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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首先我好早就看过你的这篇公地悲剧笔记,归纳的比较详细,但是后来又在论坛上又找到一篇是哈丁的这篇论文,所以又看了一遍,因为这个文件夹里还有反公地悲剧的文章。(两篇文章翻译上还有差别了)让我在思考了一遍关于自由方面的东西。公地悲剧的原因是产权不明晰,导致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违背离,似乎反驳了亚当·斯密的那只无形的手,但是正如那些18世纪哲学家所说的自由不是绝对的,只有在道德和共同利益的约束下,谈自由才是有意义的,没有任何约束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如果真有的话,那就把人比作是狂奔的野兽,毫无理性了,人可是有思想感情的动物。其实这些肆意放牛的牧人看似很理性,考虑到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牺牲共同的利益,其实不然,他们把别人当了傻瓜,认为别人不会那么做,或者他们更加精明的认为反正大家都这样肆意放牧,我不多放牧一只牛,那我就要吃亏了。其实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抱有后者这种看法来行事的,从而导致资源的过度滥用,最终大家都玩完,在看待这样一种行为(大家都蜂拥而上,追逐私利,不愿吃亏)时,其实这里的人就是不理性的,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假设地球上只有一种公共资源,若个人为了自己的私利,不吃亏而过度耗用掉,这就意味着资源很快就会枯竭,人类后代就将无法延续下去了。事实上,一个理性的人都会把自己的资源分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当前消费,一类是保留将来消费。而经济学中最著名的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那个例子了。那么这些放牧者应该考虑到如果有一天,牧地被过度耗用掉了,他们还能放牧吗?其实他们考虑到了也仍将这样做,因为他们不愿吃亏,可以断定公地悲剧必然要发生,因为眼前的利益要夺走他们的理性。可见,表面上这些为了个人利益而放弃共同利益的放牧者看似理性,实则还不够理性。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从理性这个角度看,公地悲剧并没有违背亚当·斯密的那只看不见的手。
   
    而从放牧者这种还不够理性的行为来看,就可以把他们比作狂奔的野兽,因为在这里就缺少了一个约束机制,使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放牧,前面我已经说过谈没有约束的自由是好无意义的。可见,这里的约束机制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产权界定了。



关于产权的问题,还没写完,到时更新,这纯属个人看法,大家还有观点可以回复分享!
这个帖子我会不断更新,谢谢关注!

恩 经过一番思考  我犯了大错  否定理性假设  


申明我这说的理性是主观的(人们少数情况下的行为,与经济学中的理性不同,那这种情况下的人们是否理性呢?)

其实每个正常人都是理性的(最近得出的结论), 除了智障者,正如没有什么所谓有限的理性。这个是受了sjashtray 网友启发,非常感激。首先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对未来的预期来做出选择的,而事态的瞬息万变影响个人的预期从而改变个人的选择,因此即使对同一问题在不同时点而做出的选择也可能是不同的。

对未来的预期有两种,一是个人所期望实现的结果,并且这个结果即使在别人眼中看来是错的,只要当事人相信他是对的就行(自己认为收益会大于成本 二是即使这是个糟糕的结果,当事人也愿意接受(自己认为收益会小于成本)。因此这里的预期是种主观的概念,与那些书上所说的适应性预期或理性预期不同。它是根据个人自己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过去、现在、将来的考虑,以及自己的收益成本的权衡和对预期损失的容忍度)后,使自己效用最大化得出的,并且只有当事人最清楚知道什么是最适合自己的,可见每个人的理性选择具有人的差异性,对A适合未必对B适合,因此从观察者角度看被观察者的行为,判断其是否理性是不合理的,而且这种判断似乎也没有意义,因为只有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啊!

此时,很多人都会用谈感情的事来反驳,对于男女双方来说,由于预期总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由于人们对爱情这种商品的满足感随着综合因素而改变,因此预期也在不断改变,并立即做出选择,有时做出这个选择的时间很短,可能只有万分支一秒,以至于我们无法察觉到,这就是谈恋爱时所说的感觉了),因此谈恋爱总是需要双方不断地投入更多的心思来满足对方的多样性需求,从而获得双方的预期,否则就只能理性地分手了。

我得出的结论是,人的预期变了选择就会改变,因此不同时点所做的选择不能只说只有哪一个是理性的,其实都是理性的选择!谈理性到底意义何在呢?有的人认为理性人假设可以有助于预测人们的行为,即每个人都根据利益最大化来做选择,但是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却是因人而异的,并且有时用金钱来衡量也是不准确的!

