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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3
廖思陆:“认人不认文”难道是《哲学研究》的发稿标准吗?
   围绕“辽大副校长抄袭”事件的反思,目前正在深入。但是,该案有一个重要环节,为深思者所忽略了。这就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主办的《哲学研究》这种所谓“国家级刊物”与陆杰荣副校长的“业务联系”这一脉络。显然,以年轻的杨伦这样名不见经传的晚辈,仅凭其一已之力,是断断不能也不可能登《哲学研究》之庙堂的。所以,他(们)都要借助陆副校长。因此,若要切实反思学术剽窃事件及其教训,那么,陆副校长与《哲学研究》的特殊关系理应纳入反学术腐败的“法眼”。否则,杨伦(们)不会绝迹,“陆校”(辽大内部尤其是令人作呕的下属们对陆杰荣的称谓)自然也不会绝迹。中国高校的学术丑闻,定还层出不穷!此一事件被曝光的积极意义也就会被消解为零了。
这里,必须提及的一个事实是:被抄袭之文原本属于一个本科生的“练笔”习作。但是,一旦署上陆杰荣副校长的大名,就可登堂入室,哪怕“国家级”刊物也如入无人之境。这当然不能说“国家级”刊的编辑们不识货、没水平,但他们是否在这篇文章上睁一眼闭一眼了呢?在我看来,更滑稽的是抄袭者,因为从“后门”进入了《哲学研究》后,这师徒二人就被“国家级的编辑们”以极大的热情,善意地钉上了十字架。
害人亦害已的教训,还在于“国家级”刊物的编辑们恪守的发稿原则:认人不认文!这种潜规则早已横行中国学术界。
以本案为例,作为知情人,我可以负责任地揭露:现供职于这类期刊的辽大哲学系的毕业生,为母校、为“恩师”的不良学术行为,提供了“直通车”待遇,起到了助纣为虐的恶劣作用。
譬如,《XX文摘》负责哲学类稿件的编辑,乃辽大哲学系毕业生。正是这位大编辑,也是辽大的老校友,为原辽大党委副书记张兴国,转载刊发了不止一篇“论文”!按辽大科研奖励制度,《XX文摘》转载一篇,铁定属于“国家级”,奖励一万元啊!张副书记,就这样做,先在《辽宁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然后再让《XX文摘》转载。就这样,他在《XX文摘》载文不止一篇。再拿着这种贴金包装的“成果”,一跃而为教授、博导。直至今天,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张兴国还能有书教,有身份在辽大课堂与校园内,晃晃悠悠,十分自得。
当然,《XX文摘》这位辽大校友,为现任哲学系系主任等人没少转载。当然其中更包括“陆校”陆大人。辽宁大学应该怎样感谢这位“校友编辑”!他为辽大整体科研水准,也为辽大哲学类学科建设,可谓立了汗马功劳!从这种意义上讲,反观辽大现有的哲学科研成果,只要是在《XX文摘》上转载过的,即可认定属于此类产品!
不少外行总是自以为是地以为,上《哲学研究》《XX文摘》这种期刊,只要花钱即可。错啦!正是百姓说的:上这种杂志,你要不认识人,拿着钱,你都不知道送给谁!
真正的通往国家级学术刊物的终南捷径是:要有如此铁杆校友的编辑在内接应,更要有雄厚的“科研经费”奖励“潜伏”在那里的此类“线人”。
你能摆平这些吗?反正辽大所有学科的学科建设,都是如法炮制的!诸如经济、中文学科,已经开花结果了;可怜的历史文化学院,据说还在玩命努力,撒钱,托关系,但似乎至今仍未“摆平”,有些可悲了。
报料“辽大校长抄袭门”的“钥匙”秘密,在于提醒致力于中国学术反腐败事业的诸君:中国的学术腐败已形成产业链!而且是组织严密、关系繁复、分工明确、里应外合、明码实价、规模巨大、潜力无限,绝对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
笔者今日贡献的思路,不过是着眼于“潜伏”于所谓“国家”、还所谓“核心”期刊的“余则成”们。他们不停止工作,中国的学术发展不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中国教育与文化,绝对没有希望!这不是为陆、杨们开脱。而是在为中国学术的生态环境扫清毒品——吸毒者乃陆、杨们;贩毒者乃这种无良编辑、只讲人情与所谓人脉而不讲学术品质的“国家级(刊物)编辑”!
(感谢廖思陆先生惠寄) 时间:2009年6月21日 作者:廖思陆(辽宁大学) 来源:学术批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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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3 14:04:12
我们能做的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这种情况非你我之力所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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