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其作用是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满足职工较高养老保障要求,从而有效弥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也就是说,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其职工在退休后就可以领到“双份”养老金。 与基本养老保险相比,企业年金不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由企业根据国家政策自愿实施。正是因为这点不同,使得绝大部分企业处于自身的考虑,不愿意为职工缴纳“多余”的费用。 然而,企业年金虽然可以为退休职工多建立一重养老保障,但也并非人人都可能享受得起。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并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如果非在职职工比例较高,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沉重的包袱。对于一些效益不好,连基本养老保险都勉为其难的企业而言,企业年金还是一个“遥远的梦”。而对于能够开展年金业务的企业,顾虑也很多。
摘自: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