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经管百科 爱问频道
3627 3
2009-08-04
一位朋友是五至六级伤残员工,如果不能上班工作,他的薪资待遇应该

    是什么标准(国有企业),请问哪位高人知道这方面规则制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9-8-4 15:25:09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适用于国内工商企业
(1)从工 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5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6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 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残津贴,标准为: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 残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以往被称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 试行办法》等有关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待遇规定相比较,《工伤保险条例》基本沿用了这些规定。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对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为其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作,使其回 归社会.这对职工本人、用人单位和国家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工伤职T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系的权利 不受限制,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实行这些补助,是为了使工伤职工在寻找到新的工作以前,基本生活开支 有必要的保障,并有能力治疗疾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内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规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8-4 15:45:52
再求助一个问题,如果我这位朋友所在公司因兼并或停产等原因,被迫调至新的公司,其待遇应当是什么标准,

请高人们指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8-4 15:54:03
什么待遇? 不对啊,这是企业破产清算时必须首先支付的。兼并的话就向兼并企业申请,这是企业的义务。
56级伤残津贴:以清算时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为基数,清算到工伤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旧伤复发医疗费:按照工伤人员伤残等级和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清算,五级伤残8%、六级伤残7%,清算到平均预期寿命。其中,平均预期寿命与破产清算时年龄之差低于5年的按5年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清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