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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9
                                    第五篇

               关于奴隶经济(第三产业)的推理

                    ——资源租金起源新解——

                 
内容提要:
      本篇想要说明的是,不论现代文明社会距离古代奴隶社会已经多远,始终是与自然资源必然联系在一起的奴隶经济本身,都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而是紧紧跟随着土地经济和机械经济的步伐,直至是以“第三产业”的形式,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引言

其实,只要我们能够消除某些偏见,比较客观地将奴隶经济本身的含义,与在奴隶经济最初的历史进程中不可避免要出现的,诸如皮鞭和锁链,苦役和酷刑,专横和屈辱,贩卖奴隶和草菅人命……等等,这许许多多很不人道的现象形态区别开来;并将它和一种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动即──劳役经济,必然地联系在一起。那我们就很容易觉察到:这个实际上乃是作为人类文明起点的奴隶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成长壮大起来,而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成长壮大起来,而更加兴旺发达。

例如:搬运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协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背负愈来愈多的猎物、果实、木材、石料、柴草、饮水等等。……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趋于消亡;反而是紧紧跟随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脚夫、挑夫、马夫、车夫、船夫等等,发展成为包括了陆海空各种现代化交通运输工具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交通运输业。
  

例如:建筑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协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修筑窑洞,搭建棚厦,挖掘沟渠,开辟栈道,以及修筑防御工事等等。……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紧跟随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小工、壮工、技工、包工头等等,发展成为包括了陆海空各种现代化公共设施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建筑业。
  

例如:仆役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协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烧水做饭、牵马抬轿、看家护院、随行服伺、以及嘘寒问暖等等。……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紧跟随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伙夫、马弁、侍童、婢女、管家等等,发展成为包括了餐厅服务、宾馆服务、计程车司机、导游、翻译、以至空中小姐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旅游业。
  

例如:差役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协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打探道路、传递消息、加强保卫、执行命令、以及参与策划和管理等等。……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紧跟随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探子、驿站、保镖、听差、特使、谋士、大臣等等,发展成为包括了情报机构、通讯机构、法律机构、外交机构、以及所有各级行政官吏,和各类执法警察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行政管理业。
  

例如:商业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协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交换各种飞禽走兽、鱼虾蟹贝、山果野菜、以及各种药材香料、金银珠宝等等。……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紧跟随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货郎、马帮、集市、商贾、货栈、钱庄等等,发展成为包括了银行、保险公司、百货大楼、超级市场、以及国际贸易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金融贸易业。
  

例如:娱乐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协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丰富生活、开阔眼界、强身健体、鼓舞士气等等。……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紧跟随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歌伎、舞伎、乐伎、画伎,或者角斗士、斗牛士等等,发展成为包括了歌星、舞星、影星、画家、作家、音乐家,或者拳击、剑术、田径、游泳、球类、以及车船大赛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艺术界,和现代体育界。
  

例如:占卜是奴隶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它最初的内容,不过是要协助经常外出狩猎、捕捞、和采集的奴隶主们观测天象、计算节气、判断凶吉、权衡利弊、化解疑难、传承知识、以及治病救人等等。……而随着现代文明社会不断地成长壮大起来,这种仍然是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它不仅并没有逐步地趋于消亡;反而是紧紧跟随着时代的步伐,逐步地从图腾、八卦、巫师、道家、儒家、以及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等等,发展成为包括了天文、地理、数学、物理、化学、医药卫生,以及哲学、历史、政治、伦理、教育等等在内的,已经是属于“第三产业”的整个现代科学界,和现代教育界。
     ……如此等等。
    不过,既然奴隶经济在本质上乃是一种不生产劳动产品的——劳役经济;那它自古至今用来维持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又是从哪里得来呢?

㈠ 奴隶经济的生活来源
⒈ 资源租金Ⅰ的形成
    人类最初也象狩猎专家老虎和狮子,捕捞专家海豚和水獭,采集专家猴子和松鼠等等一样;只须以一种散兵游勇的形式,去从事诸如狩猎、捕捞、和采集这样的原始经济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就足以维持自己生存和发展。

只是因为在原始群落逐步成长壮大起来的过程中:
    一方面,不断增多起来的人口,终于会促使他们要将自己的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从最初“散兵游勇”,这种只能获取少量自然产品的比较低级的阶段;发展到后来“集中围猎”,这种可以获取大量自然产品的比较高级的阶段。
    另一方面,有增无减的各种劳务负担,诸如储运食物,清除路障,修筑洞穴,开挖水道,鞣制皮革,打磨石器,削制弓箭,编织渔网,烧水做饭,养儿育女,搭建棚厦,看家护院,以及抵御天灾人祸,和救死扶伤……等等;又已经愈来愈严重地制约了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的这种进一步的发展。
    所以人类才开始通过各种形式的战争,包括最初的威胁利诱、比武格斗、追捕绑架、皮鞭锁链……,一直到后来有组织的集中作战和联合作战,去征服愈来愈多的奴隶(本质上也就是要迫使他们服从各种社会分工)。
    直至在这个只有自己特定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却没有自己特定生产资料生产方式的原始经济的基础上;又形成一个只有自己特定生产资料生产方式,却没有自己特定消费资料生产方式的奴隶经济。并且它们一拍即合,共同组成一个既有自己特定消费资料生产方式──狩猎业、捕猎业、和采集业,又有自己特定生产资料生产方式——征服奴隶的战争的,最初的文明社会。
    在这个原来是由原始经济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和奴隶经济的生产资料生产方式,这两个方面共同来组成的最初的文明社会──奴隶社会里。
    由于奴隶主们既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战争,去征服愈来愈多的奴隶;又要通过已进入集中围猎阶段的狩猎、捕捞、和采集,来供养这愈来愈多的奴隶(谁说“供给制” 竟是战时共产主义呢?)。所以他们势必要认真加以解决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以集中围猎的形式所捕获到的全部捕猎产品中,分配给每个已经是从事劳役经济的奴隶多少数量的捕猎产品,才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呢?
    倘若有人以为在奴隶社会里,奴隶主们在对于奴隶们消费资料的分配上,是可以随心所欲、蛮横无理的话,那可就是大错而特错了。因为在这样一种乃是由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这两个部分来组成的社会结构里:
    只要分配给每个奴隶的捕猎产品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4只黄羊),普遍地低于他们各自在大自然中,以散兵游勇的形式所能够捕获到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6只黄羊)。那我们就可以将心比心地认定,即便这里是动用了皮鞭和锁链来加以约束;那也将难以有效地阻止大批情愿做“野兽”,也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纷纷逃亡到相比之下,已经是更加美好的大自然中去。……并且一直要持续到前者的一定量,不得不普遍地提高到能够与后者的一定量大体均衡的时候为止。
    而只要分配给每个奴隶的捕猎产品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8只黄羊),又普遍地高于他们各自在大自然中,以散兵游勇的形式所能够捕获到的一定量(假定每年是6只黄羊)。那我们又可以将心比心地认定,即便这里是动用了皮鞭和锁链来加以驱赶;那也将难以有效地阻止大批情愿做“奴隶”,也不愿做“野兽”的人们,纷纷加入到相比之下,已经是更加美好的奴隶经济中来。……并且也一直要持续到前者的一定量,不得不普遍地降低到能够与后者的一定量大体均衡的时候为止。
    于是我们应该可以确认:
    在这个已经是进入奴隶经济(它的出现远比人们通常想象的要早得多!)的社会阶段中,不仅用来维持奴隶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仍然是来源于原始经济的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而且当着这种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已经是从“个体捕猎”的低级阶段,发展到“集中围猎”的高级阶段的时候,在它所捕获 到的全部捕猎产品中:
    分配给奴隶们的那一部分——基准收益,应该是以“个体捕猎”的形式,所能够达到的水平为限。
    而分配给奴隶主们的那一部分──资源租金Ⅰ,则应该是以“集中围猎”的形式,所能够造成的差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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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9 14:07:58
(续Ⅰ)

