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可以是劳动产品,但劳动产品不一定是商品,因为商品是一个历史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出现的事物。在原始社会的初期,原始公社劳动生产力低下,生存需求迫使内部成员分工协作、共同劳动,虽然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生产职能,但是所有相互联系的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劳动力发挥作用,共同创造财富,他们的劳动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满足所有成员的需要。尽管劳动产品在内部成员之间通过分配的方式发生交换,但是这种产品交换与商品交换有着本质的区别。产品发展成为商品是由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换,而不是由同一共同体各个成员之间的交换引起的。随着原始公社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公社内部能够生产剩余产品,当两个不同的原始公社第一次交换各自的产品时,作为私有财产的商品就在历史上出现了。
产品要成为商品,产品就不应作为生产者自己直接的生存资料来生产。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产品就不是商品;他不仅要为别人生产产品,而且还必须通过交换将产品转到别人手里。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
除了“劳动产品不一定是商品”外,还有“商品不一定是劳动产品”,例如,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依靠社会强制的所有权出售的自然状态的土地、矿藏、河流、人的名誉和良心等等商品就不是劳动产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6 15:18:02编辑过]
理解了商品,但是没有理解产品 。
什么是产品?就是被生产出的物品,这个物品可以是如何事物。你说,包括依靠社会强制的所有权出售的自然状态的土地、矿藏、河流、人的名誉和良心等等不是劳动产品。请问这个“依靠社会强制的所有权出售的”之中有没有人的劳动?你不要因为标榜“自然状态”就没有劳动,其实,那一种东西不是属于“自然”的状态?
还有一个更加广义概念,即“物品”:宇宙之中任何事物都是物品;
物品、产品、商品之间的关系是:物品≥产品≥商品,这个我几年前就有写过帖子了。
理解了商品,但是没有理解产品 。
什么是产品?就是被生产出的物品,这个物品可以是如何事物。你说,包括依靠社会强制的所有权出售的自然状态的土地、矿藏、河流、人的名誉和良心等等不是劳动产品。请问这个“依靠社会强制的所有权出售的”之中有没有人的劳动?你不要因为标榜“自然状态”就没有劳动,其实,那一种东西不是属于“自然”的状态?
还有一个更加广义概念,即“物品”:宇宙之中任何事物都是物品;
物品、产品、商品之间的关系是:物品≥产品≥商品,这个我几年前就有写过帖子了。
一些南美洲国家的政权机关依靠国家政权赋予的、对天然雨林的所有权,将雨林中自然生长状态的树木以合同的形式卖给他人获取钱财。请问这些天然树木中有没有凝结人的劳动?如果有凝结,在没有任何人改变这些树木自然生长状态的条件下,请问人的劳动是怎么凝结上去的?请别说,国家代理人签写合同的劳动凝结到这些自然生长状态的树木上去了,因为国家代理人签写合同的劳动只凝结到合同文档中去了,而且是在国家政权赋予的、对天然雨林的所有权的庇护下凝结到合同上去的。如果这张合同不代表任何所有权,那它最多就象废纸一样被称斤论两地卖出。雨林中自然生长状态的树木是以所有权的形式被当作商品出售了。
你所说的“物品”准确说来应该称为“物质”,产品和商品当然是物质的子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6 16:59:59编辑过]
我觉得先生不懂什么是“劳动”,请问这些南美洲国家的政权机关凭什么可以依靠国家政权赋予的、对天然雨林的所有权,将雨林中自然生长状态的树木以合同的形式卖给他人获取钱财?正是因为生产这些天然雨林的国家土地是需要人的劳动去保护,不然为什么不是你去签合同把他们的国家资源卖给他人获取钱财?而是他们自己国家的政府?你以为维持、保护一个国家的自然资源不要人的劳动吗?侵略、强行占用就更加不要说了,不然谁都可以跑到别的国家去卖他们国家的你所谓的没有劳动凝结的“自然”资源了。搞清楚这个问题就不会这样想了。
另外,“物质”就是“物品”。只不过这个“物品”是带有人的价值需要角度来描述的罢了。
我觉得先生不懂什么是“劳动”,请问这些南美洲国家的政权机关凭什么可以依靠国家政权赋予的、对天然雨林的所有权,将雨林中自然生长状态的树木以合同的形式卖给他人获取钱财?正是因为生产这些天然雨林的国家土地是需要人的劳动去保护,不然为什么不是你去签合同把他们的国家资源卖给他人获取钱财?而是他们自己国家的政府?你以为维持、保护一个国家的自然资源不要人的劳动吗?侵略、强行占用就更加不要说了,不然谁都可以跑到别的国家去卖他们国家的你所谓的没有劳动凝结的“自然”资源了。搞清楚这个问题就不会这样想了。
另外,“物质”就是“物品”。只不过这个“物品”是带有人的价值需要角度来描述的罢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6 17:34:00编辑过]
