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补充说明
1 商品的成本是什么?
我们总算是有了比较充分的条件,可以尝试着用一种比较合乎逻辑的方式,从根本上来解决掉“商品的成本”……这个以往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掉的问题。
假定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辆经过一系列环节而生产出来,又经过一系列环节而销售出去的,价值100万元的豪华轿车。
对于从事制造业的所有有关的资本家们来说,他们可能会以为:在这辆豪华轿车100万元的价格中,只有已被自己扣除到的,将被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的总计10万元的纯利,才是他们的利润;而其余90万元,则构成了
——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9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总计10万元,是被这些资本家们所扣除到的,将被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折旧费。而这个折旧费,本质上不过是实际产生出来的全部利润中,用来弥补各种机械损耗的那一部分利润。
【这就是说:各种生产机械本身的价值,并不能(!)在生产过程中自然而然,并且分期分批地转移到它所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里去;它的不可避免的损耗,只能用不断产生出来的一部分利润来加以弥补。从而机械化程度愈高,因为损耗而侵占的利润就会愈多。
——而这其实也正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率,竟会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100万元的价格中,总计有20万元,是被制造业中的资本家们所扣除到的利润;而其余80万元,则构成了
——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8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总计20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所得税(机械经济增值税);又有总计10万元,是被工人们所扣除到的工资。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100万元的价格中,合计有50万元,是构成了机械经济中工人、资本家、和国家的工资、利润、和所得税;而其余50万元,则构成了
——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5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合计10万元的农牧业产品(诸如棉花、亚麻、蚕丝、羊毛、牛皮、橡胶……等等)的费用。而在这合计10万元的农牧业产品费用中,又有总计3万元,是被已成为农场主的农奴们所扣除到的基准收益;另有总计3万元,是被已成为土地资本家的地主们所扣除到的级差地租;再有总计4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土地税(土地经济增值税)。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5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合计10万元,是构成了土地经济中农奴、地主、和国家的基准收益、级差地租、和土地税;而其余40万元,则构成了
——商品的成本。
而这其余的40万元,按理应该统统都是各种矿产品的价格。但为生产这辆豪华轿车所耗费的各种矿产品诸如铁、锌、铜、铝、镍、铬、金、银,还有树脂、颜料、石英砂、稀土材料,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再加酸、碱,和水、电等等,它们在期货市场上的价格总共却只有10万元!……还有总计30万元的价格,又应该归到哪里去呢?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销售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 一系列运输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 一系列广告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 一系列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其它众多第三产业部门的资本家们说。
……如此等等。
从而所有这些矿产品,尽管它们在期货市场上的初始价格,总共只有10万元;但在众多第三产业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它们在汽车市场上的最终价格,合计则终于是达到了40万元。
而在这合计40万元的价格中,又有总计10万元,是被已成为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奴隶们所扣除到的基准收益;另有总计15万元,是被已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的奴隶主们所扣除到的资源租金;再有总计15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人头税(第三产业增值税)。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100万元的价格中:
总计有10万元(10%),乃是分配给工人们的——工资
(劳动力价值)。
总计有20万元(20%),乃是分配给资本家们的——利润
(剩余价值Ⅰ)。
总计有20万元(20%),乃是分配给资产阶级国家的——所得税
(剩余价值Ⅱ)。
总计有3万元(3%),乃是分配给农奴们的——“工资”(基准收益)。
总计有3万元(3%),乃是分配给地主们的——“利润”
(级差地租Ⅰ)。
总计有4万元(4%),乃是分配给地主阶级国家的——土地税
(级差地租Ⅱ)。
总计有10万元(10%),乃是分配给奴隶们的——“工资”
(基准收益)。
总计有15万元(15%),乃是分配给奴隶主们的——“利润”
(资源租金Ⅰ)。
总计有15万元(15%),乃是分配给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人头税
(资源租金Ⅱ)。
由于如上三大产业九个层次的合计正好是100万元。……所以,除非我们通常只是局限在其中某一方的立场上看问题;否则的话,所谓“商品的成本”
——这的确是一个可以从根本上来解决掉的问题。
2国家财政的三大来源与三大开支
在我们这个已经是由原始经济,奴隶经济,土地经济,和机械经济──这四种不同经济共同来组成的现代社会里,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因此而有了如下三大来源:
其一是从已将原始经济和奴隶经济合为一体的,第三产业经济中所取得的
──人头税(第三产业增值税)。
其二是从土地经济中所取得的
——土地税(土地经济增值税)。
其三则是从机械经济中所取得的
——所得税(机械经济增值税)。
(至于名目繁多的所有其它税种诸如流转税、营业税、工商税、海关税、资本税、消费税、房产税、遗产税、特产税、印花税…… 以及另外一些调节税等等,本质上统统可以分别归属到上述三大税种之中。)
与此同时,在国家的财政支出中,也正好是有了与之相对应的三大开支:
其一是用于建立、维护、和发展(包括警察部队在内的)国家各级行政管理机构,以求加强人头管理的
——行政费开支。
其二是用于建立、维护、和发展国家各种军事力量,以求加强领土管理的
——军费开支。
其三则是用于建立、维护、和发展国家各项公共设施,以求加强经济联系的──基础建设费开支。
(至于名目繁多的各种社会福利费开支,本质上则应该是属于“工资”的范围。)
鉴于这三大来源与三大开支之间,正好是有着彼此对应的相互关系,所以我们应该很容易判断出:在对于人头税、土地税、和所得税的征收税率已经大体均衡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行政费开支、军费开支、和基础建设费开支──这三大开支各自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应该是与这个国家的第三产业经济、土地经济、和机械经济──这三大经济各自的国民生产总值,在全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相一政。
不仅如此!