⒉ 资源租金Ⅱ的形成
    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因为,随着早已陆续进入奴隶经济阶段的各个原始部落,势必还要向周围广大地区不断地扩展;各个不同地区之间在自然资源丰富程度上的差别,终于开始比较明显地暴露出来。
    以中国古代传说中炎帝、黄帝、和蚩尤的故事为例,我们不妨假定:
    炎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最为丰富;所以与其它地区相比较,同样的捕猎形式和规模,可以捕获到最多的猎物。从而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这里的每个奴隶,每年大约可以分配到例如6只黄羊;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每年大约可以分配到例如60只黄羊。
    黄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较为丰富;所以与其它地区相比较,同样的捕猎形式和规模,可以捕获到较多的猎物。从而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这里的每个奴隶,每年大约可以分配到例如4只黄羊;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每年大约可以分配到例如40只黄羊。
    蚩尤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相对贫乏(或者竟是因为遭遇到洪水的侵害?);所以与其它地区相比较,同样的捕猎形式和规模,只能捕获到较少的猎物。从而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这里的每个奴隶,每年大约只能够分配到例如2只黄羊;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平均每年只能够分配到例如20只黄羊。
    想必正是在这样一种差别的强有力的推动下(否则又是为了什么呢?),才终于会在炎帝、黄帝、和蚩尤之间,爆发一场震憾千古的大规模的争夺战。在这场大规模的争夺战中,早已妒火中烧的蚩尤部落勇猛进攻,处在存亡关头的炎帝部落拼死抵抗;而暂时侧身一旁的黄帝部落,则面临着一个艰难的历史性选择:
    倘若他们要联合蚩尤打败炎帝,结果将会是在黄帝部落和蚩尤部落之间,再爆发一场对于最优地区的争夺战。而倘若他们要联合炎帝打败蚩尤,结果又将会是在黄帝部落和炎帝部落之间,再爆发一场对于最优地区的争夺战。并且即使黄帝部落能够在进一步的争夺战中,再次取得胜利;那也将难以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有效地阻止周围其它地区的其它部落,也终于要纷纷加入到这场对于最优地区的争夺战中来。
    如何才能够使得这个自然资源最为丰富的最优地区,不再成为一个永无休止的战场呢?

……经过一番周密的思考和筹划,高瞻远瞩的黄帝终于下定决心,率领着他的已经养精蓄锐的部落大举出动,帮助危难之中的炎帝,打败了桀骜不逊的蚩尤。进而并非是乘机发动进一步的争夺战,而是以强大的实力为后盾,迫使已经两败俱伤的炎帝部落和蚩尤部落,共同接受了一种终于能够使这里长治久安的新的格局。其实质内容必然是:
    在一个已经是将更多原始部落组合在一起的,幅员更为广阔,势力更为强大的部落联盟里;每一个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都要承担起向部落联盟最高首领缴纳贡品用来均衡各自收入,化解内部矛盾,建立联盟机构,以及共同抵御外来侵犯等等)的义务。并且这些贡品的一定量,又一直要逐步调整到,已经足以消除各个原始部落之间在分配上的差额,这个重新诱发内战的物质基础的时候为止。
    例如:
    在这个终于是以众望所归的黄帝为最高首领,并由炎帝部落所在地区,黄帝部落所在地区,和蚩尤部落所在地区共同参与来组成的部落盟里。
    由于炎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最为丰富,所以概略地讲:这里的每个奴隶,现在都要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6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基准收益),缴纳4只黄羊的──人头税;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现在则要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60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资源租金Ⅰ),缴纳40只黄羊的——人头税。
    由于黄帝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较为丰富,所以概略地讲,这里的每个奴隶,现在都要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4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基准收益),缴纳2只黄羊的──人头税;而这里的每个奴隶主,现在则要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40只黄羊中(比照基准地区的资源租金Ⅰ),缴纳20只黄羊的——人头税。
    而由于蚩尤部落所在地区的各种猎物相对贫乏,所以这个已成为基准地区里的每个奴隶,以及每个奴隶主,现在也就无须再从自己每年所能够分配到的2只黄羊,以及 20只黄羊中,缴纳任何数量的人头税(或者即使这里实际上也须用其它一些土特产品,诸如金银珠宝、药材香料、鱼虾蟹贝、鲜果蜂蜜,以及木材、石料、盐巴、木炭、陶器、工艺品,乃至各种奇花异草、珍禽怪兽、奇男美女等等,来缴纳一定量贡品;……那在开始的时候也主要是具有象征性意义)。
  而由所有这些必将不断多样化起来的各种贡品来组成的,日趋庞大的人头税──资源租金Ⅱ;则正好是为那个终将在部落联盟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更为强大的奴隶主阶级国家(例如夏、商、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                          *

于是我们终于看到:
    不仅机械经济〔第二产业〕有它自己特定的
    铁的工资规律——工资价值,
    铁的利润规律——利润价值Ⅰ,
    和铁的所得税规律——利润价值Ⅱ。
    不仅土地经济〔第一产业〕有它自己特定的
    铁的“工资”规律——基准收益,
    铁的“利润”规律——级差地租Ⅰ,
    和铁的“所得税”规律——级差地租Ⅱ。
    而且奴隶经济〔第三产业〕居然也有它自己特定的
    铁的“工资”规律——基准收益,
    铁的“利润”规律——资源租金Ⅰ,
    和铁的“所得税”规律——资源租金Ⅱ。
    只不过它们一个是组成了对于制造业产品的——铁的分配规律,
    一个是组成了对于农牧业产品的——铁的分配规律,
    一个则是组成了对于自然资源产品的——铁的分配规律罢了。

⒊ 关于资源租金
    关于资源租金,我们现在可以有若干种虽然角度不同,实际上却是相互贯通的说法。
    例如首先我们可以说,在奴隶经济社会中:
    同一地区(例如同一猎区,同一渔区,同一林区,以及同一矿区等等)内部在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
    而不同地区(例如不同猎区,不同渔区,不同林区,以及不同矿区等等)之间在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                         *

    但由于在奴隶经济社会中;
    同一地区内部在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主要是取决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例如集中狩猎,集中捕捞,集中采伐,集中开采,以及随之而来的集中运输、和集中贸易等等),与奴隶们所(能够)从事的个体行为(例如个体狩猎,个体捕捞,个体采伐,个体开采,以及随之而来的个体运输、和个体贸易等等)之间的差额。
    而不同地区之间在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又主要是取决于国家所组织的联合行为(例如地区分工,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相互促进,以及随之而来的交通渠道、和安全保障等等),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之间的差额。
    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在奴隶经济社会中:
    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与奴隶们所从事的个体行为之间,在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
    而国家所组织的联合行为,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之间,在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                         *

又由于在奴隶经济社会中;
    在衡量各种不同形态自然资源产品的生产率差额时,这各种不同形态的自然资源产品,都要同一地归结为(既不是一定时间的“劳动”,也不是一定面积的“土地”,而是…)一定数量的“奴隶”——基准奴隶。
    所以更进一步的说法应该是,在奴隶经济社会中:
      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与奴隶们所从事的个体行为之间,在用基准奴隶来衡量的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
      而国家所组织的联合行为,与奴隶主们所组织的集中行为之间,在用基准奴隶来衡量的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                          *

还由于上述集中行为与个体行为之间的生产率差额,归根结底又是与同一地区不同级别资源(优级资源和次级资源)之间的生产率差额,相对应的。而上述联合行为与集中行为之间的生产率差额,归根结底又是与不同地区同一级别资源(优级资源和优级资源,以及次级资源和次级资源)之间的生产率差额,相对应的。
     所以最终的说法就应该是:

      在奴隶经济社会中,同一地区(!)不同级别(!)资源之间,在用基准奴隶来衡量的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Ⅰ。
     
  而不同地区(!)同一级别(!)资源之间,在用基准奴隶来衡量的自然资源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奴隶经济的——资源租金Ⅱ。
     
这就象在土地经济社会中,同一地区(!)不同级别(!)土地之间,在基准土地来衡量的农牧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土地经济的——级差地租Ⅰ。而不同地区(!)同一级别(!)土地之间,在基准土地来衡量的农牧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土地经济的——级差地租Ⅱ一样!
    这就像在机械经济社会中,同一地区(!)不同级别(!)劳动之间,在
用基准个体劳动来衡量的制造业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构成了机械经济的剩余价值Ⅰ。而不同地区(!)同一级别(!)劳动之间,在用基准个体劳动来衡量的制造业产品生产率上的差额,则构成了机械经济的——剩余价值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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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9 14:09:58
(续Ⅱ)

