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住建部和环保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对黑臭水体的整治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即“2017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从环境产业角度,考虑到项目的市场化及可操作性,将黑臭水体项目所涵盖的领域梳理为河道整治(不含污水厂)、水环境综合整治(含污水处理厂)、海绵城市以及截污纳管。
根据住建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220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026个。其中321个黑臭水体完成了整治工程,占总数的15.8%;已经开工整治的有641个,占总数的31.6%。36个重点城市中,31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638个,其中有115个黑臭水体完成了整治工程,占18%;已开工整治的有282个,占44.2%。
从投资空间看,到2020年,接近300座城市完成90%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将产生1-2万亿投资的市场空间,面对如此大的治理需求,钱将从哪里来?
需求侧
近两年环境领域政策频发,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山水林田湖等政策的落地更加反映出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政府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空前,系统化考虑、面向效果是环境治理的唯一目标。
责任主体方面,《水十条》明确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黑臭水体治理的责任主体。信息公开的贯彻、主管部门的大量工作,推动了地方政府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逐步推进的步伐。
在诸多推进方式中,PPP是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肖琼强调,《水十条》明确了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而E20研究院也是从2008年开始一直推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这项研究工作。
专项资金方面,2015年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之一,并对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项目予以倾斜支持。
PPP的发展在经历了探索阶段和PPP1.0时代后,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即PPP2.0时代,从2013年开始PPP进入了大规模的运作阶段。
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6年9月底,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数为10471个 总投资12.46万亿元,其中黑臭水体相关项目大约有75个。财政部三批示范项目共计752个,投资总额达2.0097万亿,其中黑臭水体相关项目共有29个项目,占比达到4%。
从全部入库项目来看,10471个项目当中,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这两类一级行业项目占比达到41%。肖琼表示,黑臭水体相关项目基本分布在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这两类中,涉及到的二级行业项目类别包括:综合治理、污水处理、海绵城市、湿地保护等。
从落地率来看,“尽管现在大家都诟病PPP项目落地率很低,但从75个黑臭水体项目来看,落地率达到39%。”这些落地的项目分布于12个省份,以北京、山东、云南为主。此外,北京、海南的两个大的项目包的落地引起很大的关注。
从项目发起类型看,99%的项目都是由政府发起,只有1%的项目是由社会资本发起。
从项目合作期限看,项目年限主要为10年-30年之间,其中以30年居多,此类项目占比达到21.6%。
项目实施阶段方面,从75个黑臭水体相关项目来看,29个项目处于执行阶段,19个项目处于设别阶段,14个项目处于准备阶段,13个项目处于采购阶段。肖琼表示,已落地的项目主要分布于12个省份,其中以北京居多,占比接近35%。
投资金额方面,总投资超过1400亿,占所有PPP项目投资额的1%。超过50%的项目投资金额集中在10亿以下,该区间内项目规模相对小,绩效考核亦较容易,是企业相对比较愿意去落地的一类项目。
回报机制方面,接近七成的项目是由政府付费,其次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占比为27%。肖琼指出,黑臭水体的 PPP项目风险也很大,因为它主要依靠地方政府付费,这对地方政府财政也是很大的压力。
运作方式及投资回报率方面,77%的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为BOT;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基本在6%-8%之间。
当前面向地方政府PPP提供治理服务的企业中,数量方面,民营企业占主导,达64%;而金额方面,国有企业占主导,达72%。从PPP项目体量来看,肖琼指出,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基本上体量较小,多为10亿以下,而大体量项目基本上被国营企业所占有。
整个环境治理已进入效果时代,当前的水环境修复领域以及未来的生态修复领域,都需要的一个长效的、以效果为第一核心的水环境,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来源:中国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