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jgxy 发表于 2016-11-10 15:05 
举报的人如果真的了解事实,确属于学术不端人,这有利于净化学术环境,值得赞扬,但如果不了解实际情形就发 ...
您好,我看了您相关的经历,首先对您的经历表示理解,我也接受您的批评。我本一介学生,由于几个月前的莽撞和不懂事,给潘老师造成了影响,至今仍然后悔,承蒙潘老师原谅,我不胜感激,谨记在心。所以才发出这个帖子,但帖子中也已说明,我已告别这个论坛,
对您造成影响的是另外一个人,虽然他模仿或者借鉴了我很多语言,包括标点符号。
所以我在此再次声明
1,对潘老师再次道歉,并祝潘老师工作顺利
2,
再有人模仿或者借鉴我的道歉均与我无关
3,也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