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主义”是“重实业主义”的原始表现。重农学派认为:商业丝毫不能创造财富;金银本身不是财富,除非用来交换到生活资料;商人是货币财富的代表,他既剥削卖者,又剥削买者,破坏了交换的等价性。重农学派的代表魁奈以生产费用论为依据,力图证明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只有农业部门才是生产性部门,农业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工业劳动不是生产性劳动,工业不是财富的源泉。“重产业主义”是“重实业主义”的发展形式。“重产业主义”者认为只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即农业和工业)可以生产出社会财富,其他部门均是生产财富所需要的必要条件。他们尤其否认流通领域生产财富,否认管理部门、信息服务部门等生产财富,把财富的概念局限于物质财富的范围。他们始终认为物品的使用价值只与其品质特性有关,而与使用者的素质或状态无关,与使用者所处的环境条件无关。也就是说,只有改变物品的品质特性才能改变其使用价值,而流通、管理、信息服务等领域不能改变物品的品质特性,只能改变物品的时间、空间、环境特性以及主体特性,因而不能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即服务业和信息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甚至超过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总和,而且还在不断发展,“重实业主义”的观点因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怀疑。事实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因改变了商品的时间、空间、环境、风险概率、主体状态等特性,从而改变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流通领域的工人、职员及管理人员也能生产各种使用价值。
统一价值论认为,流通领域是人类创造使用价值的重要领域,而且这一领域的产值比例将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其结果将是:传统意义的生产领域将会全部消失,其社会产值和从业人员将会几乎全部转入(广义的)流通领域和信息领域(详见拙文“流通领域是如何创造使用价值的”。
总之,理论出发点的变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转移;二是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移;三是从生产领域向广义流通领域和信息领域扩展。
三、商品价值决定因素的变化
早期社会的人们总是认为,物品的价值只取决于人的主观感受与主观评价,这就是“主观价值论”。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主观感受和主观评价都是产生于客观效应,因而有人提出“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的实际效应”来决定的观点,这就是“效用价值论”。
马格努第一个提出用劳动耗费来解释物品的价格,他认为只有劳动耗费相等的物品才可以相互交换,这标志着“劳动价值论”开始萌芽。
阿奎那提出用“公平价格”来确定商品的价值,但他对“公平价格”的理解又是非常混乱的,其价值理论是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主观价值论和供求价值论的混合体。
配第开始用劳动时间来测量商品的价值量,并把工人的口粮作为衡量价值的标准尺度。富兰克林认为银的价值可以和其他一切东西的价值一样用劳动来衡量。他指出:“既然贸易无非是一种劳动同另一种劳动的交换,所以一切物的价值用劳动来估计是最正确的”。
斯密说:“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但是,决定商品价值的究竟是什么劳动呢?他提出了三种相互矛盾的观点:①价值由耗费的劳动来决定;②价值由购买的劳动来决定;
③价值由劳动收入来决定。
萨伊认为,劳动、资本和土地都是价值的源泉,支付的工资、利息和地租构成产品的生产费用,决定着产品的价值。
李嘉图坚持了劳动价值论,他认为:“效用对于交换价值来说虽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但却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他始终坚持自己的理论出发点:商品的交换价值由劳动量来决定,而劳动量又由劳动时间来决定;只有直接劳动才创造新价值,而间接劳动只是把原有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决定商品价值的是必要劳动,是指最劣等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然而,李嘉图体系存在两大难题:①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如何同价值规律相符合;②等量资本提供等量利润如何同价值规律相符合。
马克思维护和发展了劳动价值论,并致力于解决导致李嘉图体系解体的两个难题:把劳动和劳动力区别开来,劳动力是潜藏在人的身体内的劳动能力,而劳动则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它体现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可以创造出超过劳动力商品本身的价值,即创造出剩余价值,而劳动力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把资本与劳动的交换看成是资本与劳动力的交换,这样,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同价值规律的矛盾就得到了解决。他通过分析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过程,定性地分析了等量资本提供等量利润如何同价值规律相符合的问题。此外,马克思还修正了李嘉图对“必要劳动量”的规定。
统一价值论认为,所有不同形式的使用价值可以进行统一度量,人进行商品交换的主观动机在于把自己的所不急需的使用价值物品,交换成自己所急需的使用价值物品,并要求所得到物品的使用价值量大于所付出物品的使用价值量;由于“使用价值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一方面,随着人所付出物品的数量增长,该物品对于人的使用价值不断上升;另一方面,随着人所得到物品的数量增长,该物品对于人的使用价值不断下降,直至这两种物品的使用价值基本相等,这种交换活动才会停止;货币是一种万能性、普适性使用价值,人通过它可以随时地到相应的市场里购买到自己所需要的使用价值物品,商品销售者就是要把商品所具有的单一性、特殊性使用价值转化为万能性、普适性使用价值,而商品购买者就是要把万能性、普适性使用价值转化为自己所需要的单一性、特殊性使用价值;在“使用价值边际效用规律”的作用下,人们通过不断调整商品交换的规模,最终使自己所购买物品的使用价值(小于或)等于所付出货币的使用价值,也使自己所销售物品的使用价值(小于或)等于所得到货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双方的主观动机的综合作用下,物品的交换比例是由各自生产这两种商品的价值成本(含使用价值成本和劳动价值成本)的比例关系来决定,由于任何使用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任何使用价值成本都可归结为劳动价值成本,因此物品的交换比例最终是由各自生产这两种商品的劳动价值成本的比例关系来决定;劳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一种能够创造更多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劳动者在消费过程中将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转化为劳动潜能,并在劳动过程中再将劳动潜能转化为劳动价值,劳动价值与使用价值同属于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并可以进行统一度量和相互换算。统一价值论对于劳动价值论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和发展,真正实现了政治经济学与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的全面衔接。
从整体上来说,关于商品价值决定因素的认识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①从主观效应向客观效用转化;②从客观效用(或使用价值)向生产费用转化;③从生产费用向劳动耗费量转化;④从劳动耗费量向劳动价值量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