⒋ 奴隶经济在土地社会中的生活来源
⑴ 以伐木业为主体的采集业

人们或许会以为:由于与迅速发展起来的奴隶经济相比较,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及各种鱼类等等,毕竟是相当有限的。所以,一旦人类社会已经开始了土地经济的历史进程,用来维持奴隶经济继续向前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也就不能再完全是来源于原始经济的狩猎业及捕捞业等等;而应该主要是来源于土地经济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了。
    例如从古代中国的周文王开始,就已经是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行一种“井田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正是要在原始经济的狩猎业及捕捞业等等已经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依靠包围在许多私田中的公田上的农产品,来供养日渐增多的官廷奴隶。……但如此良好的意愿,结果却是以无可奈何的失败而告终。
    因为我们分明记得,任何一块已被耕种和养殖的土地,它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农牧产品,在进入基本分配过程的时候,都至多只能够分割成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分配给农奴们的──基准收益,其二是分配给地主们的──级差地租Ⅰ,其三则是分配给地主阶级国家的──级差地租Ⅱ;……从而完全没有应该分配给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
    但如果在土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农牧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而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及各种鱼类等等,又已经是相当有限的。那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势必还要继续向前发展的奴隶经济,它的也势必要随之而不断增长起来的生活来源,又在哪里呢?……
    在前面的叙述中,我们显然是过于重视了原始经济里的狩猎业及捕捞业,却大大忽视了同样是属于原始经济的——采集业!
    而只要我们开始把观察的重点,逐步地从前者转向后者,就会立刻发现:当着原始经济里的狩猎业及捕捞业等等,已经一步一步走到自己极限的时候;同样是属于原始经济的采集业,特别是其中的伐木业、采石业、采土业(砖瓦陶瓷)、采盐业、以及采金业……等等,还仅仅是处在大发展的前期。
    从而即便土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农牧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即便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及各种鱼类等等,已经相当有限;始终是以原始经济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奴隶经济,也远远没有走到自己的尽头。因为它现在又进一步将自己的生活领域,从原始经济中最先发展壮大起来的狩猎业及捕捞业等等,扩展到了同样是属于原始经济,却具有更加广阔前景的,已经是以伐木业、采石业、采土业、采盐业、以及采金业……等等为主体的采集业。
    于是我们看到:
    在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土地经济的方面,站立着农奴,地主,和地主阶级国家。它们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粮食、棉花、蔬菜、瓜果,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等的农牧产品;并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而在并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奴隶经济的方面,则站立着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他们也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木材、石料、砖瓦、陶瓷、盐巴、金银珠宝,以及各种山珍海味等等的自然产品;并也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的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从而现在已经是有两种不同的经济,要在一个已经扩大的市场上相遇了。然而,当这两种不同的经济,终于要相互之间发生(乃是作为再分配关系的)交换关系的时候,参与各方又应该遵循一种什么样的原则呢?

两大价值原理相互沟通
      倘若是在两个奴隶主之间相互交换各自的产品,那就只须遵循一种基准奴隶的原则。因为在奴隶经济中,任何种类任何数量的狩猎、捕捞、和采集产品,都可以同一地折算成为一定数量的基准奴隶。
      倘若是在两个地主之间相互交换各自的产品,那就只须遵循一种基准土地的原则。因为在土地经济中,任何种类任何数量的种植和养殖产品,都可以同一地折算成为一定面积的基准土地。
      而倘若是在一个奴隶主和一个地主之间相互交换各自的产品,……那就必须通过某种方式,将这两种有所不同的原则相互沟通起来。
      例如现在有一位从事伐木业的奴隶主:

特殊地说,在他的伐木区中,实际上只需组织十名从事各种劳役的奴隶,就可以每年采伐出200立方木材。但由于这个伐木区里的林木资源,乃是一种在伐木生产率上,二倍于基准资源的优级资源;所以一般地说,这200立方木材=20个基准奴隶。
      现在又有一位从事种植业的地主:

特殊地说,在他的种植区中,实际上只需组织二十公顷土地,就可以每年生产出80吨稻米。但由于这个种植区里的土地,乃是一种在稻米生产率上,三倍于基准土地的优级土地;所以一般地说,这80吨稻米=60公顷基准土地。
      虽然二者之间具有如此不同,却由于当时所在社会中,每个农奴大约是耕种3公顷土地;从而1个基准农奴=3公顷基准土地=1个基准奴隶

——依据这样的折算基础,交易双方现在就可以把(实际只有10个特殊奴隶却)已被看成20个〈基准〉奴隶的200立方木材,先看成20个〈基准〉农奴,再看成60公顷〈基准〉土地;从而用已经是等于60公顷〈基准〉土地的80吨稻米,去交换也可以是等于60公顷〈基准〉土地的200立方木材。
    因而:1立方木材=0.4吨稻米,或者1吨稻米=2.5立方木材。
    并且如果这里已经是用重量为1盎司的黄金,来表示3公顷基准土地(或者1个基准奴隶),则200立方木材=20盎司黄金=80吨稻米。
    进而:1立方木材=0.1盎司黄金,或者1吨稻米=0.25盎司黄金。
      与此同时,再根据上述劳动生产率的实际情况:
    在全部200立方木材的总共20盎司黄金价格中,将会只有10盎司黄金,可以成为奴隶们的基准收益;而其余10盎司黄金,则要成为奴隶主(以及奴隶主阶级国家)的资源租金。
    在全部80吨稻米的总共20盎司黄金价格中,将会只有6.67盎司黄金,可以成为农奴们的基准收益;而其余13.33盎司黄金,则要成为地主(以及地主阶级国家)的级差地租。

⒌ 奴隶经济在现代社会中的生活来源
⑴ 以采矿业为主体的采集业
    人们或许又会以为:随着奴隶经济终于是以第三产业的形式,而更加发展壮大起来;不仅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及各种鱼类等等已经相当有限,而且即便再加上更多的木材、石料……等等,也将愈来愈难以支撑这日渐庞大的体系。所以,一旦人类社会又已经开始了机械经济的历史进程,用来维持奴隶经济继续向前发展的各种生活资料,也就不能再完全是来源于原始经济的狩猎业,捕捞业,和采集业;而应该主要是来源于机械经济的制造业了。
    但我们分明记得,任何一个已经开工生产的工厂,它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制造业(净)产品,在进入基本分配过程的时候,都至多只能够分割成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分配给工人们的——工资,其二是分配给资本家们的──利润,其三则是分配给资产阶级国家的──所得税;从而完全没有应该分配给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即现代的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的份额。
    但如果在机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制造业(净)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份额;而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猎物,各种鱼类,乃至各种木材、石料……等等,又已经是相当有限的。那我们所看到的,这个势必还要以第三产业形式继续向前发展的奴隶经济,它的也势必要随之而不断增长起来的生活来源,又在哪里呢?……
    我们显然是过于重视了采集业里的伐木业等等,却大大忽视了同样是属于采集业,从而同样是处在原始经济范畴的,对于其它更多自然资源的──采矿业!
   而只要我们开始把观察的重点,逐步地从前者转向后者,就会立刻发现:当着原始经济中的狩猎业、捕捞业,以及采集业里的伐木业等等,已经一步一步走到自己极限的时候;同样是属于采集业,从而同样是处在原始经济范畴的,对于其它更多自然资源的采矿业,
    例如对于铜、铁、铝、镍、铅、锌、铬、锰……等等各种金属资源的采矿业;
    对于磷、硫、硅、碘,以及石英石、石灰石……等等各种非金属资源的采矿业;
    对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等各种能源资源的采矿业;
    最后还有对于水利资源,风力资源,太阳能资源,核能资源……,以及其它一切可以被用来为人类社会谋福利的,不胜枚举的自然资源的采矿业等等;
    ——它们还仅仅是处在大发展的前期。
    从而即便机械经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制造业(净)产品中,并没有应该分配给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份额;即便大自然中所能够提供的各种野生动物资源,各种野生鱼类资源,和各种野生森林资源等等,已经相当有限;始终是以原始经济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奴隶经济,也远远没有走到自己的尽头。
    因为它现在更进一步将自己的生活领域,从原始经济中最先发展壮大起来的狩猎业、捕捞业,以及采集业里的伐木业等等,扩展到了同样是属于采集业,从而同样是处在原始经济范畴,却包含了更加广泛的内容,并更加具有广阔的前景的──采矿业!
    于是我们又看到:
    在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机械经济的方面,站立着工人、资本家、和资产阶级国家。他们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机械设备、建筑器材、服装鞋帽、钟表电器,以及各种交通工具等等的工业产品;并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在并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土地经济的方面,站立着农奴、地主、和地主阶级国家。他们也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粮食、棉花、蔬菜、瓜果,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等的农牧产品;并也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而在仍未退出历史舞台的奴隶经济的方面,则站立着已经是以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身份出现的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他们又以一种三位一体的形式,不断地生产出诸如铁矿、铜矿、石英石矿、石灰石矿,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还有木材、石料,直至各种金银珠宝,和各种山珍海味等等的自然产品;并又在一个铁的分配规律支配下,各自占有其中的一部分。
    从而现在已经是有三种不同的经济,要在一个更加扩大的市场上相遇了。然而,在这三种不同的经济,终于要相互之间发生(乃是作为再分配关系)的交换关系的时候,参与各方又应该遵循一种什么样的原则呢?

