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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私人市场在解决这些外部性中的有效性如何?最著名的结论提出,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方法是极为有效的,这个结论被称为科斯定理。这个定理,是为纪念提出这个结论的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RonaldCoase)而命名。根据科斯定理,如果私人各方可以无成本地就资源配置进行协商,那么,私人市场就将总能解决外部性问题,并有效地配置资源。

为了说明科斯定理如何发挥作用,考虑一个例子。假定迪克有一条名为斯彼特的狗。斯波特狂叫并干扰了迪克的邻居珍尼。迪克从拥有的一条狗中得到了收益,但这条狗给珍尼带来了负外部性。是应该强迫迪克把狗送到动物居留所,还是应该让珍尼不得不蒙受由于狗狂叫而夜不能眠的痛苦?

先来考虑什么结果对社会是有效的。社会计划者考虑两种可供选择的做法,要比较迪克从养狗中得到的收益与珍尼承受狂叫声的成本。如果收益超过成本,有效的做法就是让迪克养狗而珍尼生活在狂叫声中。但如果成本超过收益,迪克就应该放弃狗。

根据科斯定理,私人市场可以自己达到有效的结果。如何达到?珍尼可以简单地付给迪克一些钱让他放弃狗。如果珍尼给的钱数大于养狗的收益,迪克就将接受这种做法。

通过对价格的协商,迪克和珍尼总可以达到有效率的结果。例如,假设迪克从养狗中得到的收益为500美元,而珍尼由于狗的狂叫承受了800美元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珍尼可以给迪克600美元,让迪克放弃狗,而迪克也很乐意接受。双方的状况都比以前变好了,也达到了有效率的结果。

当然,珍尼不愿意提供任何迪克愿意接受的价格也是可能的。例如,假设迪克从养狗中得到的收益是1000美元,而珍尼由于狗的狂叫承受了800美元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迪克不会接受任何在1000美元以下的出价,而珍尼又不愿意提供任何在800美元以上的价格。因此,迪克最终还是养狗。但在这种成本与收益的情况下,这种结果是有效率的。

到现在为止,我们一直假设迪克在法律上有权养一条爱叫的狗。换句话说,我们假设,除非珍尼给迪克足够的钱让迪克自愿放弃狗,否则迪克就可以养狗。另一方面,如果珍尼在法律上有权要求和平与安宁,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呢?

根据科斯定理,最初的权利分配对市场达到有效率结果的能力无关紧要。例如,假设珍尼可以通过法律强迫迪克放弃狗。虽然有这种权利对珍尼有利,但也许结果不会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迪克可以向珍尼付钱,让珍尼同意他养狗。如果狗对迪克的收益大于狗狂叫对珍尼的成本,那么迪克和珍尼将就迪克养狗问题进行协商。

虽然最初的权利无论怎样分配,迪克和珍尼都可以达到有效率的结果,但权利分配并不是毫不相关的:它决定了经济福利的分配。是迪克有权养一条爱叫的狗,还是珍尼有权得到和平与安宁,决定了在最后的协商中谁向谁付钱。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双方都可以互相协商并解决外部性问题。只要收益超过成本,迪克就将以养狗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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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31 15:46:48
关于《资本论》第四卷逻辑问题的争论,有知道的吗_百度知道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050316359746917939.html?fr=iks&word=%B1%A3%CE%C0%A1%B6%D7%CA%B1%BE%C2%DB%A1%B7&ie=g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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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 02:28:52
科斯的意思是说,人权大于产权?民主高于发展?一切个人利益的实现,应该来源于平等的个人谈判和集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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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 02:49:17
楼主根本就没抓住科斯第一定理的实质,抄来的例子而已。
科斯第一定理主要不是说市场协商能发挥效率,而是说,所谓外部性问题,很多时候是没有界定清楚争议双方的权利而出现的,因此,界定清楚产权,市场才有可能有效运作(说可能,是还要考虑谈判的费用)。
在那个例子里,是狗主人享有任意遛狗的权利,还是邻人享有不受打扰的权利,必须界定清楚之后,双方才可能协商以求各方福利增加。因此,科斯第一定理,其实就是阐明产权必要性和重要性。与第二定理合在一起,构成了产权经济学的开端,已经远远超出外部性的范畴。
一知半解拿来炫耀,其实根本就没摸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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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 04:09:41
罗鹏 发表于 2016-9-1 02:49
楼主根本就没抓住科斯第一定理的实质,抄来的例子而已。
科斯第一定理主要不是说市场协商能发挥效率,而是 ...
科斯的意思是说,买主买东西,得持有钱?卖主卖东西,得持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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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 10:27:03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 04:09
科斯的意思是说,买主买东西,得持有钱?卖主卖东西,得持有物?
没工夫搭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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