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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6-5-17 10:02 消灭了买卖,也就消灭了交换,大家回到自给自足状态,那么需要什么就得全靠自己生产,忙得过来吗?满足得了 ...
mkszyz 发表于 2016-5-17 10:05 你错啦,是全社会的分工配合,是全社会的自给自足。
he_zr 发表于 2016-5-17 10:21 分工配合,自给自足,你从哪里看出两者相容?
mkszyz 发表于 2016-5-17 10:32 目前人类不就是在利用太阳系的资源自给自足的吗?
colongkong 发表于 2016-5-17 10:50 然而消费者本身也是由资本家和工人组成的。。。
he_zr 发表于 2016-5-17 10:47 分工配合呢?
mkszyz 发表于 2016-5-17 10:53 消费者是由各色人组成的,虽然你也是某个企业的资本家,但作为消费者不等于你不被另一伙人剥削。
he_zr 发表于 2016-5-17 11:06 都自给自足了,又不交换而与另一伙人发生关系,何来的“剥削”他们?
罗鹏 发表于 2016-5-17 11:06 楼主的逻辑根本是不自洽的。 如果总是卖者“剥削”了买者,那么,买卖早就不存在了,根本不用楼主宣布废除 ...
罗鹏 发表于 2016-5-17 11:13 楼主说说,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是不是有买卖? 工人出租自己的劳动力给资本家,不是卖方么?资本家不是买方 ...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5-17 11:26 奴隶与奴隶主更是一伙的。
mkszyz 发表于 2016-5-17 11:28 对外掠夺时的确如此。
mkszyz 发表于 2016-5-17 11:17 就具体的企业来说,其中的工人与资本家不是一伙的吗?
mkszyz 发表于 2016-5-17 11:26 分赃的问题,是当初就谈好了分赃的比例。
mkszyz 发表于 2016-5-17 11:47 比如一伙强盗出去打劫,回来后分赃,因为分的不合理,小喽啰与大王打起来了,说大王剥削了小喽啰,可你再怎 ...
罗鹏 发表于 2016-5-17 11:56 你说的一伙的人内部不“剥削”的,你拉出来的东西,你自己吃回去。
673821000 发表于 2016-5-17 16:16 说的是奴隶主与奴隶,而不是对外。
mkszyz 发表于 2016-5-17 20:59 哦、懒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