由于在现代社会里,不能只是作为一张空头支票的第三产业国民生产总值,最终还要全部归结到以矿产品为主体的,各种自然资源产品的价格上去。所以更通俗一些的说法是:在对于人头税、土地税、和所得税的征收税率已经大体均衡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行政费开支、军费开支、和基础建设费开支──这三大开支各自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应该是与这个国家的采矿业、农牧业、和制造业──这三大产业各自的国民生产总值,在全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相一致。
从而一个国家的采矿业愈发达(例如南非和沙特),归根到底乃是从各种自然资源产品中所取得的行政费开支,就可以愈充足;进而这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相对来说,就可以表现得较为坚固。
从而一个国家的农牧业愈发达(例如俄国和中国),归根到底乃是从各种农牧业产品中所取得的军费开支,就可以愈充足;进而这个国家的军事力量,相对来说,就可以表现得较为强大。
从而一个国家的制造业愈发达(例如日本和瑞士),归根到底乃是从各种制造业产品中所取得的基础建设费开支,就可以愈充足;进而这个国家的公共设施,相对来说,就可以表现得较为完善。
而当一个国家的采矿业、农牧业、和制造业都很发达(例如近代的英国和现代的美国),从而使得归根到底乃是分别来自三大产业的行政费开支、军费开支、和基础建设费开支都很充足的时候;……那它就必然是一个“超级大国”。
并且这三大开支中任何一项所应占的比例,如果受到人为的改变(例如南非通过挪用行政费开支来增加军费开支,俄国通过挪用军费开支来增加基础建设费开支,或者瑞士通过挪用基础建设费开支来增加行政费开支等等)──哪怕是出于最良好的意愿;都将会因为国民经济已经比例失调,而导致正常发展的国民经济遭受损害。
……但我们似乎立刻就遇到了一个例外,因为,倘若上述推理是不错的话;那对于象日本这样一个其矿产资源显然是相当贫乏的国家来说,又何以能够在并未损害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情况下,维持一个其行政费开支显然并不贫乏,而且比之任何一个国家都毫不逊色的政府机构呢?
这件事情的微妙之处在于:虽然日本的“无机矿”资源显然是相当贫乏的,但它的“有机矿”资源例如
——海洋渔业资源,却显然是相当丰富的。所以,这里只须将上述推理中的“采矿业”,替换成完全是同一性质的“捕捞业”【其实,在任何一种自然资源,都可以一般地被视之为一种“矿”的前提下;即便是狩猎业、捕捞业、和伐木业,乃至对于水利资源、风力资源、太阳能资源的开发业,甚至对于自然风光的旅游业,直至对于特殊地理位置的开发业……等等,也统统可以纳入到经济学意义上的,广义的“采矿业”之列!】。
那对于象日本这样一个海洋捕捞大国来说,无须损害国民经济正常发展,就可以维持一个毫不逊色的政府机构,也就不足为奇了。……难怪尽管有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却还是不能使日本放弃它的──捕鲸业!
这里还有一个关于日本的问题是:倘若上述推理是不错的话,那对于象日本这样一个其土地资源也显然是相当有限的国家来说,是否能够在不再侵占朝鲜半岛,和中国东北大片沃土的情况下,重新成为军事大国呢?
其实,即便是在如此苛刻的条件下,日本重新成为军事大国的前途,也未必就是漆黑一团。因为在作为军费开支唯一正当来源的土地经济中,不仅有种植业,而且有养殖业;而在养殖业中,又不仅有陆地上的养殖业,而且有海水中的养殖业。……(?)于是我们愕然了,因为日本的确是有海水中的养殖业!
