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不会是逢场作戏吧?
《有法不依,让法律失去权威》 (1962春风得意 于 2016-02-17) 阅读此文点评:立法不会是逢场作戏吧?立法本来就是让人们执行的,然而,免不了会存在有法不依的问题,这里需要解决如何防止这个问题。立法部门有没有考虑到会发生有法不依的问题? 如果考虑到,那么,一旦发生这个问题怎么办?由哪方面督促执行法律?没有规定。
如果一旦发生有法不依的问题,又不规定由有关方面督促纠正,有法不依的问题就只能放任自流了。这里,法律就成了某些人的工具,想执行法律就执行,不想执行法律就不执行,而不是普遍遵守的原则规定,法律成了儿戏。这里,立法时没有打算一定要执行,对有法不依的问题无措施及时督促纠正,是立法部门思想上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
立法不打算一定要执行,不设立需要设立的督促程序(如代表会《问责制》或称《问责法》督促执行法律)是立法部门长期以来工作上的一个明显缺陷,也是长期以来带着一个大问题不解决、不处理却仍然不断地空讲法治建设、空谈依法治国,不知何故?立法不会是逢场作戏吧?但愿不是。那么,面对“有法不依法律失去权威”的问题还要让其继续下去?1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