达到你的目的。如果你连两个人的社会劳动总时间都算不出,你怎么可能算得出该种商品的社会劳动总时间?,你又如何能算出该商品的单位价值呢?
现在按照你的要求,我把相关数据再重复一遍:在同一时间段内,甲生产西瓜耗费100单位时间,生产了n量的西瓜,乙生产西瓜耗费了50单位时间,生产了m量的西瓜,西瓜的总产量为n+m量,且同一时期,社会对西瓜的需要量恰好为n+m量。
在这里,看清楚了,确确实实是在同一时期,并且你说的四个要素——劳动力、时间、产量、需要量也都有了。
请你用你的公式“A商品单位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1/{〈A商品生产或供给量/(时间×生产A商品的所有社会劳动力数量)〉×(A商品需求率/A商品生产或供给率)}的公式”来计算一下单位西瓜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多少?
如果其他条件不变,甲乙所耗费的时间不再有差异,而都是75单位,请你再算一下,单位西瓜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多少?
如果你算不出来,就说明你的公式有问题,说明你的公式对经济生产毫无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