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应该换一种思路
于德浩
2016.11.30
古今中外在人类历史几千年的时间里,一直在同“贪污腐败”做斗争。使用的方法,无非就是三种,一是高尚的道德情操宣扬,二是设计严密的尽量滴水不漏的制度,三是砍头威吓。效果可能一时管用,但现在贪腐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就说明这3种方法有根本上的缺陷。所以,我说,我们应该换一种思路应来做反腐倡廉。
比方说,利用公共资金来建个图书馆这件事情,下面会对应几种不同的等效做法。
1 共产主义。人人一起劳动,建一个图书馆。 该造面包的造面包,设计的搞设计,建筑的搞建筑,宣传队一边慰劳群众,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可以说,不用钱,人人道德高尚,科技知识丰富,共同创造社会财富。一座12层的豪华图书馆迅速建成,人人免费使用。
2 社会主义公有制。一个官员负责人统筹10亿元,高风亮节,建好一个10层楼图书馆,自己找到可靠的承包商。图书馆归国家所有,人人免费使用。承包商赚2亿元,20%的利润率。
3 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家个人有10亿,花钱找另外一个资本家建设一个图书馆做慈善。承包商在金钱的激励下,积极工作,工程建好10层大楼。图书馆归做慈善的资本家所有,但是老百姓可以免费使用。承包商资本家为此赚2亿利润。
显然,以上这3种做法,都是好事,基本等效。当然,共产主义情况下要更好,可是那真是人们一个遥远的梦想。再说下面两种情况,不太好,但我认为至少不坏。
4 负责官员花9亿,贪污1亿, 建成一个9层图书馆。公开招标,承包商赚1.8亿,利润率也是20%,其中建造成本是7.2亿。
5 承包商贿赂责任官员1亿, 也建成9层图书馆。承包商表面赚2.8亿,实际是1.8亿。
我说还不坏的原因,是毕竟“建图书馆这件事办成了,人民可以真实享受到好处。”当然,责任官员自拿1亿,大楼相比少了一层,是不太完美。
其实,人民百姓最痛恨的是下面这3种情况,
6 责任官员,贪污2亿;而且图书馆还是豆腐渣工程,直接浪费8亿。
7 官员无能,一分没贪。可是花10亿 ,却是豆腐渣工程,直接浪费10亿。这就是很大的渎职罪!
8官员谨小慎微,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开1年的会,尽情讨论;10亿资金不动。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就是在浪费人民群众的宝贵时间,不比渎职罪差多少。
传统的“贪腐”认定是4-7情形;第8种情形,最多是行政责问。我要说的是,正是这种划分方式,才使得反腐斗争困难重重。我们要站在高处看,第4或第5种情形,虽然有官员公款私有的“事实”,但其实他们并没有对人民百姓有多少实质的伤害。这么说吧,承包商赚钱1.8亿利润,我们认为理所当然,属于正常商业交易。可是,责任官员在“做建大楼这件事”费心出力一点都不比承包商少。所以,我认为官员为此得到1亿元,就如同企业的CEO的股权激励,十分应该。
传统反腐的做法,主要是依据经济学中的“寻租理论”。就是说,一个人在占据关键位置后,会以此要挟或勒索别人。在社会学中,此人被认为道德素质低下。不过,我觉得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其实“要挟”也不算是一件坏事,因为这总比“不作为”更有办事效率。俗话说,“烧香也得找着庙门啊”,官员不作为的最大恶果,就是把“庙门”给关了,老百姓的事情根本就办不了。说实话,一个商人对你收费2万元,给你家装修房子;一个官员对你索贿1万元,给你家免费帮助装修房子。反正都是花钱装修房子,到底哪个人收老百姓的钱,这有什么区别吗?资本家通过商业活动收费就是天经地义,而一个官员做同样的事少收一半的钱,还被描述为“道德败坏”,这逻辑不通啊。
