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发表于 2016-6-3 21:35 
在同一时间段内,甲生产西瓜耗费100单位时间,生产了n量的西瓜,乙生产西瓜耗费了50单位时间,生产了m量的西 ...
你的公式是不是因为我的提示而纠正有本主题下的帖子为证(注意现在用红色字体表示部分):
你在5月13日16:17发帖说:“某A单位商品"价值”的公式是:价值=1/{(A商品产量/时间x劳动力数量
)×(A商品产量/A商品需求量)}”。(106楼)
我在16:44提示说 :“
你那个公式弄反了吧?”(111楼)
你于 17:05对106楼的帖子重新作了编辑,把其中的(A商品产量/A商品需求量)
改成了现在的(A商品需求量/A商品产量),并在17:10:回复说“
对,A商品单位价值(单位商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1/{〈A商品产或供给量/(时间x劳动力数量)〉
×(A商品需求量/A商品产或供给量)}=
(时间x劳动力数量)/A商品需求量”。(117楼)
如果不是经我提示而纠正,你为什么要回复说“对”呢?为什么还要在我提示后对原有的公式重新编辑呢?
但即便如此,需要量与产量的关系在头脑中已经是根深蒂固地被颠倒的,你看,在117楼的绿色字体表示的公式中,产量与需要量的关系依然被颠倒了。
到了283楼你给出的单位商品价值的计算公式中再次出现了这种颠倒:“A商品单位价值(单位商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1/{〈A商品生产或供给量/(时间x生产A商品的所有社会劳动力数量)〉×(A商品需求率/A商品生产或供给率)}=
(时间x生产A商品的所有社会劳动力数量)/A商品需求量”。
我在289楼再次对你进行提示“按照你所推演的公式,
对A商品的社会需要量越大,A商品单位价值就越小,是吗?”在301楼也再次指出:“第三种,所有的商品的产量都小于它们的需要量,所有商品的需要量也都有比之更小的产量。很显然,这就属于供小于求即社会边际使用价值大于0,按照你的公式(
如果你不把关系弄颠倒的话)此时,总社会劳动时间就会按比例地增大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然而,你对此竟然毫无反应,直到现在也没有改正,这也是按照你的公式,面对同样的数据竟会算出三种不同结果的原因之一。
你那个单位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计算公式与我所给的数据是“类似海平面的价值”与“无规则的布朗运动”的关系吗?你那个公式,如果产量和需求量已知,那么它就相当于一个以劳动力数量为项数的通项公式,我的两个劳动力的例子就相当于取项数取到第2项。作为一个通项公式,如果对于第1项、第2项都不成立的话,这个通项公式还能成立吗?同理,你这个公式,连第2项都无法计算,这个公式还能成立吗?
所以,依你对现实经济关系的理解,你数学工具用得越多,离真实就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