有时我们经常看到这种现象,是理性胡闹:
人的思想五花八门,而人的行动却大同小异;因为前者不承受代价,后者承受代价。这里就指的是经济学中的理性,而人们如果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行事,宁愿付出代价时,这种行为常被别人看成是非理性的,因为它的结果不理想。


正常人作出的任何行为都是理性的,但未必是理想的。这里“理性”是指当时理性、“理想”是指结果理性。聪明人是能把理性推向较理想状态的人。

这样看来,其实我大多数情况下的行为都是傻人的行为,很多人也是这样子的!

(上面内容纯属我个人的观点,请不要误解我否认经济学中的理性,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人的行为确实是理性,尤其是当可用金钱衡量时。我这里只是把人们所理解的感性行为也看成是一种理性的行为,你或许觉得会很牵强,你可以认为我说的是谬论。其实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解释我们应该相信、尊重、宽容地对待别人的选择及其改变,尽管最后的结果可能会很糟。因为心胸越豁达,人就越自由。说心里话,我不太赞成用经济学去解释感情的事,有点亵渎那份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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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5 14:47:47
gusicepa兄:
    昨天实在不好意思,手头上的事情太多,晚上回去后,太晚了,也就没有上网了,现在才给您回信,还望多多谅解!
    1、我将的你的标题改了一个字,将“份”改成了“封”。
    2、说实在话,这篇读书笔记——《公地悲剧:一个简要的读书笔记》,我现在都不好意思看,那是几年前上研究生专业课的时候,老师推荐的的一篇Hardin的文章(《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给我们布置的课程作业,翻译这篇论文。后来,在翻译的基础上,我简单写了点自己的感想。现在看来实在是太浅显了,笔记总结得很不深入,自己得出的思考也不很充分。
    3、关于您谈到的关于“自由”方面的内容。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相对的。在“道德约束”和“共同利益”的约束条件下谈论自由的意义,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自由除了有‘为所欲为’的权利和又有不损害他人的责任义务(外在的道德和法律规则)”?
    Hardin的这篇论文面世后,由此带给人的思考可能远远超出他的想象。而且“公地悲剧”不应照字面的意义解释,而应视为一种比喻的概念,是一种现象的简称。此外,Hardin 对“公地”一词的使用也常被误解,这导致了哈丁后来认为他应该将他的论述标题改为——“未受规范的公地之悲剧”,请注意他使用的“规范”一词。
    “从理性这个角度看,公地悲剧并没有违背亚当·斯密的那只看不见的手。”呵呵,你这是从长远的“演化”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吧?!另外关于由公地悲剧引起的“公共产品易被损坏和权责不够分明”等方面的思考期待您更多的分享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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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7 11:17:20

鬼兄:
    谢谢你帮我改了下帖子标题,发帖较少就是容易出错呀!恩,我经济学还在初级入门,我的知识比较的狭窄,所以想法比较幼稚,考虑的不周全,这些都是看了一些文章后总结,还请见谅啊,有什么意见尽管提。

    至于你写的这篇笔记的确浅显了些,但对于我这个初学者来说,从这里找到了联想的点。恩,因为我对哈丁教授写的这篇论文《公地悲剧》还没有一个背景的了解,现在我才知道他会将标题改为“未受规范的公地之悲剧”,这样说来,他是在提醒人们公地悲剧这一现象经常发生,警示人们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了。公地悲剧被看作是一种现象,于是经济学家们就在向如何避免该现象的发生的课题研究开来。

    在看待这个问题时,我在想试图解释为什么会发生这个现象时,从最本质的自由出发(每个人都可以任意放牧)到涉及个人私利(理性人假设)到与公共利益相违背再到需要一个约束来规范。我想这正是经济学家找到靠私有化来解决这一矛盾的逻辑基础。


