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1004 发表于 2009-8-8 14:57 
“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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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点讨论:
1、很明显,三个原则之中,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才是老百姓所关心的。就像前面有人讨论过:“社会主义是手段还是结果一样”,其实这些都不重要,人民安居乐业,百姓生活富足,才是我们所向往。
2、共同富裕,必然涉及效率和公平的问题。效率讲的是过程,公平讲的是结果。效率涉及的是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就是我们所学习西方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公平涉及更多的是资源配置的后果,公平不是绝对的,相对公平可能比绝对公平更具有效率,公平和效率往往相互统一相互联系。
3、中国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没有现成模版可以照搬,一起都是在不断尝试,曲折前进,现在的中国是时刻都在酝酿巨变的中国。
没错!
发展生产力是所有社会形态共有的追求。
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形式并非中国和社会主义国家独有。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与之前的阶级社会相比较,只有社会主义才宣称自己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将共同富裕确立为最终目标,这才是走社会主义道路最鲜明、最富个性的特征。正如小平同志特别强调的:“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如果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课题是追求“效益”和把“蛋糕做大”,旨在解决“患寡”的问题的话,那么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搞共同富裕就是要追求“公平”和把“蛋糕切分好”,旨在解决好“患不均”的问题。因此,
“个人看法:
在“公平与效益之争”的过程中,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要效益就必然丧失公平,讲公平就必然丧失效益,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如果说二者只能择其一的话,一个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无论生产“效益”在高或低的情况下,在分配上都应当选择公平。因为在“效益”低的情况下,只有“公平”才有利于促进“效益”的提高,在“效益”高的情况下,也只有“公平”才有利于“效益”的进一步增长。
公平与效益的关系不矛盾,把二者对立起来,原本就是一种误解甚至是故意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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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赞成 20070201004所说的第3点。因此,本人才认为:
“旧的分配方式(《资本论》揭露的由资本要素独占收益(剩余劳动)的分配方式)是体现资本主义本质的分配方式。
基本原理:生产关系决定分配方式。
社会主义,怎么能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呢?怎么能没有自己的分配方式呢?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尚不具备马克思所说的“按劳分配”条件的阶段。
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既不能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又尚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条件的阶段。
小平的深刻总结、洞察、提醒中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就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因袭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必须创建新的分配方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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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走向共同富裕,如何体现“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我们必须且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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