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毛女大家都听过,喜儿的悲惨命运到底是怎么导致的呢,今天讲述杨白劳和黄世仁之间因两块银元导致的纠葛,带你认识信用关系的古老形式——高利贷的真面目。

1928年那个大雪纷飞的傍晚,杨白劳真的是揭不开锅了,自己尚且可以忍饥挨饿,但看着饿晕在板凳上的喜儿,杨白劳泪如雨下。年辰不好,租的田里种出来的作物全交了租金了,颗粒不剩,而还欠着黄世仁的债。不忍心喜儿饿死,只能借粮食、借钱,但全村唯一能够借钱给他的也还是黄世仁。
杨白劳走出家门,也不知自己怎么走的,就来到黄世仁家大院门口。进去之后见到黄世仁,请求借点粮食和钱,黄世仁一脸不快,说,“你还欠着我的钱没还,现在又来借,有抵押吗?”杨白劳摇摇头说,“我可以跟你当长工。”黄世仁说,“你这个骨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倒下了,我不干,除非用你的女儿抵押。”迫于无奈的杨白劳只好与黄世仁签了借贷合同,借款2个银元,月利息5分,利息不付计入本金,以此类推,若一年后还不起,喜儿就成为黄世仁的家奴。
杨白劳与黄世仁签的借款合同就是高利贷,高利贷是利息极高的一种借贷关系,往往不是一种正常投融资行为的反应,而是迫于其它方面资金需求的压力而产生的,因而其无法偿还的风险也高。高利贷的存在常意味着资金供求关系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的困境。

在1928年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杨白劳所在的地方穷人穷得一无所有,富人富甲一方却又屈指可数。有钱的人有钱,但钱的私人所有权是明确的,除非暴发武装革命,否则只能正常借贷,同时想借钱的穷人太多,有钱的人又太少,这便构成了高利贷产生的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财产的私人所有属性;二是资金需求者众多,而资金提供者很少。
高利贷是一种古老的信用方式,但与现在正常的信用关系不同,高利贷的资金不具有资本的生产属性,在贷者手里作为资本,但资金在借者手里却无法作为资本使用,而是用作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解决更迫切的资金问题,例如生存的资金需求。
高利贷无益于社会进步
杨白劳终于从黄世仁那里借到了2个银元,摇摇晃晃地往家里走去。路过米店的时候买了两斤米,他已经两个多月没尝过米饭的味道了,但现在有米了,他仍然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这两个银元根本就无法用于买种子、种粮食,而且还要维持父女二人的生存。回到家里,先让女儿吃了香喷喷的米饭,然后告诉喜儿实情,父女俩只能抱头痛哭了。
黄世仁看着杨白劳拖着蹒跚的步伐缓缓向院门走去,睥睨的眼神却又夹杂着飘忽的怜悯。“除了女儿,你还有什么可以拿来偿还的?”黄世仁咕哝着。他知道杨白劳无以还钱,其实他也无法确信喜儿给他做家奴可以为他带来多少收入,但他确信这可以让杨白劳继续生存下去,而且他的钱是可以继续再生钱的。
杨白劳从第二个月就开始付利息了,每月5分的利息,意味着第一次付息是一角,如果每月正常付息,那一年的利息是1元2角,年利息是60%,而且还不算每月还钱的时间成本。实际上,半年后杨白劳又到身无分文的地步,还不如去年,田里什么东西也没种下,只能等待着黄世仁拖走他的喜儿。
像杨白劳这样所借的钱,年利率高过60%,表明了高利贷的最直接特征:高利率。虽然杨白劳试图用钱来进行生产活动,但实际上借的钱只能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不能用做生产资本,这注定了高利贷的第二个特性:非生产性。高利贷的贷出者被高利率吸引,无意于革新生产模式,安逸于小农经济的统治位置,而借入者无能力将资金用于生产,更遑论推进生产方式的进步,所以高利贷的第三个特性是保守性。
这些特性决定了高利贷本身不会带来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不利于人类社会的进步,除了在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初期,具有一定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外,在其他时期都无益于社会发展。在当代,高利贷更没有太多存在的理由。

古代人们对待高利贷的态度
尽管现代社会对高利贷大多采取打压的态度,但在国内外的历史上,人们对高利贷的认识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汉朝是我国封建社会制度发展和完善的阶段,而高利贷在那时也较为盛行。西汉政治家晁错作为“重农抑商”的代表人物,对高利贷报以排斥的态度,因为他认为高利贷压榨广大劳苦农民,只会导致人们负担越来越重,最后沦落到卖田地、房子,甚至子孙来偿还债务的地步。而晁错去世后才出生的司马迁对于高利贷的认识就更全面一些,他认为应将放债与种田、畜牧、经商同等看待,高利贷也是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在当时信用关系发展的早期,高利贷是建立更复杂经济关系的一种开端,尽管高利贷本身在后来会阻碍社会发展,但它是形成更有效信用关系的基础。虽然司马迁并不能知道未来的信用经济是什么,但从较为开放的思维出发,其对待高利贷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在古代的西方国家,由于受宗教教义的影响,对高利贷一直是持否定态度。圣经《旧约•利未记》中就有记载:“借给人钱,不可取利;借人以粮,不可多要”。意思是说,借给别人钱,只能要回本金,不能要利息,借给别人粮食,不能要求他偿还更多的粮食。亚里士多德就认为无限度地追求货币的货殖是违反自然和不合理的,他对商业资本和高利贷持反对态度。古代的欧洲文明与现代资本主义完全不同,特别反对用钱赚钱的手段。
高利贷的发展——民间借贷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大部分家庭除了满足自身需要之外,很难有富余资金从事其他事业,而且一旦碰上点天灾人祸,便可能会破产,这就造成了需要钱的人多,而能借钱给别人的少之又少,只有大地主才能扮演贷款人的角色。只要自然经济不解体,这种借贷资金严重供不应求的局面就无法从根本上改变,高利贷活动也就始终占据着信用活动领域的统治地位。
高利贷也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民间借贷泛指没有经过国家批准的专门机构(如银行)发生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在资金的提供方和需求方群体都大为扩大,所要求的利率自然有很大差异,许多民间借贷也不能归于高利贷的范畴。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借贷更能接受,越来越多持有富余资金的人参与到借贷活动之中,其目的也许是为了追求如高利贷一样的高收益。但由于进入借贷市场的资金越来越多,民间借贷的平均利率逐渐下降。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民间借贷依然有其生存的空间,这是因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市场需要所致。民间借贷成为正规信贷市场的补充,同样发挥着配置资源的作用。

但是,民间借贷资金供需两方都存在明显的非专业性,容易产生金融诈骗、恶意信用违约等事件。如果民间借贷规模占整个经济体金融活动的比例很大,那么有可能会因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而引起整个经济体的风险,而国家在宏观调控上的能力也会降低。
民间借贷是个自然演化的金融方式,它的存在有其现实需求根源,我们应该正确地利用民间借贷,随时监控民间借贷状况,保障民间借贷的风险不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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