“市场形态”理论可以解释很多问题,它是依据市场发展的自然线索建立的,市场形态也是一个全新的经济学范畴,完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市场形态理论的核心是指市场发展的历史状态可以通过一定的交换方式加以区别。交换方式是对市场进步程度的集中概括,是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交换形式。
交换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一、市场交换种类物的数量、交换规模和交换范围;
二、交换所借助的手段;
三、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交换关系。
依据历史发展的自然线索,市场形态大致经历了如下演变过程:
一、发生在原始社会时期的,处于萌芽之中的、偶然的产品交换,我们把这一市场称之为原始市场;
二、以物物交换为主要特征的简单的商品交换,我们把这一时期市场称之为简单商品市场;
三、以一般等价物和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物的商品交换,其市场形态表现为一般商品市场;
四、以广泛的信用为基础、以发达的商品流通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市场。可以说,市场自产生之后,其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这样四种市场形态。
毫无疑问,如果我们认为创建的这一经济学范畴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说:
1、传统政治经济学中关于商品是万恶之源的结论是错误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应该消灭商品和商品交换的结论更是错误的。
“市场形态”理论告诉我们,市场和交换是伴随人类的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只要人类的生产活动是社会的,即使发展到未来的共产主义,市场交换仍然会存在,如同市场形态更迭的历史事实所告诉我们的,市场交换在进化中所改变的只是交换方式,而绝不是否定市场交换。
2、商品是私有制产生的根源,因此消灭私有制就必须消灭商品,就必然要消灭市场交换。
“市场形态”理论认为,市场是客观规律,是伴随着人类生产活动产生的自然现象,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不可能人为消灭的。假如马克思年轻时真的说过这样带有革命激情的话,我们当代的人应该给予理解,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激情的言论不属于科学的马克思主义。如果我们再仔细阅读《资本论》第三卷,那么我们一定会发现,老年的马克思已经在倡导“重建个人所有制”,股份制在这里也成了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形式。
3、公有制单位之间不可能建立商品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进行私有化改造,这是多年来我国实行股份制改造以及实行国企改制的理论依据,甚至包括对现行土地制度的邹议。
“市场形态”理论认为,市场的产生并不同私有制相联系,发源于原始氏族公社之间的、具有共同占有交换关系的简单商品市场,其存在的历史要比现代市场久远的多,历史也长得多。这充分说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在于“公有制”和“私有制”,也不在于国有和股份制,更不需要实行全面的私有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在于如何构造符合国情的、并与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各类市场主体。构造市场主体就要以人为本,就要从组成社会的每一个家庭着手,因为个体家庭是社会构成的一个最基本细胞,个体家庭也是社会主义市场中的最简单、最基本的市场主体。
4、信奉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者在我国积极倡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主张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公平和公正,政府应就必须建立退出机制,一切让位于市场来管理。
“市场形态”理论认为,资源的占有和配置具有天然属性,土地、矿藏、水源从来不是由市场任意配置给某个市场主体的,那些最早发展市场交换的族群,恰恰是那些首先占有交换资源的市场主体,而占有是不可解释的事实,市场所能扮演的角色只是通过交换重新配置资源,其余的则交给统治者去做。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一下那些主张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人,纵观世界各国历朝历代,有哪一个国家的资源是完全由市场配置的。闻所未闻。
5、盲目崇拜市场功能的人士认为,市场经济是效率与公平兼顾的经济形态,他们特别推崇西方经济学,认为西方经济学以非常完整的逻辑“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市场可以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所谓的“帕累托最优”,但假设的前提条件为完全竞争,幻想所谓完全竞争包含着如公平竞争、制度合理(交易成本为零)、信息完全、分工理想(纯生产者与纯消费者分离)等很丰富的内容。还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从没有、也根本不可能实行的所谓分配准则即“帕累托改进”。其实,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句话我们并不陌生,如何实现效率优先,从我们改革经历就可以看出,那就是主张在所有领域实行市场化改革,包括教育市场化、医疗市场化等等,一句话“统统市场化”,至于社会公平则没了下文。面对这样让人无法理解的问题,说明我们确确实实需要深入研究市场发展史。