3“第三产业”?还是“第一产业”?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是按照什么原则。现在有很多人已经习惯于把本质上属于土地经济的各种农牧业,称之为“第一产业”;把本质上属于机械经济的各种制造业,称之为“第二产业”;而把本质上属于奴隶经济的各种服务业,称之为“第三产业”。
其实,如果这里是要按照历史本身的发展顺序来排列,那在我们这个现代社会中,除去已经融合到奴隶经济里去的原始经济(狩猎业,捕捞业,和以采矿业为主体的采集业)可以暂且不论之外;排在第一产业位置上的,应该是作为奴隶经济的各种服务业。排在第二产业位置上的,才应该是作为土地经济的各种农牧业。而排在第三产业位置上的,则应该是作为机械经济的各种制造业。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反其道而行之,从而非要按照一个相反的顺序来排列;那在我们这个现代社会里,把三者之中最先发展起来的各种服务业,排在第三产业的位置上,倒也说的过去。……不过,即便是按照这后一种原则,把三者之中即非最先发展起来,又非最后发展起来,而是处在中间位置的各种农牧业,称之为“第一产业”;却把三者之中最后发展起来,从而按照现在的原则应该是排在第一产业位置上的各种制造业,称之为“第二产业”;——那也还是很不适当的。
想必在那些把农牧业视之为“第一产业”的人们看来,只有首先发展农牧业,把五谷杂粮种植出来,把瓜果蔬菜种植出来,把猪、马、牛、羊、鸡、鸭、鹅……养殖出来;人类才可以生存,社会才可以发展,国家才可以建立。
可是,在人工种植的五谷杂粮之前,人类为什么不可以先去吃野生的五谷杂粮?在人工种植的瓜果蔬菜之前,人类为什么不可以先去吃野生的瓜果蔬菜?在人工养殖的猪、马、牛、羊、鸡、鸭、鹅之前,人类为什么不可以先去吃野生的猪、马、牛、羊、鸡、鸭、鹅?……从而早在农牧业终于是要普遍发展起来之前很久,就使人类首先是按照劳务分工的原则得以生存下来;就使社会首先是按照劳务分工的原则得以发展起来;就使国家首先是按照劳务分工的原则得从建立起来呢?
事实上,我们人类的不仅艰苦卓绝,而且充满智慧的伟大祖先们,他们当年(参见本文附录Ⅱ《大禹治水?还是大禹治税?》)已经是这样做了。
逐步清晰地浮现在我们面前的,已经是这样一幅历史画面:
人类的文明其实是从社会分工开始的【蚂蚁也有分工,蜜蜂也有分工,其它各种动物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有它们自己的分工。但动物的分工,始终是一种局限在生理差异上的──自然分工;而人类的分工,则终于是一种超出了生理差异局限的──社会分工】。
在这个社会分工的横向坐标轴上,不断地发生着诸如各种服务业,各种农牧业,以及各种制造业……等等的劳务分工;而在这个社会分工的纵向坐标轴上,则不断地产生出诸如长幼尊卑,高低贵贱,直至帝王将相……等等的等级制度。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要将不断增多的人口更好地组织起来,联合起来,从而能够以一种更高的效率不断地向大自然索取。
在首先兴旺发达起来的各种服务业的推动下,人类首先向大自然索取的,主要是诸如飞禽走兽和鱼虾蟹贝等等的各种野生动物资源;并在这个基础上,先建立起人类第一个文明社会──奴隶社会。……可是人口还在继续不断增多,需求还在继续不断扩展;于是,在众多劳务分工中本来只是处在次要和从属地位,却终于能够满足较多人口较高需求的各种农牧业,又开始逐步兴旺发达起来。
在随后兴旺发达起来的各种农牧业的推动下,人类随后向大自然索取的,则主要是诸如原始森林和原始草原等等的各种野生植物资源;并在这个基础上,又建立起人类第二个文明社会──土地社会。……可是人口还在继续不断增多,需求还在继续不断扩展;于是,在众多劳务分工中本来只是处在次要和从属地位,却终于能够满足更多人口更高需求的各种制造业,又开始逐步兴旺发达起来。
在最后兴旺发达起来的各种制造业的推动下,人类最后向大自然索取的,又主要是诸如金属和非金属以及能源等等的各种五金矿产资源;并在这个基础上,再建立起人类第三个文明社会──机械社会。……可是人口还在继续不断增多,需求还在继续不断扩展。
一百年过去了,一千年过去了,一万年过去了,……大自然中从未有过的,已经是由奴隶经济(服务业),土地经济(农牧业),和机械经济(制造业)共同来组成的现代文明社会,终于是日新月异地发展起来;可是大自然中天然存在的各种野生动物资源,各种野生植物资源,和各种五金矿产资源等等,却是在年复一年地衰竭下去。
所以我们现在必须认真加以考虑的问题是:为了使今天的现代文明社会还要有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面对着曾经是无比美丽富饶,却由于自己的慷慨大度而早已是遍体鳞伤的大自然,人类的下一步又应该做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