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yg2000 发表于 2009-6-29 14:09 
如果由人民选举出的委员会来管理国有企业,而不是由行政机构来管理,那才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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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人民选举出的委员会如何确保他是有能力搞好国企的?如果搞不好,是不是要等到下一次选举才能把他选下来?
一,只要国有企业的体量足够大,人民确实能从中得到好处,人民就会关心经营。要把国有企业的公车,公吃,公嫖的钱抽出来,还给社会。
二,中国的人大代表不给报酬,而且是兼职,他们自然不在乎自己的头衔,而更在乎"兼职",因此行动被钳制。而委员会会员必须全职,而且付给报酬,他才会在乎手中的工作。
三,一般的股东大会每年开一回,选出董事长。我说的委员会完全可以采用一般的公司章程来进行。
四,已上市的国有企业的持股人,有多少是权贵之子呢,我们不清楚。我建议国家发行债券赎回已上市的股票,将公司的经营权交给国民。
五,有人说,国民作为消费者,他们的投票会对公司不理,我想说,那些有较多海外事务的公司,并不畏惧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