“市场形态”理论认为,自从有了国家,人们在市场中交换就必须遵循习惯和法律,有哪些市场客体可以交换,有哪些市场主体可以参与交换,由于人文历史和社会制度的不同,这些内容也不尽相同,但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朝代都不会允许市场主体、市场客体任意市场化,特别是当代的政治家都知道社会公平对社会、对个人意味着什么。而我们一些领导人和经济学家却愚蠢到要保证效率优先就必须统统实现市场化,实在是可悲可叹。
6、市场运行的内在机理是市场机制,它的合理性也仅仅在于市场是伴随人类生产活动产生的自然产物,因此人类受市场的摆布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人类在市场面前从来不是被动的,管理市场,调控市场历来是各个国家的重要任务。我国自先秦时期就产生了我国最早的市场调控理论,“轻重家”理论就是专门以市场供求、货币价格为调控对象的调控理论,他们最早认识到“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的市场规律,币重即指减少货币流通量,可抑制社会需求,调节供求关系,使商品价格下降,以达到物轻的目的;反之,币轻就意味着货币投放多,物价因此上涨,此即为物重。轻重家认为“衡无数也”,也即物价的平衡不是绝对的,怎样实现“准衡”呢?“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也就是说,当供大于求时,国家应抛出货币,使价格上涨;当供不应求时,国家应抛出商品收回货币,经过不断调整,使商品价格趋向平衡。“遂人以来,未有不以轻重为天下也”。现在我们的中央银行和财政部不就是这样做的吗,只不过增加了债券、利率和准备金等调控工具。其实,我国的市场调控理论和实践要比西方古典经济学早上千年。而凯恩斯理论则出现在现代社会,包括弗理德曼的货币理论,他们都是在1929年发生经济危机之后才开始认识到国家参与市场管理和调控的重要性,只是一个侧重政府和刺激消费,一个侧重货币而已。
7、既然市场是客观自然的产物,那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也同样适用于市场。“市场形态”理论认为,市场从来就不承认社会公平,更不会关注社会道德,市场形态理论要求我们的执政者在监管和调控市场运行的同时,必须关注社会公平和正义,否则社会可以通过市场外部力量扭转市场运行轨迹,最后以社会动乱和经济危机的方式予以矫正。也就是说,市场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会同时培育毁灭自己的力量,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经济危机,环境危机,区域战乱以及去年发生在美国的次贷危机和由此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就是明证。
8、市场依靠优胜劣汰的原则推动着市场发展,市场形态理论印证了市场在发展中不仅消灭了原始共同体,发展了市场交换,同时市场交换还瓦解了奴隶制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一般商品市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全新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制度。市场存在的理由很简单,有社会分工就有市场交换,它的存在不以社会性质和社会制度为转移。市场的发展也绝不会停止在现有阶段,可以预见的交换方式即无纸币交换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更为先进的也就是观念符号式的交换也将随着市场的发展终究成为现实。
总之,运用“市场形态”理论来理顺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并以此来解释社会主义阶段存在市场交换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必然性,比传统政治经济学中那些僵化的教条和生硬的逻辑更具有公众说服力。
我觉得先生不懂什么是“劳动”,请问这些南美洲国家的政权机关凭什么可以依靠国家政权赋予的、对天然雨林的所有权,将雨林中自然生长状态的树木以合同的形式卖给他人获取钱财?正是因为生产这些天然雨林的国家土地是需要人的劳动去保护,不然为什么不是你去签合同把他们的国家资源卖给他人获取钱财?而是他们自己国家的政府?你以为维持、保护一个国家的自然资源不要人的劳动吗?侵略、强行占用就更加不要说了,不然谁都可以跑到别的国家去卖他们国家的你所谓的没有劳动凝结的“自然”资源了。搞清楚这个问题就不会这样想了。
另外,“物质”就是“物品”。只不过这个“物品”是带有人的价值需要角度来描述的罢了。
这太疯狂了!?少见多怪!!我上面没有说侵略、强行占用一种“生产劳动”而是说需要人的劳动成本。当然,如果对于侵略、强行占用者而言这样说也没有什么不可。
对于侵略、强行占用者而言,把侵略、强行占用行为看作为一种“劳动”投入不是鼓励人们的侵略、强行占用行为,相反,是通过这种“劳动”投入成本与侵略、强行占用行为所可能获得的后果之间的价值衡量的利害关系,来分析这种行为决策是否具有可行性这怎么不是经济学呢?
