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办事的官才是好官
于德浩
2016.10.21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老百姓的眼里,能办实事的官才是好官,至于他有没有贪污银子,老百姓不在乎。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是大智若愚。苹果园的主人雇人收苹果时,除了给他们工钱以外,还给他们又大又红的苹果吃,还送他们几斤。“一码归一码,工钱是工钱。你们来帮忙,送你们苹果是应该的,这是我的心意。”农民伯伯淳朴善良,热情好客。正是这种将心比心的善意,才能换来雇工们的勤劳踏实。老百姓很会算账,“吃了不疼,瞎了疼”;吃才能吃几个呀,千万别给我糟蹋。
“治大国如同烹小鲜”,这就是最简单有效的管理方法。可惜啊,如此好办法却没有用在干部管理上。有人说,人性贪婪无止界,高薪未必能养廉。也许有道理,但是我说,低薪肯定不能养廉。
我认为,官员可以分为如下五类,
1 办事能力很强,每一分钱都不浪费,自己两袖清风。
2 胆子大,能办事,但也很能花钱;自己顺便捞点好处。
3 胆子小,也能花钱办事,但总是畏手畏脚,偶尔为自己谋利。
4 根本就不会办事,乱花钱;或者不花钱,但是自己分文不取。
5 做任何事,就为借机搜刮民脂民膏。
显然,第一类是公认的好官,但是可遇而不可求啊;而且他们会很快被提拔成中央省部级高干。第二类,我认为也是好官,但是被定义为有本事的“贪官”。其实,他们就相当于出色的企业家。一个企业承接修建大桥,这个项目耗资10亿,利润1亿;一个县长负责同样的工程,项目耗资10亿,贪污2000万。反正都是人民出资10亿,为什么后者就被看成是道德败坏呢? 我不管他的利润或者赃款是1亿或更多,只要你们把大桥保质保量完工就行,千万别给我搞豆腐渣工程。第三类就是占比大多数的普通官员,老百姓口中所说的“当官哪有不贪的”。风声紧,他们就不敢做事了。这就是人们说的,“反腐太严阻碍经济发展啊”。
第四类官员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清官最害民”。我觉得,他们的间接危害可能更大,他们会引导一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良风气,造成行政办事效率低下。第五类就是公认的贪官污吏,无需多言,砍头一千次都不解恨,当然这类人占比极小。
我们现在的反腐斗争,把第二类官员也列为打击对象,我认为是不妥的。“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战国时,孟尝君重新得势后,谋士冯欢劝他,应该继续起用那些曾经离他而去的人。他们虽然不是忠心耿耿的人,但是有情义的普通人;若没有他们,我们还是不能成事。在革命战争年代,能够提着脑袋加入中国共产党,那肯定都是“铮铮铁骨,一心为民”。但现在和平年代,何必强求每一个人呢?
从经济管理学的角度看,如果我们对第二类官员给予适当物质奖励,那么就会引导第三类和第四类官员积极进取,第五类也很可能会从事正当的谋利。相反,如果把第二类官员也打倒,那么就只有10%的官员出力办事,大部分官员“不拨一拨,不转一转”诚惶诚恐。而第五类人则会破罐子破摔,造成人民财产的更大浪费。拯救误入歧途的人,最好的做法是给他指明一条正路,而不是威吓他邪路凶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