三大价值原理相互沟通
    倘若是在两个奴隶主之间相互交换各自的产品,那就只须遵循一种基准奴隶的原则。因为在奴隶经济中,任何种类任何数量的狩猎、捕捞、和采集产品,都可以同一地折算成为一定数量的基准奴隶。
    倘若是在两个地主之间相互交换各自的产品,那就只须遵循一种基准土地的原则。因为在土地经济中,任何种类任何数量的种植、和养殖产品,都可以同一地折算成为一定面积的基准土地。
    倘若是在两个资本家之间相互交换各自的产品,那就只须遵循一种基准个体劳动的原则。因为在机械经济中,任何种类任何数量的制造业产品,都可以同一地折算成为一定时间的基准个体劳动。
    而倘若是在一个奴隶主,一个地主,和一个资本家之间相互交换各自的产品,……那就需要通过某种方式,将这三种有所不同的原则相互沟通起来。
    例如现在有一位从事采矿业的奴隶主:

特殊地说,在他的采矿区中,实际上只需组织十名从事各项劳役的奴隶,就可以每年开采出1000吨煤炭。但由于这个采矿区里的煤炭资源,乃是一种在煤炭生产率上,二倍于基准资源的优级资源;所以一般地说,这1000吨煤炭=20个基准奴隶。
    现在又有一位从事种植业的地主:

特殊地说,在他的种植区中,实际上只需组织二十公顷土地,就可以每年生产出20吨棉花。但由于这个种植区里的土地,乃是一种在棉花生产率上,三倍于基准土地的优级土地;所以一般地说,这20吨棉花=60公顷基准土地。
    现在还有一位从事制造业的资本家:

特殊地说,在他的企业中,实际上每个工人每小时劳动,可以(净)生产出0.5米棉布。但由于这个企业里的劳动,乃是一种在棉布生产率上,四倍于基准个体劳动的集中劳动;所以一般地说,这0.5米棉布=4小时基准个体劳动。
    虽然三者之间具有如此不同,却由于当时所在社会中,每个奴隶每年大约投入8小时×250(天)=2000小时劳动时间;并且每个农奴大约是耕种3公顷土地;

因而1个基准奴隶=2000小时个体劳动=3公顷基准土地。
    ——依据这样的折算基础,交易各方就可以:
      一方面是把(实际只有10个特殊奴隶却)已被看成20个基准奴隶的1000吨煤炭,再进一步看成2000×20=40000小时个体劳动
      另一方面是把(实际只有20公顷特殊土地却)已被看成60公顷基准土地的20吨棉花,再进一步看成6662/3×60=40000小时个体劳动
    从而用总计(实际只有2万小时特殊劳动却)已被看成8万小时个体劳动的10000米棉布,去交换合计也可以是等于8万小时个体劳动的1000吨煤炭,和20吨棉花。
    进而1米棉布=200公斤煤炭=4公斤棉花。
    并且如果这里已经是用面额为8元的纸币,来表示1米棉布(从而表示8小时个体劳动):
    则1米棉布=8元,1公斤棉花=2元,1公斤煤炭=0.04元。
    与此同时,再根据上述劳动生产率的实际情况:
    在全部1000吨煤炭的总共4万元价格中,将会只有2万元价格,可以成为奴隶们的劳动报酬;而其余2万元价格,则要成为奴隶主(以及奴隶主阶级国家)的资源租金。
    在全部20吨棉花的总共4万元价格中,将会只有1.33万元价格,可以成为农奴们的劳动报酬;而其余2.67万元价格,则要成为地主(以及地主阶级国家)的级差地租。
    在全部10000米棉布的总共8万元价格中,将会只有2万元价格,可以成为工人们的劳动报酬;而其余6万元价格,则要成为资本家(以及资产阶级国家)的利润价值。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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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9 14:12:08
(续Ⅲ)
二.矿产品的价格

1 矿产品的初始价格  
      倘若有人以为各种矿产品的价格,无非就是它们的开采价格,那可就是大错而特错了!
      因为这样一来,从事矿产品贸易、运输等等一系列,实际上乃是作为采矿业不断扩展开来的外延部分,从而本质上仍然是要归属在采矿业之中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又将靠什么生活呢?
      倘若有人又以为各种矿产品的价格,无非就是它的开采价格+贸易价格+运输价格等等,那可又是大错而特错了 !
      因为这样一来,从事矿产品分类包装、检验计量、定期储存,以及安全保卫等等一系列,实际上也是作为采矿业不断扩展开来的外延部分,从而本质上也仍然是要归属在采矿业之中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又将靠什么生活呢?
      倘若有人再以为各种矿产品的价格,无非就是它的开采价格+贸易价格+运输价格+分类包装价格+检验计量价格+定期储存价格+安全保卫价格等等,那可还是大错而特错了 !
      因为这样一来,从事金融保险、通讯联络、科研文教、医疗卫生、律师事务、宾馆服务、直至期货市场等等一系列,实际上又是作为采矿业不断扩展开来的外延部分,从而本质上也仍然是要归属在采矿业之中的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又将靠什么生活呢?
       ……
       所以我们现在还需要大大地扩展一下思路,看一看在现代社会里,这各种矿产品的价格究竟是要包含多少因素?   
      这里先来设定两个有关的前提:
       a 参照世界各国的标准:在第三产业经济中,平均每个劳务人员每年所投入的劳动时间,大约是2000小时;
                   从而1个<基准>奴隶=2000小时<个体>劳动。
       b 参照美国的标准,在制造业经济中,平均每个工人每小时劳动的工资价格(注意:纳税后的净工资价格),大约是10美元;             从而1小时<个体>劳动=10美元。
      在这样的前提下:
      假设现在有一位从事石油开采的资本家(现代化的奴隶主!)。
      特殊地说,在他的采油区中(依据年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实际上只需组织8名从事各项劳役的劳务人员,就可以通过勘测、钻井、抽取、收集等等各个环节,每年开采出1万吨石油。但由于这个采油区里的石油资源,已经是一种在开采效率上五倍于〈基准〉资源的优级资源;所以一般地说,在经过石油开采的环节之后:
       1万吨石油=40个<基准>奴隶=8万小时<个体>劳动=80万美元

      假设现在又有一位从事石油贸易的资本家(现代化的奴隶主!)。
      特殊地说,在他的贸易区中(依据年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实际上只需组织2名从事各项劳役的劳务人员,就可以通过报价、协议、批发、零售等等各个环节,每年销售出1万吨石油。但由于这个贸易区里的贸易资源,已经是一种在贸易效率上五倍于〈基准〉资源的优级资源;所以一般地说,在经过石油贸易的环节之后:
       1万吨石油=50个<基准>奴隶=10万小时<个体>劳动=100万美元

       假设现在还有一位从事石油运输的资本家(现代化的奴隶主!)。
       特殊地说,在他所的运输区中(依据年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实际上只需组织12名从事各项劳役的劳务人员,就可以通过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等各个环节,每年运输出1万吨石油。但由于这个运输区里的运输资源,已经是一种在运输效率上五倍于〈基准〉资源的优级资源;所以一般地说,在经过石油运输的环节之后:
       1万吨石油=110个<基准>奴隶=22万小时<个体>劳动=220万美元
       ……如此等等。   

      不仅如此。再假设在这1万吨石油的开采、贸易、和运输过程中,不仅需要有上述三大部门劳务人员所投入的,总计(实际只有22个特殊奴隶却已成为)110个<基准>奴隶的22万小时<个体>劳动。
      而且还需要有诸如分类包装部门、检验计量部门、定期储存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以及金融保险部门、通讯联络部门、科研文教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律师事务部门、宾馆服务部门,一直到证券市场部门……等等众多其它第三产业部门劳务人员所投入的,合计(实际只有10个特殊奴隶却已成为)50个<基准>奴隶的10万小时<个体>劳动。
      所以一般地说,在又经过所有这一系列环节之后:
      1万吨石油=160个<基准>奴隶=32万小时<个体>劳动=320万美元  

      而这1万吨石油,及其320万美元的价格;也就因此而分别是从使用价值、和占有价值两个方面,成为上述所有这些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即现代的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共同的生活来源。
      并且在上述各种优级资源与〈基准〉资源之比统统都是五比一的情况下,在这总共320万美元的价格中:
      就会只有64万美元,能够成为分配给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基准收益(工资);所占比例为20%。
      而其余256万美元,则要成为分配给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80%。

