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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39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0月10日
消费金融井喷式增长的同时埋下风险隐患,出现了违规操作、客户资质下沉、过度授信、风控不力、坏账率高等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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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财新记者 韩祎
  近两年跳跃式增长的消费金融行业,今年以来问题频出,引发监管关注。
  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的校园贷成为消费金融领域“重灾区”,在上半年有大学生因逼债而自杀等恶性事件发生后,伴随着监管整肃期到来,近日已有多家主打校园贷的公司宣布将逐步退出这一市场。
  银监会对校园网贷开展了初步的摸底调查后,提出“停、整、移、教、引”五字原则,分类处置违规行为。8月24日,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网贷协调处处长许晓征在P2P新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对涉嫌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的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暂停校园贷业务、整改存量业务、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核、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等措施。
  此后,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列出了P2P平台开展校园贷业务“八项不得”的负面清单,以规范不良贷款行为,防范金融风险。至此,已先后有重庆、深圳、广西、广州和上海五地的相关部门,专门发文规范校园贷违规行为。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也存在风控漏洞。6月30日,北京银监局公示了对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下称北银)的处罚决定,认定其贷款管理存在问题、资产质量严重不实,为以正视听,对其开出了150万元的罚单。
  北银是国内第一批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10年初,和北银一起从银监会拿到牌照的还有中银、四川锦程和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下称捷信),除了捷信是外资背景,其余三家的大股东都来自银行。目前,全国已成立了1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分布在15个城市。
  随着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金融等新机构的兴起,国内消费金融领域形成了传统的银行消费贷款、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和新型消费金融业务并存的格局。目前消费金融业务可分两类:一是依托消费场景布局分期市场;二是自建渠道经营现金贷款。
  多家消费金融公司从耐用消费品的分期贷款业务起家,将目标对准培训类连锁教育机构等大型商户。因为与知名商户合作,既能保障客户数量,又能获取商户信誉背书。但是随着“电商系”“产业系”、分期平台等竞争对手切入消费金融领域,通过商户拓展客户已不能满足这些公司的扩张需求,不少消费金融公司转向主推现金贷。
  在各路机构跑马圈地中,新型消费金融规模快速膨胀。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余额846.38亿元,较2014年末的209亿元同比增长305%。第三方数据调研机构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交易规模仅为60亿元,2014年规模突破183.2亿元,增速超过200%,2015年规模或已突破2000亿元。
  无论是基于消费场景的分期贷,还是现金贷,在规模快速扩张中都出现了不规范甚至违规的操作,也埋下了风险隐患。
  近日,银监会非银部主任毛宛苑在《中国金融》杂志撰文指出,未来消费金融公司监管重点之一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督促消费金融公司在消费金融产品设计、合理定价、信息透明等方面深入研究,兼顾金融机构的盈利性和消费者合理消费的信贷支出问题,避免消费者权益受损和过度负债的情况出现。”
  目前,各类背景的消费金融机构同质化竞争严重,覆盖范围从小额消费借贷到大额信用贷款。一位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监管层面更鼓励平台坚持“小额、分散”,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切入不同的消费场景,细化客户分层。
整肃校园贷
