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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5
  香港证监会对融资融券业务监管比较严。首先,香港证监会对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均要求有业务资格;其次,每月须向会里提供财务资源报告(内容包括上月融资融券总额、前20位客户的融资融券持仓状况、抵押品的集中度和公司速动财务指标等内容)。



  在登记结算体制上,香港实行二级登记结算制。不管账户是现金还是融资融券户,证券都是登记在证券公司名下,证券公司为客户进行二级明细管理。客户的二级证券明细在中央结算所没有数据。结算实行T+2交收,交易实行T+0交易。投资者如进行融资融券就要和证券公司签协议,融资融券业务的开户文件内容包括标明融资融券户、风险披露和融资清单。客户签署协议后需向证券公司申报关联户口(同一集团户、配偶、可控制30%表决权户)。



  在操作上,香港证券公司不允许客户通过网上交易的方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方式仅是在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的电脑委托自助终端上自助委托或与经纪人商量后,通过电话来下单。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交易均在一个交易系统内实现。融资融券交易系统界面显示:信用额、风险系数、账户余额(分T、T+1、T+2)、市值状况、可融资市值状况等栏,其中信用额在另外一个非交易系统(类似目前内地证券公司的cRM系统)调整。



  香港证券公司强制平仓比较“人性化”,一般情况下尽量不用强制平仓。如果客户市值跌到强平线时,尽可能地给客户缓冲,而不是一到平仓线,就由系统自动强平。在香港,强行平仓都是由人工手动发起,都不是由系统自动强平。另外香港经纪人都是持牌经纪,并且都有部分个人资产抵押在证券公司,因此,如客户爆仓,经纪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香港已经有了完善的客户信用数据仓库。对每一个客户,在银行都有基本的信用状况资料,这些资料都是开放、透明的,券商都能拿得到。征信主要看客户持有的股票质量和客户的历史信用状况。在信用额度的管理上。给客户的信用额度主要是根据历史过往的交易状况和客户资产状况核定。对于同样资产状况,同样抵押股票,如果客户的交易状况不同,交易量大的客户,其信用额度较高。香港融资融券业务坏账率约在1%左右,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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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5 21:00:06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修订前的证券法禁止融资融券的证券信用交易。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通俗的说是买股票!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这一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
  经历了30年代的“大萧条”,美国政府认为,股市的狂跌应部分归因于过度的融资融券,因此,有必要规范融资融券。1934年出台的《证券交易法》第7章专门对融资融券(margin requirement)作出规定,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The Board of Governors Federal Reserve System)作为融资融券的监管机构,有权制定实施细则,有权根据融资融券规模调整保证金比例以防止过度投机或股价过度波动。此后,联邦储备委员会根据《证券交易法》第7章制定了详尽的规则T、规则U、规则G和规则X。此外,该委员会还在《基于证券交易法的规则》(《General Rule and Regulations promulgated under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中对卖空作了具体规定。另外,美国《1996年全美证券市场促进法》(The 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s Improvement Act of 1996,NSMIA)对融资融券进行了局部修改,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第7章对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授权。新的立法规定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委员会对经纪人或交易商的贷款无须加以管理:(1)如果与该经纪人或交易商(dealer or broker)进行交易的大部分人不是经纪人或交易商;(2)贷款是为了造市(make market)或为承销进行融资。根据《全美证券市场促进法》,1998年4月1日以后,经修改的规则T(Regulation T)、规则U(Regulation U)、规则X(Regulation X)开始生效。其中,规则T是规范经纪人和交易商提供的信用、规范提供给经纪人和交易商的信用;规则U在1998年4月1日以前仅规范银行的信用,4月1日以后,经修改的规则U规范来自银行和其他美国的贷款人(lender),同时规则G被废止;规则X是规范美国公民或相关组织(related parties)得到来自国外的信用购买或持有美国证券的保证金规则。目前,上述两大联邦法律和三大规则构成了美国融资融券的法律基础,由此也形成了有着广泛影响力的美国融资融券制度。

融资融券的作用
  运作高手1、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
  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2、有效缓解市场的资金压力
  对于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现在可以有基金等多种方式,所以融资的放开和银行资金的入市也会分两步走。在股市低迷时期,对于基金这类需要资金调节的机构来说,不仅能解燃眉之急,也会带来相当不错的投资收益。
  3、刺激A股市场活跃
  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市场交投的活跃,利用场内存量资金放大效应也是刺激A股市场活跃的一种方式。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师吴春龙和陈祥生认为,融资融券业务有利于增加股票市场的流通性。
  4、改善券商生存环境
  融资融券业务除了可以为券商带来数量不菲的佣金收入和息差收益外,还可以衍生出很多产品创新机会,并为自营业务降低成本和套期保值提供了可能。
  5、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
  融资融券制度是现代多层次证券市场的基础,也是解决新老划断之后必然出现的结构性供求失衡的配套政策。
  融资融券和做空机制、股指期货等是配套联在一起的,将会同时为资金规模和市场风险带来巨大的放大效应。在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不仅不会起到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风险表现在两方面,其一,透支比例过大,一旦股价下跌,其损失会加倍;其二,当大盘指数走熊时,信用交易有助跌作用。


http://baike.baidu.com/view/901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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