     自由除了有 ‘为所欲为’的权利和又有不损害他人的责任义务(外在的道德和法律规则)”呵呵,你这样表述比我写的更加清楚了。你说稍为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自由不是绝对的,那为什么那些放牧者还要肆意放牧呢?所以我得出他们不理性的结论是有点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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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7 11:20:26

    如何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最近刚刚看了赫勒教授的《困局经济学》,里面提到通常有三种方法:私有化、协作、政府管制。不用说,信奉自由的人都会选择靠私有化来解决。从常理看,自己的东西人们会更加爱护,公有的东西因为权责不分,很多人都抱着免费搭便车的心理将一部分成本转嫁到别人身上,因此进行产权界定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了。(当然还有很多解决方法就不一一说了)可问题又来了,产权的过于分散容易导致反公地悲剧,可能致使资源“使用不足”而失效。

    在我们热衷的市场经济中,清楚的产权界定就是市场的前提,自从社会有了分工就迫使人们依靠交换而生活,因此市场中充满着各色各样的交易,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自由交换可以带来高效率,而伟大的科斯发现了交易成本,用以解释市场有时会失效。这里产权的过于分散形成的反公地悲剧,我想正是科斯理论的延续,由一个完整的产权七零八碎地分割给广泛的所有者,当需要整合多个的产权才能使用的资产时就必然牵扯到与多个所有者交易的问题,可见这个交易成本有多高呀(常见的例子是药品开发的困局),遗憾的是,科斯他老人家得出了企业的存在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却没有发现反公地悲剧。的确如果权利能自由交换,摩擦为零,那市场将完美的有效运行。

    但企业的行为就是在整合产权,企业的存在就是在降低交易成本。即将交易内部化来降低交易成本,这个过程正是企业内部由一个个小的所有者达成一致协议的交易的过程。例如一家汽车制造商,它要生产很多的零部件,如发动机、底盘、钢架、电器装置等,如果将这些东西分配给不同的所有者来生产,那么这家汽车制造商就要与各个所有者进行交易,只有和每个人谈好价钱,签好合约才可以制造出一辆完整的汽车,可想而知,谈判有多难,交易成本有多高了。于是企业干脆自己做又做发动机又做底盘的,将每个所有者联系在一起,整合产权,成为一个所有者,企业就出现了。而现实中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如企业收购、控股、兼并、跨国并购等企业行为就是整合产权的具体形式了。

    当然这也不能怪科斯(本人非常喜欢科斯)。他是从一个完美的市场出发的,企业的存在是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他又想到如果交易成本为零,只要权利界定好,无论权利最初分配给谁,最终都可以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确实,我想这里的反公地悲剧也是一种现象,它是由于交易成本趋于无穷大所造成的。所以嘛,伟大的科斯很傻很天真的当然希望交易成本为零,自然就忽视了现实生活中的反公地悲剧了。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从计划经济转变成市场经济以来,很多学者都在呼吁产权要界定好,这是市场经济机制的前提,可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大政府,小社会”的局面,尽管产权可以通过市场的竞争去约束,但政治权力靠法律来约束也是很难的,涉及到那些既得利益团体,腐败现象无处不在,而且我国的宪法制度本身就存在缺陷。这个问题太广了,先不说了,等我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看能不能晒晒我的想法。


    附注:汽车的零部件实际上是互补品,“补充品”概念最早是1838年由安东尼·奥古斯丁·古诺在《对财富理论数学原理的研究》中提出的。反公有资源理论部分纠正了当代经济学模型重“替代品”轻“补充品”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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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7 11:23:11

    还可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反公地悲剧是因为所有权过于分散所造成的,而有时人们却更加喜欢利用这种权利分散捞取更多的利益,最典型的例子是股份制公司发行股票筹资,比如07年中石油发行时开盘价(48.62元)高出开盘价(16.7元)近三倍,自打那以后就再也没回到历史最高位48.62元,这么大的资本溢价,得利的只是那些贪得无厌的大股东,受害的就是这些小股民了,尤其是中国的市场发行机制很不完善,很多公司发行股票就是为了到市场上去圈钱,投机、赌博、这个市场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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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7 12:56:21
怎么只有我们两个人在讨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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