  9月27日,名校贷创始人兼CEO曾庆辉宣布该公司未来会逐步降低校园内群体的比例,“目前校园贷市场鱼龙混杂,资本大量涌入造成很多学生过度借贷,这一市场需要冷却。”
  校园贷目前的确存在很多硬伤,比如坏账率高、管理混乱、借款群体不成熟且被过度开发等。校园贷不应成为禁区,但需要引起监管重视并加以规范。
  多家开展过校园贷业务的公司向财新记者确认,校园贷的坏账率确实略高。拍拍贷CEO张俊对财新记者表示,早在几年前拍拍贷就做过学生客户,后来发现这部分人群不具备还款能力、坏账率高企,因此拍拍贷从2012年开始对学生身份的客户强行限制额度,一般不超过4000元。
  最早涉足校园贷的是银行信用卡业务。2004年开始,大学生信用卡市场份额骤升;后因坏账率高企,且学生的个人信用受到较大影响,2009年7月银监会叫停大学生信用卡。最近两年,该市场再度被激活,新涉足者是分期平台、P2P网贷公司和电商平台等。
  2016年校园贷一度呈井喷式增长。曾庆辉表示,名校贷平台今年上半年的业务规模比去年全年总额还多40%,预计全年规模是去年的三四倍。
  但无论平台模式如何更迭,都不能很好地解决根本问题:学生的还款能力不足。
  张俊认为,学生市场已被过度开发,学生过度负债,所以拍拍贷后来再次调低额度至2000元。“我们平台上学生很少,因为他们来拍拍贷借不到太多钱。”
  校园贷坏账率不低,为什么依然有很多平台在争抢呢?有几位业内人士反映,由于该群体集中度高,平台能够通过“地推”等模式很快抓取大量用户;还有的平台看中了学生群体工作后的潜在信贷价值。
  曾庆辉认为,学生的还款来源主要来自生活费和兼职所得,还款能力相比社会群体更弱,但并非不能解决。名校贷平台在设计产品时,会拉长还款期限、降低每个月的还款压力,比如尽量让本科学生每月还款额不超过800元。
  校园贷业务引起监管部门重视,除了坏账率较高,还因暴力催收、“裸条”借贷(以借款人的裸照作为借款抵押物)、学生因过度负债选择轻生等极端事件,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
  一位消费金融公司市场部人士介绍,校园贷业务的核心是“盯住人”,这也是很多平台只接收大一到大三学生用户的原因,因为“找到他们很容易”。
  有些平台做校园贷业务非常下沉,为了高效掌握借款人动向,甚至会在宿舍楼的每层“安插”一名学生,或者通过校园社团的人来“深耕”市场。同时,在借款学生提供第二还款来源(例如父母、亲属)的联系方式后,有时候平台催收部门人员会提前假扮借款人朋友身份确认联系方式的有效性,为日后的催收做足准备。
  诸多乱象令监管部门不得不采取行动。据财新记者了解,监管部门认为大学生群体不具备还款能力,基本资金需求在现有体系下能得到有效满足,但盲目的校园消费贷款易助长奢靡攀比之风,引导过度消费等观念。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提出的“八项不得”的首条就是,不得放松对借款学生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方面的审核;此外,还指出不得委托学生、校园工作人员、校园商户等在校开展推销或代理活动,不得开展违规违法的催收行为。
  在银监会明确提出校园贷分类处置办法后,已有平台表明要剥离校园贷业务。原来市场份额较大的趣店集团(原校园分期平台趣分期)近期宣布,此后将专注于非信用卡人群的消费金融业务,退出校园分期市场。其联合创始人何洪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趣店已停止新增校园贷业务,为存量学生借款用户服务到其毕业。
  分期乐首席金融官乔迁对财新记者表示,他们平台面向学生群体的业务份额会逐步缩减,但并非因为合规问题,而是平台上很多既有的学生用户已经毕业,这部分群体踏入社会后,单笔消费金额是其学生时代的10倍,利于扩大平台规模。
代理商之弊
  在消费金融公司从与商户合作转向授信金额更高的现金贷之后,也出现了新的风险隐患。
  “借用代理商来拓展客户,在我们这个行业非常普遍。”一位北银的工作人员表示,现金贷不能依托消费场景,再加上消费金融公司异地管理要控制成本,就必须借助代理商通过传统的线下方式获取客户。
消费金融乱象
  一位北银前员工透露,北银有两个互相竞争的事业部,每个事业部又分多个组,两个大事业部都有权限发展代理商,每个事业部手里分别有20-30个代理商,每个代理商都有权限在全国开展业务。
  多位业内人士反映,代理商往往由当地的小贷公司转化而来。消费金融公司在筛选代理商时,看中两个因素:一是其手中的客户资源;二是其催收能力。前述北银的工作人员说:“这些小贷公司通常在当地深耕多年,已经掌握丰富的借款客户资源,可以帮助消费金融公司在当地开拓市场。”
  这些公司具备强大的催收能力。知情人士称,催收能力反映在对借款客户情况的掌握上,小贷公司甚至可以通过“非常规手段”从公安系统或运营商系统获取客户的联系资料,锁定借款客户的行踪,而见面后的沟通方式也“不太温和”。
  虽然代理商可以保证现金贷的客户数量,但如何管理代理商,则成为消费金融公司的难题。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都肯定,代理商没有贷款的审批权,所有申请要由总部统一筛选;也有的公司会向代理商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定期根据其提供客户的坏账率等数据进行相应的抵扣,以达到管理代理商的目的。
  不过,代理商虽然没有审批权,但他们还有“定价权”。一位“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人士介绍,从一级代理商层层下沉到卖场的销售员,每一层均可从中收取提成,最终这些提成会叠加到利息里,甚至存在卖场销售员私下向客户收取手续费的情况。“不给手续费就不代客户办理。”一位捷信前员工指出,一旦这类情况被公司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但很难杜绝。
