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马克思的经济学的理解(5)商品拜物教
1、社会是人与人的交往
2、商品经济条件下,人愈发表现出其独立性,似乎个人可以独立于其他个人而存在:他们只是在商品交换上表现出相互的联系。例如:鲁宾逊一个人漂流到荒岛上,独立从事生产和生活,看上去就是独立于社会而存在。
3、因此,马克思将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的特征表述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
4、人的独立性是直观的体现,并且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为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这一现象的结果是,人们很容易把人的独立性看作是自然的,很容易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看作是偶然的,把个人看作是当然的主体。(例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进而言之,把自己当作是唯一的目的,自己同他人之间的关系视为物与物的关系——“他人即地狱”。
5、于是,在人的眼中,不仅个人具有独立性,并且物亦具有了独立性——物与物的关系成为了独立于人的存在。马克思说:“如果一定要找一个类比,就只能逃到宗教的领域去。在那里,人脑的创造物成了独立于人的活生生的存在,而在这里,人手的创造物成了独立于人的活生生的存在。”(凭记忆而写,与原文可能有文字出入)
6、因此,马克思称之为“商品拜物教”
我的理解是,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与他的异化理论一脉相承,虽然马克思这里没有使用“异化”这个概念。
最后,一点补充,物的独立性的一个表现。例如,在生产中,劳动(人的作用)被看作是与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生产资料,或物的投入要素)看作是完全等同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