⑵ 矿产品的最终价格
       事情居然并没有到此为止!
       因为,即使这1万吨石油已在一系列石油化工厂里,被全部制造成为聚乙烯粒料;而所有这些聚乙烯粒料又在一系列塑料制品厂里,被全部制造成为各种塑料制品;……除去这一系列制造业所实现的增值部分之外。
       已经是以“塑料”的形式(!)继续存在着的这1万吨石油,它的320万美元的价格,也还是要随着对这各种塑料制品的进一步运输、包装、检验、储存、内销、外销、批发、零售……以及其它各种必要劳务的继续不断地加入,而继续不断地增加到400万美元、500万美元、600万美元……;并且一直要持续到这1万吨石油,已经随着所有这些塑料制品而统统进入(个人)消费领域,或者是在生产领域里被消耗殆尽的时候为止。
      【这就是说:当着各种制造业产品,在正常的经营销售过程中,势必还要随着不断加入的各种第三产业劳务,而继续不断增值的时候。从本质上讲,那其实并非是各种制造业产品的制造业部分,在离开制造业的生产线之后,还在继续不断地增值;而无非是包含在其中的矿产品部分,在自身的尚未终止的行程中,还在继续不断地增值!】
       并因此又使得更加众多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
       诸如汽车运输和火车运输的从业人员,船舶运输和飞机运输的从业人员,
       百货大楼和超级市场的从业人员,银行贷款和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
       包装公司和环境卫生的从业人员,科研机构和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
       邮电通讯和供水、供电、供热、排污系统的从业人员,
       公共交通和车站、港口、机场的从业人员,
       广告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进而各种文艺团体,和各种体育团体的从业人员……;

       不仅如此!
       然后又有还要将这各种塑料制品投入各种经营活动的诸如餐厅、宾馆、酒吧、茶室、歌厅、舞厅、影院、剧场、赌场、美容厅、咖啡厅、健身房、电子游艺室、公共厕所,以至观光旅游,和医疗卫生的从业人员……;
       不仅如此!
       最后再有还要为这各种塑料制品的各种相关事务服务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工商、税务、海关人员,一直到各类各级行政官吏,乃至治安、消防、交通警察……等等;从中获得生活来源。
    ……
       于是我们已经一步一步地认识到: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本来并不包含任何价值的各种矿产品,以及以各种矿产品为主体的各种自然资源的价格;最终是由现代社会中所有有关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投入的,全部各种劳务(通过从特殊奴隶→<基准>奴隶→<个体>劳动的转变)所表现的价格,来确定的。
       而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价格体系。所有从事劳役经济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他们才得以即便是在现代社会里,也并不需要依靠不断分享其它领域,即机械经济领域和土地经济领域里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完全可以依靠始终属于自己领域,即自然资源领域里的劳动成果,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3.矿产品价格的市场调节
      由所有有关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投入的全部各种劳务,来确定的各种矿产品的最终价格,当然不会仅仅为了要照顾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利益,而无限止地增长起来。因为:
      倘若这各种矿产品的最终价格,在逐步增长起来的过程中,已经开始侵犯到制造业和农牧业的利益。那就势必要因为在整个社会的物质财富中,有一个“超额”部分(不论最初是出自哪个环节)终于要通过诸如商业、运输业……等等的环节,不断地流向采矿业的领域;而使得不断失去这个部分的制造业和农牧业的发展速度,跟不上采矿业的发展速度。
      而一旦制造业和农牧业的发展速度,跟不上采矿业的发展速度。那又势必要因为矿产品需求的不足,而造成矿产品供给的过剩,并由此而导致期货市场上矿产品价格的下跌。并且一直要下跌到那个“超额”的部分,终于又要通过诸如商业、运输业……等等的环节,而重新流回到制造业和农牧业领域里去的时候为止。
      由所有有关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所投入的全部各种劳务,来确定的各种矿产品的最终价格,当然也不会仅仅为了要照顾其它产业从业人员利益,而无限止地降低下去。因为;
      倘若这各种矿产品的最终价格,在逐步降低下去的过程中,又已经开始受到制造业和农牧业的侵犯。那就势必要因为在整个社会的物质财富中,有一个“超额”的部分(不论最初是出自哪个环节)终于要通过诸如商业、运输业……等等的环节,不断地流向制造业和农牧业的领域;而使得不断失去这个部分的采矿业的发展速度,跟不上制造业和农牧业的发展速度。
      而一旦采矿业的发展速度,跟不上制造业和农牧业的发展速度。那又势必要因为矿产品需求的过剩,而造成矿产品供给的不足,并由此而导致期货市场上矿产品价格的上涨。并且一直要上涨到那个“超额”的部分,终于又要通过诸如商业、运输业……等等的环节,而重新流回到采矿业领域里来的时候为止。

4.供求关系对矿产品价格的影响
⑴ 供需平衡时
      这里继续依照前面的设定。
      在五倍于〈基准〉油田的一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8个特殊奴隶=40个<基准>奴隶=8万小时<个体>劳动=80万美元。
      其中16万美元应该成为8名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20%。
      还有64万美元则要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80%。
      与此同时。

      在四倍于〈基准〉油田的二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10个特殊奴隶=40个<基准>奴隶=8万小时<个体>劳动=80万美元
      其中20万美元应该成为10名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25%。
      还有60万美元则要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75%。

      在三倍于〈基准〉油田的三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13.3个特殊奴隶=40个<基准>奴隶=8万小时<个体>劳动=80万美元。
      其中26.7万美元应该成为13.3名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约为33%。
      还有53.3万美元则要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约为67%。

     在二倍于〈基准〉油田的四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20个特殊奴隶=40个<基准>奴隶=8万小时<个体>劳动=80万美元。
      其中40万美元应该成为20名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特殊奴隶)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50%。
      还有40万美元则要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约为50%。

      而在作为〈基准〉油田的五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40个特殊奴隶=40个<基准>奴隶=8万小时<个体>劳动=80万美元。
      这里的80万美元应该全部成为40名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100%。
      ……从而除非可以降低劳动报酬,否则的话,这里将不会产生任何资源租金。
    如此等等。

⑵ 求大于供时
      以上一节的设定为供需平衡时的标准设定。
      倘若石油市场上发生了需求大于供给的变化;从而因为要增加供给,而使得比原有基准油田(五级)更为低级的六级、或者七级油田依次成为新的基准油田。而在这个新的〈基准〉油田,平均每年生产出符合一定标准的1万吨石油,已经依次需要48名,或者56名劳务人员所投入的各种劳务(同时其它相关因素保持不变)。情况就会因此而变成;
      在七倍于〈基准〉油田的一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8个特殊奴隶=56个<基准>奴隶=11.2万小时<个体>劳动=112万美元(同比上涨40%)
      其中16万美元应该成为8名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14%。
      还有96万美元则要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86%。

      在五倍于〈基准〉油田的三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11.2个特殊奴隶=56个<基准>奴隶=11.2万小时<个体>劳动=112万美元(同比上涨40%)
      其中22.4万美元应该成为11.2名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20%。
      还有89.6万美元则要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80%。
   
      在三倍于〈基准〉油田的五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18.7个特殊奴隶=56个<基准>奴隶=11.2万小时<个体>劳动=112万美元(同比上涨40%)
      其中37.3万美元应该成为18.7名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33%。
      还有74.7万美元则应该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67%。

      而在作为〈基准〉油田的七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56个特殊奴隶=56个<基准>奴隶=11.2万小时<个体>劳动=112万美元(同比上涨40%)
      其中112万美元应该全部成为56名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100%。
      ……从而除非可以降低劳动报酬,否则的话,这里将不会产生任何资源租金。
      如此等等。

⑶ 供大于求时
      仍然是以第⑴节的设定为供需平衡时的标准设定。
      倘若石油市场上又发生了供给大于需求的变化;从而因为要减少供给,而使得比原有基准油田(五级)更为高级的四级、或者三级油田依次成为新的基准油田。而在这个新的〈基准〉油田里,平均每年生产出符合一定标准的1万吨石油,已经依次需要32名,或者24名劳务人员所投入的各种劳务(同时其它相关因素保持不变)。情况就会因此而变成;
      在四倍于〈基准〉油田的一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8个特殊奴隶=32个<基准>奴隶=6.4万小时<个体>劳动=64万美元(同比下跌20%)。
      其中16万美元应该成为8名劳务人员的工资,所占比例为25%。
      还有48万美元则要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75%。

      在三倍于〈基准〉油田的二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10.7个特殊奴隶=32个<基准>奴隶=6.4万小时<个体>劳动=64万美元(同比下跌20%)。
      其中21.3万美元应该成为10.7名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33.3%。
      还有42.7万美元则要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66.7%。

      在二倍于〈基准〉油田的三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16个特殊奴隶=32个<基准>奴隶=6.4万小时<个体>劳动=64万美元(同比下跌20%)。
      其中32万美元应该成为16名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50%。
      还有32万美元则要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50%。

      而在作为〈基准〉油田的四级油田中:
      1万吨石油=32个特殊奴隶=32个<基准>奴隶=6.4万小时<个体>劳动=64万美元(同比下跌20%)。
      这里的64万美元应该全部成为32名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所占比例为100%。
       ……从而除非可以降低劳动报酬,否则的话,这里将不会产生任何资源租金。
      如此等等。

