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sseau 发表于 2017-1-16 16:17 
等号两边的量纲都不同。
劳动量和产物量不是等同关系。马克思从没有这样荒谬的结论。
马克思说,价值是商品当中凝结的劳动。
那么,
第一,上述凝结,肯定发生在劳动过程当中。并且,所谓凝结,这体现着劳动与产品之间的互相附体、相互表达之类。
第二,商品与价值,肯定一一对应。百分百的商品,肯定对应百分百的价值。百分之一份的商品,肯定对应百分之一单位的价值。万分之一份的价值,肯定对应万分之一单位的商品。也就是说,一个商品粒子,对应一个价值粒子。
那么,以上至少是一比一、一对一的对应关系。而一一的对应关系,不等同于相等,不等同于对等,但,近似于相等,近似于对等。并且,一一的对应关系当中,有可能包含一一的对等。
那么,假若商品与价值之间,是一一的对应关系,则可见,价值量与商品量之间,是互相表达、互相体现的关系。
其实,说价值与商品之间是一一的对应关系,与,说价值与商品是一一的对等关系,2者在理论的效果上,非常趋同。
另外,假若认为,人类产品完全是由人类劳动给创造的,当附加上这种前提,那么,以上的对应关系,与对等关系,就更加趋向了。
请大哥考虑,上述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