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控股企业方式相继涉足银行与信托业;国资委对“产融结合”的态度由不主张到审慎支持,促使中石油集团加快金融业布局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杨悦】200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集团)频频拓展金融业务,在通过控股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获得银行牌照后,其控股的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亦将在7月1日成立。
“这只是开始”,银监会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国资委对“产融结合”的态度正在转变,“国资委的态度从不主张到审慎支持,是在向积极的方向转变。”
进入2009年后,中石油集团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布局,3月控股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并更名为昆仑银行;4月,中石油集团增持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中意财险),获得51%的控股权;6月,重庆市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罗广对外表示,已与中石油集团达成协议,将组建金融租赁公司,资本金60亿元。
中石油集团最早的金融业务可追溯到2002年,与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各持50%股权;2007年,再度与后者成立中意财险,仍各持一半股权。同年11月,中石油集团与珠海市政府达成协议,拟斥资20亿元控股珠海市商业银行(下称珠海商行),但最终未能获得国资委批准。
2008年7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央企负责人视频会议上表示,不符合主业投资方向、超出自身投资能力、投资回报率太低的项目,一律坚决不准上马,并严禁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金融、证券、房地产、保险等项目。
此次中石油集团一举获得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控股权,和国资委态度的转变密不可分,“国资委近期对金融业做了许多调研工作”,上述银监会人士表示,从反对控股珠海商行,到批准控股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以及进一步支持成立信托公司,可以看出国资委态度的积极变化。
5月12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前往中石油集团进行调研时指出,“‘产融结合’是跨国企业发展的方向”,《克拉玛依日报》引述中石油集团总会计师王国樑说法称,入股商业银行,是中石油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上述银监会人士表示,控股的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只是一家地方性银行,“离打造国际能源公司的距离还很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