  这些卖场销售员,恰恰是风控环节上不能省略的。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3C市场(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电子产品)的套现情况最严重,曾有电商在某二线城市的开业首日就被套现4000万元。“捷信这类有经验的公司,会派驻大量公司人员(销售代表)到卖场识别申请贷款的客户,以保证借款用户的真实性。”
  代理商的报酬很丰厚。作为对代理商的回报,消费金融公司一般会根据客户借款本金额返点3%。
  以上是向客户收取利息的暗线,明线则是通过手续费、保险费等名目,变相收取利息。“你可以把手续费理解成利息的一部分。”前述北银前员工介绍,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计算,公司最低的利息为年化利率8%加上账户管理费(本金的0.29%),较高的利息为年化利率13%加上账户管理费(本金的0.49%)。以较高利息为基准计算,如果申请1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需要支付1300多元利息。“不如信用卡分期合算,但比小贷公司、民间借贷便宜多了。”
  据财新记者了解,许多消费金融公司采用收手续费方式,是为了规避监管对其提出的利率上限,这样既能保证公司的营收,也可堂而皇之地向客户收费。
  一位陆金所用户向财新记者出示了一份向平安普惠借款的合同:贷款5万元(还款期数36个月)用于购物,借款利率只有8.4%。除此之外是令人惊讶的各种额外费用,包括1500元期初服务费、380元/月保险费、545元/月服务费,期初服务费会在借款发放时一次性扣除。综合下来,按照合同规定以每月等额本息方式还款,该用户平均每月需要付款总额是2501.06元,换算成年化利率,这笔借款的实际成本高达年化43%左右,远远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红线。
  对于消费金融公司依赖线下代理商模式开展现金贷,一位接近银监会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监管倾向于机构把服务融入消费场景中,这会令风险更可控,“毕竟机构可看到真实的客户,以及客户真实的消费需求。”
大数据风控挑战
  消费金融贷款坏账率高的根本原因是,贷款客户资质普遍较低。如何找到好的客户并控制风险,避免出现中国式次贷,是消费金融市场面临的挑战。
  在客户选择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底线是,不接受“白户”(没有央行征信记录的借款客户)的申请。
  一位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人士透露,该公司80%以上的业务是不超过20万元的现金贷,申请人群多是中小企业主。从公司官网可看出,客户在申请现金贷时,必须提供房产本信息。“这部分人群来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多半是用尽了银行的授信额度。”
  相比中小企业主,资质更差的是3C市场的客户。一位捷信分公司前员工向财新记者表示,申请这类贷款的人群月收入在3000元上下,甚至有很多客户来自理发店、小餐馆、工厂等。“连购买手机都要申请贷款,可见这部分人的资质(还款能力)。”
  这些人没有征信记录,消费金融机构的风控难度更大。在前期风控环节,消费金融平台多通过圈定消费用途来实现的。例如上海一家专门做微整形的分期平台,要求申请客户上传在特定微整形医院的手术单,再根据基础资料对客户进行评分,从而决定授信额度。
  但再严格的风控手段也很难杜绝坏账出现,加之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群资质较差,且过度授信,坏账更值得关注。截至2015年9月末,消费金融公司整体的不良率2.85%。财新记者了解到,由于坏账率升高,北银将多个业务部门的人员调到催收部门工作。
  “要想覆盖拥有信用记录的3.7亿人群和没有信用记录的5亿人群,仅靠传统的物理网点肯定远远不够。必须尽量地把风控线上化,才能降低成本。”百度副总裁、消费金融负责人黄爽表示。
  百度消费金融开发了一款教育信贷产品,审批速度可以达到“秒批”。一位百度人士表示,“秒批”产品暂时只应用于场景下的信用贷款,未来会应用到20万元额度的现金贷审批中。
  一位中银市场部人士分析,这类消费多属于冲动消费,因此对平台审批的时效性要求高。当两家平台争取同一个商户时,谁的系统和服务更好,谁就能抢得客源。他续指,他们一直想开发类似“秒批”的产品,授信金额不会太高,完全靠电脑自动审批放款。“这个在技术上不是难题,但由于受制于银监会的牌照管理,公司不会批准这类产品。”
  依托于电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更容易实现风控线上化,不仅能降低获客成本,还能降低资金成本。今年6月,京东金融先后发行两只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预期收益率非常低:优先级都是年化3.8%,劣后级分别是年化5.3%和5.2%。
  一位资产证券化律师对财新记者表示,对于消费金融类ABS产品,如果有消费场景,并且能够控制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就算资质较好的产品。
