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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2
■学术造假之监管策略■本报记者 岳振
    教育部部长周济曾经说过,对待学术造假,要“借助道德的力量,使之不愿违背学术道德;借助制度的力量,使之不能违背学术道德;借助社会力量,使之不敢违背学术道德。”但是,时至今日,道德力量似乎依然没有成为遏制学术造假的先决条件;至于制度力量,同样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连专门的学术治理机构对学术造假都无能为力;目前对学术造假打击力度最大的,当属社会力量了。然而,社会力量毕竟只能停留在“揭露”层面,如果没有相关的制度协助,很多学术造假行为可能会出现“不了了之”的结局,导致学术腐败行为屡打不止,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的尴尬境地。
   应加大制度监督力度
    学术成了追逐名利的有效工具,而“违规”成本却往往远小于造假“收益”,这或许是学术造假的一种重要动力。行政监管机制不健全成为一个无可争议的制度漏洞。一些所谓的学风监管机构形同虚设,更是在很大程度纵容了学术造假行为。
    全国政协常委、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曾经说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没有被授权可以对学术造假行为进行调查,我们能做的,也只是倡导一下,呼吁一下。“我们面临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我们拿他们(学术造假者)没有办法。”
    葛剑雄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如果该机构被赋予调查实权,“压力会相当大。”
    葛剑雄告诉本报记者,在他最近经手一起学术造假案时,对方以匿名信和电话的方式给他施压,“再弄下去,对方就威胁说要把我告到法院”。
    “现在学术造假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葛剑雄坦言,作为全国政协常委,他能做的最大努力就是把相关情况向教育部领导汇报,向国务院领导汇报,但是社会上的造假行为太疯狂,“我还能怎么办呢?”
    而据记者了解,科技部在两年半以前就颁布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条例,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但至今也没有处理过一起造假事件。
    有一个学界都比较公认的办法,那就是“把学术治理从日趋严重的行政化中解脱出来,恢复学术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改变当今只重形式和数量的治理模式,转为重质量和内涵,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术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独立的学术评价体系,引入评价机构或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建立健全的学术监督机制。在法制建设上,不能再让学术造假活动游离在法律的边缘,必须要加重造假成本,以使学术不端者没有胆量以身试法。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在接受湖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称,虽然“司法不应干预正常的学术争论和辩论”,但是“如果学术造假牵涉到侵权,则应由被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学术造假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导致严重社会后果,即使没有直接受害人或直接受害人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司法也可干预,相应司法机关可以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责任。”有律师甚至指出,“造假行为的目的是骗取国家经费煿家财产 的,其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特征,可以按诈骗罪处理。”
   “零容忍”不能仅是喊口号
    中国对学术腐败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大。
    今年3月15日,教育部召开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部长周济在座谈会上说,教育部一直致力于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实际上,教育部先后出台过《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3月19日,又下发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舆情研究所所长喻国明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行政监管和学术伦理都很重要,然而对学术造假应该有一个级别判定标准,比如说引用不当应该属于什么等级的造假,抄袭属于什么层次的造假,可以制定一个标准,“根据这个标准,再来确定应该如何惩罚。院士、教授严重造假的,该免职的就免职,该辞退的就辞退。”
    知名打假人士、旅美学者方舟子对本报记者说,要改变刺激造假的科教体制,是比较漫长的过程。在当前能够做的,一方面要加强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各界对学术造假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要对被揭露出来的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公开、公正地进行处理。教育部曾提出对学术造假要“零容忍”,“从‘零容忍’提出来以后,又有很多起造假事件被揭露,其中包括几起浙江大学的,何曾见到调查、处理?还不是被‘容忍’了?”
    在回复给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邮件中,方舟子这样评价:“这个口号听上去不错,但是不应该停留在口头上。”
   能不能指望道德自律?
    有统计表明,从2000年至今,大约每四天就有一例真实的学术造假事件发生。
    “有些人的学术道德已经滑落到不可挽救的地步”,葛剑雄说。那么,在制度监督效力不佳的状态下,道德自律是不是防范学术腐败的良方呢?
    中国社科院哲学所伦理室主任甘绍平认为,“道德讲多了反倒会产生说教疲倦”。
    “中国有以德治国的传统,强调道德呼吁,寄希望于人的自我教育、自查自纠。然而,道德并不是讲出来的,更不是讲得越多就越好。道德讲多了反倒会产生说教疲倦,从而使社会陷入不仅缺乏品德而且也缺乏品德得以发扬的智慧的怪圈。对于有耻辱感、守道德的人,社会只能期望,但不能指望。一种伦理意识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严密精细的法律制度对人们行为的型塑与规范作用。”甘绍平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分析道。
    “道德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规范化、法律化。道德法律化,就意味着道德借助精密的法律结构而具有强制性,它在规约人们的行为之时,不是靠在行为主体的行为动机层面做出意念诱导,而是完全依凭经精密设计的规则本身的运行机制。”甘绍平认为,国外的一些做法就非常值得借鉴,它一发现假稿,就会通知作者的单位,要么开除造假者,要么永不录用该单位任何人的投稿,这种震慑作用是单纯的道德谴责和思想教育的效果所望尘莫及的。
   “大赦天下”,下不为例?
    值得一提的是,为媒体提供狂欢盛宴的湖北“80后市长”周森锋,被指在清华大学就读硕士研究生时,发表的一篇论文“与他人早前所写的论文相似度超过50%”。这一下子吸引了对曝光学术论文造假很有兴趣的方舟子。方舟子称,周森锋除了被网友指出的一篇论文外,还有一篇也涉嫌抄袭,而据方舟子的调查,周森锋在读研究生期间仅仅发表过两篇论文。媒体的质疑,使周森锋的母校清华大学成为被舆论质问的对象:对周森锋的抄袭该如何回应?清华大学的答复是:认真调查。
    葛剑雄对清华大学至今没有对“周森锋涉嫌抄袭事件”给出一个结论感到失望,但葛剑雄还是认为,对“80后市长”周森锋来说,如果因为论文造假问题就丢了官,也是很可惜的,因此“可以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对过去的问题既往不咎,但前提是周森锋必须认识到错误,因为如果你对自己的抄袭造假不能有正确的认识,影响的确是太不好了。”
    方舟子对周森锋涉嫌抄袭可谓是“穷追猛打”,并认定周森锋就是抄袭。方舟子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对地位比较高的人的造假不应该放过,要把他们当作重点揭露的对象,因为这些人的造假危害特别大,影响特别坏,而且容易得到包庇,所以更需要网民的共同参与 。他们不太可能受到实质性的处理,受到舆论的谴责就是他们必须付出的代价。”
    对于肆无忌惮的学术造假,葛剑雄认为现行的监督机制已经足够了,关键是不起作用。葛剑雄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再去建立什么监管机制,没有太大的必要,现在可以采取“大赦天下”的办法,对之前的所有造假行为不予追究,但是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者、官员必须要自觉,不要再把有抄袭等造假做法的学术文章和产品当作自己的研究成果,不要在相关地方列举出来。而“赦免”过后的学术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严谨的学术规范来进行,一旦造假,严惩不贷。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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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2 15: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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