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gmoo 发表于 2009-8-25 13:18 
xmok77 发表于 2009-8-25 09:39
所趋之概率是所依之概率的一个取值而已
个人理解是,这里,先先验地假设存在某一概率,然后,根据这个概率可以推出(或算出)频率会依概率收敛于该概率。
这是一种“自圆其说”式的关系。
如果先验的概率假设先验地就不蕴含“频率收敛于概率”的结论,先验的假设就是“自戗”的,不足取的。
sungmoo版主,你的话里出现了好几个概率,其实意义明确,我认为没有你说的那么复杂
大数定律只需要假设存在某一个概率测度就可以推导出来
所谓“先验的假设存在某一概率”,不应该是成为“被收敛的”“概率”,我想应该是假设某一个概率测度
其他的都是可以演绎出来的,被收敛的只不过是所关心的那个随机事件的“概率值”,是个常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