     于是我们看到:供求关系对矿产品价格的影响,仍然是要通过〈基准〉奴隶——这个奴隶经济的价值原理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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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9 14:13:20
三.补充说明
广义的商品经济

前面提到“商品经济”的时候,我们曾经努力要把它与分工和交换区别开来;……结果直到现在我们才终于恍然大悟:人们在不同情况下说到商品经济的时候,原来是有大不相同的两种含义。
      在为了要与以往社会的土地经济、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相区别,而把当今社会新的主导经济称之为商品经济的时候;这里所说的“商品经济”,实际上就只是一种 “狭义”商品经济。从而它现在的含义,也就既不在于分工,又不在于交换,而是单指使用劳动产品(机械)形态生产资料的——机械经济;并因此而与使用自然物品(土地或者奴隶)形态生产资料的土地经济、奴隶经济,以及尚不使用生产资料的原始经济相区别。
      而一旦要把商品经济与分工和交换联系在一起的时候;这里所说的“商品经济”,实际上就已是一种广义”商品经济。从而它现在的含义,也就不再是单指机械经济,而是特指由上述不同经济共同来组成的——经济混合体。
    例如:
      在高于原始经济的奴隶经济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奴隶社会的社会阶段中,由于低于奴隶经济的原始经济并不退出历史舞台;所以就首先是由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这两种不同经济(通过“市场”领域里的分工和交换),共同组成一个奴隶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
      在高于奴隶经济的土地经济也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土地社会的社会阶段中,由于低于土地经济的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并不退出历史舞台;所以就进一步是由土地经济、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这三种不同经济(通过“市场”领域里的分工和交换),共同组成一个土地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
      而在高于土地经济的机械经济又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现代社会的社会阶段中,由于低于机械经济的土地经济、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并不退出历史舞台;所以就更进一步是由机械经济、土地经济、奴隶经济、和原始经济——这四种不同经济(通过“市场”领域里的分工和交换),共同组成一个现代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
      ……所以,当我们今后再听到有人在说,现代社会的现代经济,已经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的时候;切不可因此而以为古代社会的古代经济,曾经不是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而应该客观地理解为:古代社会的古代经济,相对说来,还只是一种(主要)由二种,或者三种不同经济来组成的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而现代社会的现代经济,相对说来,则已是一种(主要)由四种不同经济来组成的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从而后者不过是在范围上有所扩大罢了。

                    *                        *
      与此同时:
      不论奴隶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还是土地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或者现代社会阶段的商品经济;使所有这些“商品经济”得以组成,并始终处在中间结合部位的,则既不是机械经济中的任何一种行业,也不是土地经济中的任何一种行业,更不是原始经济中的任何一种行业,而恰好是奴隶经济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 ——商业。
    并且这个奴隶经济中最重要的行业之一 ——商业,当它终于已经跨入到现代社会阶段的时候;通行在其中的价值原理,也就既不仅仅是数量意义上的“奴隶” ,也不仅仅是面积意义上的“土地”,又不仅仅是时间意义上的“劳动” ,而同样是一个不同价值原理的混合体。
      所以才使得现代社会的贷币体系,不论人们是如何地难以理解,不论人们是如何地想要使之一元化;却始终是一种由分别代表不同价值原理的黄金、和纸币共同来组成的,混合型的货币体系。


2 商品的成本是什么?

      我们终于是有了比较充分的条件,可以尝试着用一种比较合乎逻辑的方式,从根本上来解决掉“商品的成本”……这个以往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掉的问题。
      假定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辆经过一系列环节而生产出来,又经过一系列环节而销售出去的,价值100万元的豪华轿车。
      对于从事制造业的资本家们来说,他们可能会以为:在这辆豪华轿车100万元的价格中,只有已被自己扣除到的,将被用于继续扩大再生产的总计10万元的纯利,才是他们的利润;而其余9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9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总计10万元,是被这些资本家们所扣除到的,将被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折旧费。而这个折旧费,本质上不过是实际产生出来的全部利润中,用来弥补各种机械损耗的那一部分利润。
     【这就是说:各种生产机械本身的价值,并不能(!)在生产过程中自然而然,并且分期分批地转移到它所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里去;它的不可避免的损耗,只能用不断产生出来的一部分利润来加以弥补。从而机械化程度愈高,因为损耗而侵占的利润就会愈多。——而这其实也正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率,竟会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100万元的价格中,总计有20万元,是被制造业中的资本家们所扣除到的利润;而其余8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8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总计20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所得税(机械经济增值税);又有总计10万元,是被工人们所扣除到的工资。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100万元的价格中,合计有50万元,是构成了机械经济中工人、资本家、和国家的工资、利润、和所得税;而其余5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但由于在这5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合计10万元的农牧业产品(诸如棉花、亚麻、蚕丝、羊毛、牛皮、橡胶……等等)的费用。而在这合计10万元的农牧业产品费用中,又有总计3万元,是被已成为农场主的农奴们所扣除到的基准收益;另有总计3万元,是被已成为土地资本家的地主们所扣除到的级差地租;再有总计4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土地税(土地经济增值税)。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50万元的成本中,还有合计10万元,是构成了土地经济中农奴、地主、和国家的基准收益、级差地租、和土地税;而其余40万元,则构成了——商品的成本。

      而这其余的40万元,按理应该统统都是各种矿产品的价格。但为生产这辆豪华轿车所耗费的各种矿产品诸如铁、锌、铜、铝、镍、铬、金、银,还有树脂、颜料、石英砂、稀土材料,以及煤炭、石油、天然气,再加酸、碱,和水、电等等,它们在期货市场上的价格总共却只有10万元!……还有总计30万元的价格,又应该归到哪里去呢?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销售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运输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广告行业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 一系列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资本家们说。
      “在这些矿产品身上,还应该加入我们的5万元!……我们的5万元!”——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其它众多第三产业部门的资本家们说。
       ……如此等等。
      从而所有这些矿产品,尽管它们在期货市场上的初始价格,总共只有10万元;但在众多第三产业部门的积极参与下,它们在汽车市场上的最终价格,合计则终于是达到了40万元。
      而在这合计40万元的价格中,又有总计10万元,是被已成为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奴隶们所扣除到的基准收益;另有总计15万元,是被已成为第三产业资本家的奴隶主们所扣除到的资源租金;再有总计15万元,是被国家所扣除到的人头税(第三产业增值税)。

      所以客观一些讲,在这辆豪华轿车100万元的价格中:
      总计有10万元(10%),乃是分配给工人们的——工资价值。
      总计有20万元(20%),乃是分配给资本家们的——利润价值Ⅰ。
      总计有20万元(20%),乃是分配给资产阶级国家的——利润价值Ⅱ。
      总计有3万元(3%),乃是分配给农奴们的——基准收益。
      总计有3万元(3%),乃是分配给地主们的——级差地租Ⅰ。
      总计有4万元(4%),乃是分配给地主阶级国家的——级差地租Ⅱ。
      总计有10万元(10%),乃是分配给奴隶们的——基准收益。
      总计有15万元(15%),乃是分配给奴隶主们的——资源租金Ⅰ。
      总计有15万元(15%),乃是分配给奴隶主阶级国家的——资源租金Ⅱ。
      由于如上三大产业九个层次的合计正好是100万元。……所以,除非我们通常只是局限在其中某一方的立场上看问题;否则的话,所谓“商品的成本”——这的确是一个可以从根本上来解决掉的问题。

3 国家财政的三大来源与三大开支
      在我们这个已经是由原始经济,奴隶经济,土地经济,和机械经济──这四种不同经济共同来组成的现代社会里,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因此而有了如下三大来源:
      其一是从已将原始经济和奴隶经济合为一体的,第三产业经济中所取得的──人头税(第三产业增值税)。
      其二是从土地经济中所取得的——土地税(土地经济增值税)。
      其三则是从机械经济中所取得的——所得税(机械经济增值税)。
     (至于名目繁多的其它诸多调节税等等,本质上可以分别归属到上述三大税种之中。)
      与此同时,在国家的财政支出中,也正好是有了与之相对应的三大开支:
      其一是用于发展(包括警察部队在内的)国家各级行政管理机构,以求加强人头管理的——行政费开支。
      其二是用于发展国家各种军事力量,以求加强领土管理的——军费开支。
      其三则是用于发展国家各项公共设施,以求加强经济联系的──基础建设费开支。
     (至于名目繁多的其它诸多社会福利费开支,本质上则是属于“工资”的范围。)