可见,你甚至不懂得经济学与军事向来都是不分家的,看看《孙子兵法》第一篇和第二篇,几乎都是在讨论经济问题,你看美国如果没有经济利益为什么要发动几次中东战争?
读书应该活用,当然战争大多数都是两败俱伤的,所以,从长远的经济学利益来看的确应该谨而慎之,这个是必须要晓得的,不然如果没有想到这一点几乎没有受到制衡的美国就会像疯狗一样到处乱咬。
如果那些所谓的其他经济学说不会赞同我的这种看法也认为真是太疯狂了的话!
那么,这种经济学书本我就可以把它们扔掉丢到垃圾堆里去了。呵呵!
我的经济学说不是提倡战争,而是要认为应该分析战争行为的利弊,并且通过理解战争行为可能带来两败俱伤的弊端来提倡双方以和为贵、帕累托改进的合作双(多)赢、利己利人的和谐之“道”,因此,以暴力为手段的战争方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方式。
价值是使用价值交换的历史结果
我们知道,偶然出现的剩余物只能有偶然的交换,但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当一种具体的使用价值能够和不同的使用价值组成的混杂物相交换时,即标志着交换已经开始发生质的飞跃。它说明,人们在交换中已经逐步意识到了使用价值之间质的差别,也就是不同质的具体劳动的差别。具体劳动已经相对于共同劳动而言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质,尽管这种劳动还局限于原始共同体的内部,然而人们已经意识到具体劳动可以创造具体的使用价值,并且对具体的使用价值的交换有了主观上的要求。或者说,交换已经是一种意识到了的交换,而且只要交换的任何一方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交换就不再是纯粹偶然的交换。这种交换标志着人们的具体劳动在交换过程中已经具有了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差别,尽管这种交换方式还极其原始,但它终究表明,人们已经由纯粹使用物品的交换,向具有价值属性的交换迈出了历史的第一步。
一旦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成为经常的现象,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价值也就产生了。价值最初反映的仅仅是使用价值的社会属性,也即隐藏在使用价值交换背后的交换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当加里安尼说:‘价值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时’,他必须加上一句:那是一种掩盖在物质外壳下的关系。”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50页。其实,价值的原始形式,就是指使用价值的社会属性,也即使用价值的可交换性。而且交换方式越简单,这种关系表现得越单纯,随着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日益频繁化,交换才日益进入它的价值时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实际上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那时有用物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因而物的价值性质还在生产时就被注意到了。”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0页。
交换价值的出现,标志着交换方式的一大进步。“交换价值首先表明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9页。当着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取代了混杂物之间的交换之后,在长期的生产和交换实践中,人们逐步有了数量对比要求;当着人们不自觉地应用人类劳动的一般耗费作为交换的比较依据时,这才真正意味着交换进入了它的价值时代。其实,应用人类劳动的一般耗费作为比较依据,起初也是偶然的事,但是随着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的确立,价值关系才表现得日益明朗。恩格斯曾这样理解价值:“当我说,某一商品具有一定价值,那我就是说:(一)它是社会上有用的生产品;(二)它是由私人以私人的打算生产出来的;(三)它虽然是私人劳动的生产品,但同时,好象不为生产者所知地,而且违反生产者意志地、它又是社会劳动的产品,而且是一定数量的社会劳动的生产品,这一数量,是以社会的方法,通过交换来规定的;(四)我不把这数量表现于劳动本身中,也不把它表现于劳动时间的某一数目中,而是把它表现于别的商品中。”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24页。可见,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在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主要表现在:
1、使用物品的交换是价值关系建立的历史前提;
2、没有使用价值的自然占有物或劳动产品都不可能被用于交换,因而也不会具有价值;
3、使用价值对于占有者而言是作为非使用价值存在的,而对非占有者来说则表现为主观上需要的使用价值,否则,即使占有物本身具有使用价值,而价值也不可能得到实现;
4、实现价值,必须有足够的使用价值作为物质承担者,并且能够通过使用价值之间的数量对比关系加以体现;
5、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才表现为实在商品;
6、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而价值则反映了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即抽象劳动;