也许,有人说官员有固定工资,就相当于老百姓已经付费了;所以,他为人民服务本是他分内之事,再收钱就是没素质,贪赃枉法。我举个我亲身经历的例子,告诉大家什么才属于“分内之事”。以前,我们住在单位的房子,厨房的水管子漏水,于是我就打电话到水工班报修。很快,来了一个水工师傅。他看了一下情况,说,“是软管坏了,你得去买根软管。我们这儿没有。而且,你这活不好干,手伸不进去。不信你试试?”后来,我买回软管,再给他打电话。结果,这次过了1个小时,都没来。于是,我就跑到水工班,发现他和其他师傅在聊天呢。一阵软磨硬泡,他终于又来到我家,很不情愿的费了很大劲,把软管换好了,弄了一身灰。我就说,“辛苦师傅了,可麻烦你了。”他回答,“你这活,如果外面人干,至少要收你100块钱。一般这种活我们都不接,要是面上的活行,换个螺丝,拧拧就行了。”这就是水工师傅的“分内之事”;而钻洞弄一身灰,他认为不是他的义务或职责。
这就是单位体制的弊端,如果允许工人师傅可以收费,那么中间就不会浪费这么多时间,说实话,我真心希望他一开始就明确的“索贿”,我真的不差那100块钱。现在的反腐理论就认为“寻租”费用属于贪污受贿,应坚决予以制止。结果就造成了“不作为”或推脱,实际还是人民的利益受到了更大的损害。
二十世纪,经济学理论一个重要的发现,就是交易费用,我认为,其实寻租也是交易费用的一种,人们不应该也没必要以“道德”去区分。我简单的举个例子,比如,蔬菜批发市场土豆1元/斤,而小区的小菜棚卖2元/斤。这中间的市场差价1元,就总称为广义的交易费用。人们都知道,小摊主是不可能净赚1元的。比如,进货的运输费用折合0.3元,蔬菜的损耗折合0.2元,实际净利润是0.5元。当然现在,人们把“费用”称为狭义的交易费用,而利润不属于一般所说的交易费用。
假设,小区里有一帮地痞流氓,他们不许摊主自己自由进货,而是只能有他们提供。比如,土豆他们卖给摊主1.4元。这样,摊主的净利润就下降为0.4元。这种霸道的收费,就是经济学理论中的“寻租”。当然,被地痞挟制,这肯定不是一件好事。不过,也不算是太坏的事。因为,毕竟摊主还是有利润可赚,而且他不用担心其他坏人来骚扰他做生意。换句话说,他们收这么0.1元的保护费,摊主也是可以接受的,还不用浪费自己的劳动,亲自开车去进货。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对于“交易费用”,我们古人早就发现了,比如《李卫当官》中,“朝廷拨款100万两白银,怎么到我这儿就只剩50万两了。谁给贪污了?”,官场老手回答,“还真没人贪污,银子就是这么合理合法的花掉了。我这个衙门要修一修,我这个轿子要换一换。”在历朝历代的统治实践中,大部分都是对银两耗费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似统治者的无为,其实在我看来,恰巧做对了。这就是,“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现在,印度在实施废钞运动,目的是反腐败,反逃税。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废除大额钞票”就能反腐?“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印度总理莫迪也太低估不法分子的智商了。从社会治理标准来看,“不能因为防范可能的坏,而去干扰正常的好”。看上去似乎是要严厉整治腐败分子,但实际上,真正为此受苦受难的还是印度的基层老百姓。
现代经济学的寻租理论,对于分析腐败的根源很到位,但是其提供的解决方法,在我看来就是不切实际的纸上谈兵。他们希望设计出一套完美的制度,希望“腐败”无地自容。我说,这简直就如同设计制造永动机,根本没有可能。况且,即使真的有这么繁杂的程序来牵制一个可能的坏人,那么更坏的后果,就是会降低办事效率,并且诱导官员“不作为”。
但凡是制度、政策,必然有其漏洞,总会有人钻空子。所以说,法律就如同“上锁”一样,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我们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什么不是密而不漏呢?因为,如果太细密,那么好人或者正常人的活动就会受到羁绊,得不偿失。这里就引出一个执法成本的问题,如果为了调查一个“贪官”贪污200万元,结果人们为此耗时1年,花费200万, 这也太不值了。