      鉴于这三大来源与三大开支之间,正好是有着彼此对应的相互关系,所以我们应该很容易判断出:在对于人头税、土地税、和所得税的征收税率已经大体均衡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行政费开支、军费开支、和基础建设费开支──这三大开支各自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应该是与这个国家的第三产业经济、土地经济、和机械经济──这三大经济各自的国民生产总值,在全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相一政。
      不仅如此!
      由于在现代社会里,不能只是作为一张空头支票的第三产业国民生产总值,最终还要全部归结到以矿产品为主体的,各种自然资源产品的价格上去。所以更通俗一些的说法是:在对于人头税、土地税、和所得税的征收税率已经大体均衡的情况下,一个国家的行政费开支、军费开支、和基础建设费开支──这三大开支各自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应该是与这个国家的采矿业、农牧业、和制造业──这三大产业各自的国民生产总值,在全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相一致。
      从而一个国家的采矿业愈发达(例如南非和沙特),归根到底乃是从各种自然资源产品中所取得的行政费开支,就可以愈充足;进而这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机构,相对来说,就可以表现得较为坚固。
      从而一个国家的农牧业愈发达(例如俄国和中国),归根到底乃是从各种农牧业产品中所取得的军费开支,就可以愈充足;进而这个国家的军事力量,相对来说,就可以表现得较为强大。
      从而一个国家的制造业愈发达(例如日本和瑞士),归根到底乃是从各种制造业产品中所取得的基础建设费开支,就可以愈充足;进而这个国家的公共设施,相对来说,就可以表现得较为完善。
      而当一个国家的采矿业、农牧业、和制造业都很发达(例如近代的英国和现代的美国),从而使得归根到底乃是分别来自三大产业的行政费开支、军费开支、和基础建设费开支都很充足的时候;……那它就当然就是一个“超级大国”。
      并且这三大开支中任何一项所应占的比例,如果受到人为的改变(例如例如将南非的一部分行政费开支,挪用到军费开支中去;将俄国的一部分军费开支,挪用到基础建设费开支中去;或者将瑞士的一部分基础建设费开支,挪用到行政费开支中去等等等等)──哪怕是出于最良好的意愿;都将会因为国民经济已经比例失调,而导致正常发展的国民经济遭受损害。

       ……不过我们似乎立刻就遇到了一个例外,因为,倘若上述推理是不错的话;那对于象日本这样一个其矿产资源显然是相当贫乏的国家来说,又何以能够在并未损害国民经济正常发展的情况下,维持一个其行政费开支显然并不贫乏,而且比之任何一个国家都毫不逊色的ZF机构呢?
       这件事情的微妙之处在于:虽然日本的“无机矿”资源是相当贫乏的,但它的“有机矿”资源例如——海洋渔业资源,却是相当丰富的。所以,这里只须将上述推理中的“采矿业”,替换成完全是同一性质的“捕捞业”【其实,在任何一种自然资源,都可以一般地被视之为一种“矿”的前提下;即便是狩猎业、捕捞业、和伐木业,乃至对于水利资源、风力资源、太阳能资源的开发业,甚至对于自然风光的旅游业,直至对于特殊地理位置的开发业……等等,也统统可以纳入到经济学意义上的,广义的“采矿业”之列!】。
       那对于象日本这样一个海洋捕捞大国来说,无须损害国民经济正常发展,就可以维持一个毫不逊色的ZF机构,也就不足为奇了。……难怪尽管有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却还是不能使日本放弃它的──捕鲸业!
       这里还有一个关于日本的问题是:倘若上述推理是不错的话,那对于象日本这样一个其土地资源也显然是相当有限的国家来说,是否能够在不再侵占朝鲜半岛,和中国东北大片沃土的情况下,重新成为军事大国呢?
       其实,即便是在如此苛刻的条件下,日本重新成为军事大国的前途,也未必就是漆黑一团。因为在作为军费开支唯一正当来源的土地经济中,不仅有种植业,而且有养殖业;而在养殖业中,又不仅有陆地上的养殖业,而且有海水中的养殖业。……(?)于是我们愕然了,因为日本的确是有海水中的养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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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9 14:14:22

⒋“第三产业”?还是“第一产业”?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是按照什么原则,现在有很多人已经习惯于把本质上属于土地经济的各种农牧业,称之为“第一产业”;把本质上属于机械经济的各种制造业,称之为“第二产业”;而把本质上属于奴隶经济的各种服务业,称之为“第三产业”。
    其实,如果是要按照历史本身的发展顺序来排列,那在我们这个现代社会中,除去已经融合到奴隶经济里去的原始经济(狩猎业,捕捞业,和以采矿业为主体的采集业)可以暂且不论之外。排在第一产业位置上的,应该是作为奴隶经济的各种服务业;排在第二产业位置上的,才应该是作为土地经济的各种农牧业;而排在第三产业位置上的,则应该是作为机械经济的各种制造业。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反其道而行之,也就是按照一个相反的顺序来排列。那在我们这个现代社会里,把三者之中最先发展起来的各种服务业,排在第三产业位置上,倒也说的过去。……不过即便是按照这后一种原则,把三者之中既非最先发展起来,又非最后发展起来,而是处在中间位置的各种农牧业,称之为“第一产业”;却把三者之中最后发展起来,从而按照现在的原则应该是排在第一产业位置上的各种制造业,称之为“第二产业”;——也还是很不适当的。
    想必在那些把农牧业视为“第一产业”的人们看来,只有首先发展农牧业,把五谷杂粮种植出来,把瓜果蔬菜种植出来,把猪、马、牛、羊、鸡、鸭、鹅……养殖出来;人类才可以生存,社会才可以发展,国家才可以建立。
    可是,在人工种植的五谷杂粮之前,人类为什么不可以先去吃野生的五谷杂粮?在人工种植的瓜果蔬菜之前,人类为什么不可以先去吃野生的瓜果蔬菜?在人工养殖的猪、马、牛、羊、鸡、鸭、鹅之前,人类为什么不可以先去吃野生的猪、马、牛、羊、鸡、鸭、鹅?……从而早在农牧业尚未普遍发展起来之前很久,就使人类首先是按照劳务分工的原则得以生存下来;就使社会首先是按照劳务分工的原则得以发展起来;就使国家首先是按照劳务分工的原则得从建立起来呢?
    事实上,我们人类的不仅艰苦卓绝,而且充满智慧的伟大祖先们,他们当年已经是这样做了(参见附录Ⅱ《大禹治水?还是大禹治税?》)。
                   *                         *

    逐步清晰地浮现在我们面前的,已经是这样一幅历史画面:
    人类的文明其实是从社会分工开始的【蚂蚁也有分工,蜜蜂也有分工,其它各种动物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有它们自己的分工。但动物的分工,始终是一种局限在生理差异上的──自然分工;而人类的分工,则终于是一种超出了生理差异局限的──社会分工!】。
    在这个社会分工的横向坐标轴上,不断地发生着诸如各种服务业,各种农牧业,以及各种制造业……等等的劳务分工。而在这个社会分工的纵向坐标轴上,则不断地产生出诸如长幼尊卑,高低贵贱,直至帝王将相……等等的等级制度。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要将不断增多的人口更好地组织起来,联合起来,从而能够以一种更高的效率不断地向大自然索取。
    在首先兴旺发达起来的各种服务业的推动下,人类首先向大自然索取的,主要是诸如飞禽走兽和鱼虾蟹贝等等的,各种野生动物资源;并在这个基础上,先建立起人类第一个文明社会──奴隶社会。……可是人口还在继续不断增多,需求还在继续不断扩展;于是,在众多劳务分工中本来只是处在次要和从属地位,却终于能够满足较多人口较高需求的各种农牧业,又开始逐步兴旺发达起来。
    在随后兴旺发达起来的各种农牧业的推动下,人类随后向大自然索取的,则主要是诸如原始森林和原始草原等等的,各种野生植物资源;并在这个基础上,又建立起人类第二个文明社会──土地社会。……可是人口还在继续不断增多,需求还在继续不断扩展;于是,在众多劳务分工中本来只是处在次要和从属地位,却终于能够满足更多人口更高需求的各种制造业,又开始逐步兴旺发达起来。
    在最后兴旺发达起来的各种制造业的推动下,人类最后向大自然索取的,又主要是诸如金属和非金属以及能源等等的,各种五金矿产资源;并在这个基础上,再建立起人类第三个文明社会──机械社会。……可是人口还在继续不断增多,需求还在继续不断扩展。
    一百年过去了,一千年过去了,一万年过去了,……大自然中从未有过的,已经是由奴隶经济(服务业),土地经济(农牧业),和机械经济(制造业)共同来组成的现代文明社会,终于是日新月异地发展起来;可是大自然中天然存在的各种野生动物资源,各种野生植物资源,和各种五金矿产资源等等,却是在年复一年地衰竭下去。

