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url=]产业[/url]政策有效性的基础 2.3.1 比较成熟的市场基础和[url=]产权[/url]基础、市场竞争和微观基础是产业政策有[url=]效用[/url]的前提。我国几乎是清一色的传统国有汽车企业,微观活力不足,产业政策也就难以有效,近些年非国有汽车企业的进入,尽管规模还不大,但产生激活“死水”的“鲶鱼效应”十分明显。
2.3.2 政府职能真正适应[url=]市场经济[/url]的规律
只有以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充分尊重各种所有制成分企业的自主性,产业政策才能通过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我国执行汽车产业政策的主要手段是项目审批制,在经历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之后,投资主体和投资来源均发生重大变化,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源于计划经济时期且长期没有实质性改革的项目审批制已明显不适应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脱离了投资责任的项目审批制干扰了企业的经营决策的自主权,抑制了民间的活力。
2.3.3 产业政策的时效性
如上所述,产业政策的定位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尤其是对于转型时期,产业政策与市场机制的完善是一个相互补充、此消彼长的关系。市场机制越完善,产业政策的作用范围就越有限。我国汽车产业政策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汽车产业政策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甚至成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的阻碍力量。
2.3.4 产业政策需要与财税政策、价格政策、金融政策、科技政策等配合使用
我国执行汽车产业政策的方式过于依赖行政审批手段,而缺乏利用财税、价格、金融等经济手段,带有太多行政手段的色彩;汽车产业政策与上述其他政策缺乏协调配合,时常出现政策目标冲突,从而影响汽车产业政策发挥有效作用。
3 汽车产业政策需要转型
笔者认为我国体制转轨时期和经济赶超阶段产业政策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需要在总结以往教训的基础上,实行汽车产业政策转型,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3.1 形成以竞争政策为核心的产业组织政策
借助行政性准入限制禁止新厂商进入,试图寄希望于既有厂商发展产业的思路,其结果只能是既有厂商的利益受到行政性保护,市场竞争不充分,产业的竞争力难以较快提升。实践表明,汽车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效新厂商对低效改老厂商的替代。也就是说,汽车行业能够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没有对其进行行政性保护,新厂商和新投资的进入通道顺畅,市场机制得到有效发挥。
然而,迄今为止,在许多竞争性行业仍存在着[url=]进入壁垒[/url],并表现为如下3种形式:
一是行政性准入[url=]管制[/url]的进入壁垒。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投资管理体制,其弊端是明显的,第一是对经济活动构成直接[url=]干预[/url],扭曲了正常的经济行为;第二是保护了既有厂商的利益,阻碍了有效竞争;第三是产生了扭曲的进入激励,一些企业以获取稀缺政策为目的,出现了一批依靠“壳”(或准生证)资源生存的企业;第四行政审批实际上是为企业开具了政府信用证明,少数不负责任的企业可藉此谋求投资和银行贷款;第五不可避免地出现权利寻租。
二是所有制[url=]歧视[/url]的进入壁垒。在准入条件上对国内民间[url=]资本[/url]存在着明显的所有制歧视,在汽车(主要是整车)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另一种所有制歧视的表现形式是,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不准民营企业投资经营,但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等一系列环节上,民营企业面t临的困难也要大得多,形成了对国内民间资本无形的进入壁垒。三是行政性[url=]垄断[/url]的进入壁垒。垄断的形式有3种:[url=]自然垄断[/url]、市场垄断和行政r生垄断。除了在垄断性行业垄断现行依然突出外,竞争性行业而言,也存在着行政性垄断的问题,表现为既有企业获得了行政性保护,并且禁止其他企业进入,在这些行业形成了以部门行政性垄断为特征的[url=]寡头[/url]垄断格局。部门行政性垄断对于市场机制乃至产业发展所造成的伤害要甚于市场垄断。
为此,在新形势下,需要建立以竞争政策为核心的产业组织政策,形成有利于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的公平竞争的环境,克服各种类型的垄断行为。
3.2 建立以社会性管制为核心内容的新型准入管制制度
当前的准入管制制度基本上沿用经济性管制的思路,即将供需平衡和项目的[url=]预期[/url][url=]收益[/url]作为投资项目审批的依据。这一做法不仅难以做到准确判断,更重要的是政府职能出现错位,一方面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出现政府越位;另一方面诸如能源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又出现政府缺位。鉴于目前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需要将准入制度由经济性管制为主转变到社会性管制为主的方向上来。所谓社会性管制是指政府从国家安全、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对能源资源利用[url=]效率[/url]、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强制性要求,并实行准入管制。同时在某些方面实行“禁令性”管制,即是政府宣布企业不能做什么,对那些环境污染大、安全隐患多、危机公众安全的项目发布禁止令,严禁企业进入,余下的全部放开,由企业自主判断投资[url=]风险[/url]、项目收益等。
