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一电报称:有一批电器,电视机80台,每台售价3400元:电冰箱100台,每台售价2800元,总销售优惠价52万元。如有意购买,请告知。
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50台电视机,每台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
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 ,决定接受 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 乙宾馆。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 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损毁,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 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 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 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 困难 为由,表示 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统一 乙宾馆推迟一个月付款,一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 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 同意解除合同。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及合同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甲公司 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 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还是新的要约?为什么 ?
3 就丙运输中造成的货物毁损,因宾馆可否要求 丙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
4 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合法吗 ?为什么 ?
5 甲公司 能否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