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leigz 发表于 2009-8-2 21:32
存在的问题就是,如何从量上来解释价值。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8-3 21:06
当把物品的效用或者说人对物品的需求进行了合理的量化后,这就可以直接计量可称之物品的使用价值(称其为使用价值)。
有关“我对物品的需求,你肯定不能进行合理的量化”的问题我举一个例子,你就能理解其中的道理。
比如,你买大米,你一定会强调,我一次愿意买多少就买多少,愿意哪天买就哪天买,由此让人感觉需求或者说需求量是很不确定的。
但是只要仔细观察你就会发现,假设以大米为主食的话,一个人一天的需求量大约在1斤左右。这样在研究需求量问题时,我们首先要确定一个时间单位,这一时间单位就是一天的24小时。至于一次买多少或购买时间间隔的问题,可视为是一个为了保障基本需求(每天需求)的储备问题。
经过这样的量化后,各种物品的基本需求量就能确定下来。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8-3 23:43
有关你说的“效用与需求”的问题,我在“第二章效用的量化”中的“一、效用及需求问题”有这么一段论述:
“。。。。。我们不难想到,享受、欲望、满足、用途、效用、需求、需要、使用价值等等,其意思是相通的,。。。。”
这就是我想到的,也是我所要做的解释。
戈森定律涉及的是需求的增量与或饱和的关系问题,这正证明了有个基本需求量的存在。反之,一旦引入了基本需求量,边际效用所解释不情的问题就能得到很好的说明。(参见5楼的“第四章 价值原理 四、价值计算公式的数学证明”)
需求中的储备是可以减少的,但基本需求不能递减。一旦递减,不是生活质量在降低,就是人的生命将受到威胁。例如,你可以不吃米饭,但你不能同时不吃面食或其它主食。以一天为计算标准,其量显然即不必增加也不能递减。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8-4 18:20
你认为:“人对物品的需求或欲望、满足、需要等却可以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减。”
那么,这种“消费量”究竟反映或说明的是什么事实呢?例如,你一顿饭吃4两米饭,很明显,在4两之内,你每多吃一口所得到的满足总量一直是增加的;只不过增加的程度会减少,这就是所谓边际效用递减的意思。
反过来,一旦确定了一个基本消费量,比如一顿吃4两米饭,那就不必再引入什么递增、递减的概念了。
例如,你只吃了1两米饭,那就是1/4饱;吃了2两米饭,这就是半饱;只有吃完了4两米饭,才能称为全饱。吃完了4两米饭,你就不必再吃了。此时就不存在需求或欲望、满足、需要等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减的问题,而是骤然停止。
因此可以说,“人对物品的需求或欲望、满足、需要等却可以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减”这种观点本身就很含糊。为什么有很人认为边际效用价值论是一种主观价值论,就是因为在“消费量”方面没有一个共同的标准,从而不能不带有个人的心理评价使得这种理论失去了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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