除此之外,还要发挥产业政策在传递信息方面的功能。我国的产业政策没有发挥信息传递的功能,尤其是政府在提供信息服务和信息公开方面差距较大,起不到引导投资的作用。
3.3 将[url=]技术[/url]创新政策作为产业政策的核心内容
为了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将国家竞争战略从过于依赖低成本,转变到依靠技术创新的新战略上来,必须改变目前仍存在的产业政策与技术创新政策“两张皮”、缺乏配合的局面,并且将技术创新政策作为产业政策的核心内容。将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由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升级,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科技队伍的建设,在政府购买创新技术产品、[url=]知识产权[/url]保护、税收优惠、研究开发资助、加速设备[url=]折旧[/url]等多个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形成鼓励创新的有效激励机制。
3.4 建立退出援助机制
劣势企业能够顺畅退出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育的标志之一。在当前实现节能减排任务,加快转变[url=]经济增长[/url]方式的新形势下,一方面需要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另一方面急需建立退出援助机制,改变当前产业政策中压制进入、强制退出、不管援助的状况。退出援助政策是针对一些因结构调整陷入特别困境的行业和地区进行援助的一项政策。根据国际经验,退出援助政策包括如下几类形式:
3.4.1 设立产业调整援助基金,援助企业的退出和产业转型
设立特定产业的调整援助基金,政府可利用该基金对该产业中的退出企业予以援助,具体方式为:企业如果封存和淘汰设备,并进行新投资时,可采取特别折旧率,也可部分给予优先或优惠贷款甚至贷款贴息,还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另外也可采取政府向企业“购买”旧设备然后将其废弃的方式,即所谓的“收购报废”方式。这些方法比较适合整体受到冲击、要退出的企业数目众多的行业。产业调整援助基金还可以用作职工再就业培训费用和待业救济金等。
3.4.2 对企业员工[url=]失业[/url]和再就业制定特别政策
对于一些较为集中存在失业问题的行业和地区,由于可能导致明显的社会问题,政府需要制定一些特别的处置措施。具体的措施有:由政府设立或资助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录用调整行业失业职工的企业,可以享受政府[url=]补贴[/url],补贴的方式是针对再就业职工而不是企业,也就是按照再就业职工工资的某一比例在一定时期内予以补贴;雇佣特定行业失业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还可享受贷款、税收方面的优惠;延长失业[url=]保险[/url]和增加失业补助金额等方式。
3.4.3 单一产业地区的成套援助措施
这一政策主要是针对单一产业城市或地区的。单一产业的类型有些是资源型产业,有些是传统产业,特别是资源型产业,一旦出现资源枯竭,又没有可接续的产业,将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单一产业地区的调整,实质上是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其复杂性和调整的难度较大。做法主要是针对具体的地区和具体的问题,制定针对性较强、成套的退出援助措施,具体措施区别较大,援助的力度也较大。可借鉴国际经验,在上述3个方面建立退出援助机制。在我国建立退出援助制度时,应谨慎设定退出援助的范围和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产业结构的调整可在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下,通过市场机制得以解决。只有当问题涉及面较广和依靠市场机制调整困难,并可能引起较为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时,采用退出援助政策才有充足的理由。
3.5 产业政策应主要依靠财税、价格、金融等经济手段
当前,产业政策与财税政策、价格政策、金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分割在多个行政管理部门,而且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政策之间的不配合、不协调,产业政策过多地借助于行政性手段。为此,应将产业政策的实施手段转变到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方向上来,通过建立有效的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系统性、相互配合的政策体系,使产业政策恰当、有效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青木,昌彦等.市场的作用,国家的作用.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
2李剑阁.嬗变的产业政策.财经,2006(5)
3迈克尔·波特,竹内广高.日本还有竞争力吗.中信出版社,2002
(来源:汽车工业研究)(赵月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