  实现风控线上化,绕不开的是征信系统这一基础设施建设。虽然有第三方机构帮助各类平台完善数据库,然而实现真正的“共享债务”还有很大困难。面对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多位业内人士明确表示,不会完全依赖对方的征信评分,也不会把数据共享给对方。
  “大家都是商业机构,我们之间天然地存在壁垒,怎么可能实现数据共享呢?”一位P2P公司负责人认为,各家个人征信机构属于大型的“信息孤岛”,而且有的关联机构也从事消费金融业务,征信缺乏中立的立场和公信力。他希望,能由国家出面设立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个人征信系统。
  P2P监管新规落地后,市场上有不少做中小企业贷款、房地产类贷款的平台试图转向消费金融。不过消费金融业内人士认为,“这个行业不那么简单”,风控模型和思路甚至人员工作风格,都有很大差别。
  张俊向财新记者介绍,如果通过高度自动化方式服务客群,单单依靠社交信息不够全面,还要通过足够长的时间、基于足够大的样本积累建立Y变量。所谓Y变量,是指平台上所有逾期客户的表现,可以反映借款人群的信用特征,但“这是一个需要资金和时间高投入的路径,现在进入这个领域的平台,或许已经失去时间窗口”。
亟待强化监管
  消费金融领域暴露的问题,已引发监管升级。
  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孙天琦表示,零售业务的行为风险是金融机构零售业务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不良后果的风险,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需要加强行为风险管理。比如,隐瞒产品信息、销售误导/欺诈、个人金融信息泄露、歧视消费者及不当债务催收等风险,有的以个案形式出现,有的也会在行业内大面积发生。大面积发生的典型代表就是次贷危机。
  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机构行为监管方面,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很多指引,金融机构也有内控制度。“问题是,这些制度、思想、理念能否在每个产品、每天、每一笔交易中得到落实。从我们的投诉数据库看,答案是否定的。”孙天琦说。
  “所以一要有制度,二要执行到位。”孙天琦向财新记者解释,对一线销售人员要制定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通常他们的收入由固定收入和浮动收入组成,为提高收入就得多销售,不可避免地会“忽悠”消费者。
  此外,还要评估金融机构的利润考核方式。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指出,对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要分析大股东、尤其是母行对它如何考核。若盈利考核严厉,会促使它在经营行为上大胆冒进;若声誉风险重于盈利要求,消费金融公司也会趋向稳健。
  近期典型的行为监管当属收紧校园贷。银监会提出“停、整、移、教、引”分类处置原则后,各地监管机构和协会等部门纷纷出台文件,规范当地的校园网络借贷。8月中旬,重庆市金融办与重庆教委等部门联合发文,为校园贷提出八项禁令;8月30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通知,要求所有企业(含电商平台及各类经济组织)开展校园贷时需遵守九项规定;9月初,广西、广州和上海也随之跟进。
  各地的规范文件都对非法催收、违规营销宣传等行为提出禁令,目的在于保护学生利益。一位知情人士谈到,银监会定调校园贷监管之前,上海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曾召集会员单位组织讨论校园贷业务问题,有的建议“直接全部取缔”,有的并不赞同大面积关停,很长时间内未形成一致意见。
  孙天琦认为,加强行为风险管理的关键是强化信息披露,树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是保护金融机构自身的意识。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比如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反欺诈、反销售误导;打击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提升供求两方的诚信意识;建立争端解决机制等。“这和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有很大的区别。”
  对于持牌机构的审批,监管机构在支持消费金融发展的同时,保持着审慎的态度。从去年至今,一大批城商行联合地方政府与地方企业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牌照,但也有申请被驳回的情况。
  前述地方银监局人士表示,银监会要审查股东资质和评级情况。他透露,上海银行和携程公司共同申请的消费金融公司已经获批。“这类公司的股东背景能够促进消费金融业务发展,所以受到监管部门的肯定;但部分城商行的行为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是异地扩张的动力。”■
  财新记者吴红毓然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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