所以,我们应该换一个思路,很多所谓的“贪腐”问题,其实本来就不是问题。既然,交易费用是客观存在的,那我们就把它当成实验本底好了。在实验室条件下,我们可以对试管抽真空,彻底去掉空气阻力。但是,在现实条件下,你能把整个城市都抽真空吗?我们当然希望能有克己奉公的好干部,但不要过分奢求。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给有能力的责任官员足够的奖励,是很有必要的。
一切以人民利益着想,才是反腐的根本出发点。回到本文开始的例子第5种情形,官员为此受贿1亿元,老百姓利益受损了吗? 基本没有,9层图书馆盖起来了,人民还为此获得7.2亿的劳务费。再比较第8种不作为的情形,10亿资金就在那儿空放着,老百姓整个1年的时间都无所事事,天天在家晒太阳,即没有了劳务收入,当然更没法享受图书馆了。一个美国大法官在处理“反垄断”案时,是这么说的,“你们总以为,垄断者得到寻租的超额利润,可是我们却看到他的产品在不断的降价,老百姓是为此得到了好处,而不是坏处。”
我们真正要反腐的是豆腐渣工程,就如同上面的第6及第7种情形,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我们的时间精力有限,把这些真正的腐败行为给严厉打击才是工作的重点。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我还真不是太担心这些人神共愤的坏人,因为他们只是极少数,而且老百姓很容易就把他们揪出来。
我们应该关心第4类及第5类有能力的官员,如果把他们打倒,我认为是太扩大化了。纵使我们一时接受不了人民干部拿高额提成的做法,但是“将功赎罪”总是可以接受的。况且他们人数不算少,而且老百姓并不恨他们。“当官哪有不贪的,只要他们能为咱们干实事,这个官就是好官。”张五常也曾经说过,“你们把一些有本事的官员给抓起来,这不好。一个县长才拿几千块钱的月薪,这也太少了。”
对于第8类“不作为”官员,才是我们应该激励的对象。他们人数占比最多,反腐抓的紧,他们就更不作为,明哲保身。所以,人们说严厉反腐影响经济发展不无道理。其实,只要对第4类及第5类官员奖励或者至少不惩罚,那么自然就会激励这些普通的官员去真做事情。我们应站在高处看问题,社会经济总量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人分得多,就导致其他人分得少。恰恰相反,只要每个责任官员或老百姓都积极作为,这个经济蛋糕就会越做越大。如果老百姓的收入能从2000元提升到6000元,纵使责任官员的收入从6千突破为600万又何妨?
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论及现代经济学的博弈论,是假设一个封闭、静止、孤立的经济学体系。在这里面,当然是资本家拿的多,工人就拿的少;贪腐官员拿的多,老百姓就分得少。可是现实世界,是一个开放协作、科技进步的经济体,财富没有最多,只有更多。但是,如果局限于你我他谁多谁少的问题,那么人类就会陷于“内斗”,从而整体不作为,会迈向“共同贫穷”。
讲廉洁树正气,我们当然要大力弘扬,但需要更务实一些。比如,我们可以给各个劳模及廉正官员以高额的奖金或出场费等等。责任官员大义凛然,分文不取,那是他的高风亮节;我们人民百姓以金钱激励他们还是很应该的。干部为人民服务,是应该的;但是免费或低价为人民服务,是不符合人性化的。
人们总以为,人性是贪婪的,给他再高的薪水,贪官也不知足。我说,薪水再高也是低,你看看哪个企业的CEO是指望月薪的,他们的真正收入是股权激励,是奖金提成。普遍提高公务员的薪水,这是错误的“高薪养廉”,这只会增加政府职能的运行成本。我们只需要给“一把手”及第一线做事的公务员,大大激励。只要强力发动起火车头,那么后面的大量车厢自然就会带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