所以我们现在必须认真加以考虑的问题是:为了使来之不易的现代文明社会还要有一个更加光明的未来,面对着曾经是无比美丽富饶,却由于自己的慷慨大度而早已是遍体鳞伤的大自然,人类的下一步又应该做些什么呢?(参见附录Ⅰ《对未来社会的猜想》)

5 征服奴隶的战争在哪里
⑴ 如果尚未触犯法律

   在我们这个通常看起来似乎早已是面目一新的现代社会里:
    我们不仅已经看到奴隶经济所特有的消费资料生产方式——广义的“采矿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所有第三产业经济。
  不仅已经看到奴隶经济所特有的占有方式──数量意义上的〈基准〉奴隶。  
   不仅已经看到奴隶经济所特有的分配方式──基准收益,资源租金Ⅰ,和资源租金Ⅱ。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当然也已经看到奴隶经济所特有的三个阶级——奴隶阶级,奴隶主阶级,和奴隶主阶级国家,它们在现代社会里新的表现形式──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第三产业资本家,和第三产业国家。
   可是,作为奴隶经济最主要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奴隶经济所特有的生产资料生产方式──征服奴隶的战争,它现在又究竟是表现在什么地方呢?……而如果我们在现代社会里已经寻找不到它的踪影,那又怎么能够最终确定:这个实际上乃是作为人类文明起点的奴隶经济,它不仅并没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成长壮大起来,而逐步趋于消亡;反而是随着现代文明社会已经逐步成长壮大起来,而更加兴旺发达了呢?
   所以,在本篇的叙述临近结束的时候,我们需要再一次静下心来,认真地寻找一下,在现代社会中,这个征服奴隶的战争究竟是表现在哪里?

   不妨假设: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刚刚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由于并未从任何人那里继承到足以安享一生的大笔遗产,所以他现在就需要象所有正常人一样,不得不考虑为自己寻求一个谋生的职业。
   按照正常的道理,他现在可以选择到城市去,在机械经济的众多行业中,为自己谋得一个正当的职业。……可不幸的是,在几经周折之后,他却总是难以适应工厂里这轰鸣的机器,灼人的炉火,弥漫的烟雾,骇人的辐射,以及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并且认为这里显然是有损于自己的人身自由。
   不过按照正常的道理,他现在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去,在土地经济的众多行业中,为自己谋得一个正当的职业。……可不幸的是,在几经周折之后,他也总是难以适应农场里的日晒雨淋,酷暑严寒,风尘沙暴,污泥浊水,以及既沉闷又繁重的工作;并且认为这里也显然是有损于自己的人身自由。
   不过按照正常的道理,他现在还可以选择到矿区去,在奴隶经济的众多行业中,为自己谋得一个正当的职业。……可不幸的是,在几经周折之后,他又总是难以适应采矿业的危险,运输业的艰苦,建筑业的劳累,以及商业中的尔虞我诈;并且即使他因为比较机智灵活而谋取到一个行政管理的职务,也还是免不了要经常接受种种指令,遵守种种规则,遭受种种喝斥,忍受种种屈辱。
   但倘若他宁可在这个内容其实是十分广阔的第三产业领域里选择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或者医生、律师、记者、工程师……等等作为自己的职业;却又耐不住十年寒窗的清苦,和殚思竭虑的煎熬;并且认为这样做也还是有损于自己的人身自由。
   不愿做工,不愿务农,又不愿当奴隶……哪怕已经是一种很体面的奴隶;那他现在还可以干些什么呢?

⑵ 如果已经触犯法律

   到深山峡谷去狩猎!……可是在这里,他将赫然面对一幅“禁止违章狩猎!”的告示。倘若他不听劝阻,偏要做一个自由的狩猎人,猎区管理人员就会毫不客气地召来猎区警察,将其驱逐出境直至逮捕法办;以迫使他改造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
   到江河湖海去捕捞!……可是在这里,他将赫然面对一幅“禁止违章捕捞!”的告示。倘若他不听劝阻,偏要做一个自由的捕捞人,渔区管理人员就会毫不客气地召来渔区警察,将其驱逐出境直至逮捕法办;以迫使他改造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
   到原始森林去伐木!……可是在这里,他将赫然面对一幅“禁止违章伐木!”的告示。倘若他不听劝阻,偏要做一个自由的伐木人,林区管理人员就会毫不客气地召来林区警察,将其驱逐出境直至逮捕法办;以迫使他改造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
【于是我们仿佛是在这里,听到了俄国大诗人普希京那充满忧伤的声音:
“在有着幸福的地方,都早已有人把守;或者是开明的君主,或者是暴君。”】

   但非常不幸的是,这位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在经过初次的逮捕法办之后,仍然不肯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他现在又满怀怨恨地返回到他曾经生活过的某个城市里来,居然要把周围许多从小就已被教育和训练成为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当做自己“采集”、“捕捞”、和“狩猎”的对象。
   例如偷窃!……可是在这里,他不仅要遭遇到受害人的奋力反抗,并且也终于难逃偷窃科目警察布下的法网。
   例如抢劫!……可是在这里,他不仅要遭遇到受害人的奋力反抗,并且也终于难逃抢劫科目警察布下的法网。
   例如凶杀!……可是在这里,他不仅要遭遇到受害人的奋力反抗,并且也终于难逃凶杀科目警察布下的法网。
   但更加不幸的是,这位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在经过再次的逮捕法办之后,仍然不肯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他现在竟然要一改以往“各自为战”,这种势单力薄的最低的战争形式,而进一步采取“集中作战”,这种势大力强的较高的战争形式;来继续他这种对于合法公民的“采集业”,“捕捞业”,和“狩猎业”。
   于是他在这个通常看起来似乎早已是一派和平景象的,现代社会的各个角落里,居然联络起不少和他一样宁可做强盗,也不愿做奴隶的同伙们;他们密谋策划,信誓旦旦,开始组成一个又一个专事偷窃、抢劫、和凶杀的暴力集团。……可是在这里,却还是难逃早已是以“联合作战”,这种无坚不摧的最高的战争形式严阵以待的,各种治安警察的联合围捕和更加严厉的制裁。

   但最为不幸的是,这位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在经过多次的逮捕法办之后,竟还是不肯成为一个爱劳动,守纪律,愿意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他现在甚至胆大妄为到加紧制造凶器,冒险走私军火,想要乘着由于国民经济比例失调,而引发的一场社会动乱的时机,鼓动众多虽然历经千辛万苦,却还在勤勤恳恳从事合法经济的合法公民,联合起来举行暴动;以共同投奔一个无须做工,无须务农,也无须当奴隶的更加自由的世界。
   ……可是在这里,终于还是难逃早已是用警棍、警绳、警笛、警车、手铐、脚镣、刺刀、盾牌、催泪瓦斯、高压水枪、闪光弹、高爆弹,以及手枪、步枪、机关枪,一直到坦克、大炮、直升飞机……等等各种现代化武器装备武装到牙齿的大批防暴警察,和成团、成旅、成师、成集团军的武警部队的残酷无情的镇压,和最为严厉的制裁!

⑶ 认真记取经验教训

   亲爱的读者,当您或者是在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或者是在惊心动魄的报纸、杂志、小说、电台,以及电影和电视里早已司空见惯之后,再一次看到这些宁可做强盗也不愿做奴隶的人们的,足以杀一儆佰的,十分可悲的下场的时候;想必也能和我们一样,更加清醒地认识到:
   对于任何一个已经长大成人并且身体健康的青年男子(当然也要包括青年女子)来说,倘若他并未从任何人那里继承到足以安享一生的大笔遗产;或者虽然继承到大笔遗产,却仍然想要有所作为。那在我们这个并不是没有自由的现代社会里:
   第一,他可以被允许在机械经济的众多行业中,自由地为自己寻求一个谋生的职业。……但如果他不愿意成为机械经济中的一分子,那也不要紧;因为,
   第二,他还可以被允许在土地经济的众多行业中,自由地为自己寻求一个谋生的职业。……但如果他也不愿意成为土地经济中的一分子,那还不要紧;因为,
   第三,他又可以被允许在奴隶经济的众多行业中,自由地为自己寻求一个谋生的职业。……但如果他甚至不愿意成为奴隶经济中的一分子;
   而是想要更加自由地通过(实际已落入原始经济范畴的)首先是对于各种自然财富,然后又是对于各种社会财富的“采集业”,“捕捞业”,和“狩猎业”(除了刚才所列举的偷窃、抢劫、和凶杀之外,这里还要包括诈骗、贪污、行贿、受贿、拐卖、乞讨、拾荒、走私、贩毒、纵火,以及强奸和卖淫……等等),来谋求自己的更加自由的生存和发展;那他现在所要面对的,将会是一场又一场主要由警察部队,这个从来都是属于奴隶经济的战争机器来执行的──征服奴隶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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