7、价值内涵的劳动时间不能够通过自身的耗费直接加以确定,必须用对立着的、别的商品来表现;
8、两者在市场的发展中都在发展和变化,使用价值将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得到充实和更新,而价值则随着人类劳动形态的更替而不断发生变化,并将逐步趋于消亡。
价值是使用价值交换的历史结果
我们知道,偶然出现的剩余物只能有偶然的交换,但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当一种具体的使用价值能够和不同的使用价值组成的混杂物相交换时,即标志着交换已经开始发生质的飞跃。它说明,人们在交换中已经逐步意识到了使用价值之间质的差别,也就是不同质的具体劳动的差别。具体劳动已经相对于共同劳动而言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质,尽管这种劳动还局限于原始共同体的内部,然而人们已经意识到具体劳动可以创造具体的使用价值,并且对具体的使用价值的交换有了主观上的要求。或者说,交换已经是一种意识到了的交换,而且只要交换的任何一方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交换就不再是纯粹偶然的交换。这种交换标志着人们的具体劳动在交换过程中已经具有了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差别,尽管这种交换方式还极其原始,但它终究表明,人们已经由纯粹使用物品的交换,向具有价值属性的交换迈出了历史的第一步。
一旦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成为经常的现象,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价值也就产生了。价值最初反映的仅仅是使用价值的社会属性,也即隐藏在使用价值交换背后的交换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当加里安尼说:‘价值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时’,他必须加上一句:那是一种掩盖在物质外壳下的关系。”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50页。其实,价值的原始形式,就是指使用价值的社会属性,也即使用价值的可交换性。而且交换方式越简单,这种关系表现得越单纯,随着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日益频繁化,交换才日益进入它的价值时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实际上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那时有用物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因而物的价值性质还在生产时就被注意到了。”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0页。
交换价值的出现,标志着交换方式的一大进步。“交换价值首先表明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9页。当着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取代了混杂物之间的交换之后,在长期的生产和交换实践中,人们逐步有了数量对比要求;当着人们不自觉地应用人类劳动的一般耗费作为交换的比较依据时,这才真正意味着交换进入了它的价值时代。其实,应用人类劳动的一般耗费作为比较依据,起初也是偶然的事,但是随着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的确立,价值关系才表现得日益明朗。恩格斯曾这样理解价值:“当我说,某一商品具有一定价值,那我就是说:(一)它是社会上有用的生产品;(二)它是由私人以私人的打算生产出来的;(三)它虽然是私人劳动的生产品,但同时,好象不为生产者所知地,而且违反生产者意志地、它又是社会劳动的产品,而且是一定数量的社会劳动的生产品,这一数量,是以社会的方法,通过交换来规定的;(四)我不把这数量表现于劳动本身中,也不把它表现于劳动时间的某一数目中,而是把它表现于别的商品中。”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24页。可见,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在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主要表现在:
1、使用物品的交换是价值关系建立的历史前提;
2、没有使用价值的自然占有物或劳动产品都不可能被用于交换,因而也不会具有价值;
3、使用价值对于占有者而言是作为非使用价值存在的,而对非占有者来说则表现为主观上需要的使用价值,否则,即使占有物本身具有使用价值,而价值也不可能得到实现;
4、实现价值,必须有足够的使用价值作为物质承担者,并且能够通过使用价值之间的数量对比关系加以体现;
5、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才表现为实在商品;
6、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而价值则反映了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即抽象劳动;
7、价值内涵的劳动时间不能够通过自身的耗费直接加以确定,必须用对立着的、别的商品来表现;
8、两者在市场的发展中都在发展和变化,使用价值将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得到充实和更新,而价值则随着人类劳动形态的更替而不断发生变化,并将逐步趋于消亡。
以下是引用金甲城在2009-6-7 16:07:00的发言:
价值是使用价值交换的历史结果
