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6-5-23 15:06
这就是要素价值论,把价值一词舍弃,只提交换价值,三要素交换价值论披上分配权外衣,
一一一
这是分 ...
举个例子,
要买甲商品,你得用10个馒头,或者说你得花费10个馒头的代价才能取得甲的所有权,
要买乙商品,价格是100个馒头,那就是说你得用100个馒头的代价才能取得乙的所有权,
这就是说,乙的所有权比甲大,而且大10倍,也等于说,获得乙的难度比获得甲的难度大10倍。
————
哈哈,你可真会蒙人!
这不就是,买甲的商品花10块钱,买乙的商品要花100块钱,乙商品比甲商品贵10倍吗?
这算什么了不起的经济学啊。。。
小学生算数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