我们知道,偶然出现的剩余物只能有偶然的交换,但随着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当一种具体的使用价值能够和不同的使用价值组成的混杂物相交换时,即标志着交换已经开始发生质的飞跃。它说明,人们在交换中已经逐步意识到了使用价值之间质的差别,也就是不同质的具体劳动的差别。具体劳动已经相对于共同劳动而言具有了一定的独立性质,尽管这种劳动还局限于原始共同体的内部,然而人们已经意识到具体劳动可以创造具体的使用价值,并且对具体的使用价值的交换有了主观上的要求。或者说,交换已经是一种意识到了的交换,而且只要交换的任何一方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交换就不再是纯粹偶然的交换。这种交换标志着人们的具体劳动在交换过程中已经具有了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差别,尽管这种交换方式还极其原始,但它终究表明,人们已经由纯粹使用物品的交换,向具有价值属性的交换迈出了历史的第一步。
一旦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成为经常的现象,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价值也就产生了。价值最初反映的仅仅是使用价值的社会属性,也即隐藏在使用价值交换背后的交换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当加里安尼说:‘价值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时’,他必须加上一句:那是一种掩盖在物质外壳下的关系。”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50页。其实,价值的原始形式,就是指使用价值的社会属性,也即使用价值的可交换性。而且交换方式越简单,这种关系表现得越单纯,随着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日益频繁化,交换才日益进入它的价值时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实际上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那时有用物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因而物的价值性质还在生产时就被注意到了。”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0页。
交换价值的出现,标志着交换方式的一大进步。“交换价值首先表明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9页。当着具体使用价值的交换取代了混杂物之间的交换之后,在长期的生产和交换实践中,人们逐步有了数量对比要求;当着人们不自觉地应用人类劳动的一般耗费作为交换的比较依据时,这才真正意味着交换进入了它的价值时代。其实,应用人类劳动的一般耗费作为比较依据,起初也是偶然的事,但是随着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的确立,价值关系才表现得日益明朗。恩格斯曾这样理解价值:“当我说,某一商品具有一定价值,那我就是说:(一)它是社会上有用的生产品;(二)它是由私人以私人的打算生产出来的;(三)它虽然是私人劳动的生产品,但同时,好象不为生产者所知地,而且违反生产者意志地、它又是社会劳动的产品,而且是一定数量的社会劳动的生产品,这一数量,是以社会的方法,通过交换来规定的;(四)我不把这数量表现于劳动本身中,也不把它表现于劳动时间的某一数目中,而是把它表现于别的商品中。”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24页。可见,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在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主要表现在:
1、使用物品的交换是价值关系建立的历史前提;
2、没有使用价值的自然占有物或劳动产品都不可能被用于交换,因而也不会具有价值;
3、使用价值对于占有者而言是作为非使用价值存在的,而对非占有者来说则表现为主观上需要的使用价值,否则,即使占有物本身具有使用价值,而价值也不可能得到实现;
4、实现价值,必须有足够的使用价值作为物质承担者,并且能够通过使用价值之间的数量对比关系加以体现;
5、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才表现为实在商品;
6、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而价值则反映了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即抽象劳动;
7、价值内涵的劳动时间不能够通过自身的耗费直接加以确定,必须用对立着的、别的商品来表现;
8、两者在市场的发展中都在发展和变化,使用价值将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得到充实和更新,而价值则随着人类劳动形态的更替而不断发生变化,并将逐步趋于消亡。
============================================================================================先生有点空谈。从自产自消的自然经济到社会商品交换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主要的本质原因是:因为在社会交换之中,人(不管是社会还是个人)的必要劳动生产率都得到提高。这个必要劳动生产率就是“价值”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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