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产品的价格是如何形成的?
1 矿产品的前期价格
倘若有人以为各种矿产品的价格,无非就是它的开采价格,那可就是大错而特错了。因为这样一来,从事矿产品贸易、运输等等一系列……实际上乃是作为采矿业的不断扩展开来的外延部分,从而本质上仍然是要归属在采矿业之中的,这些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又将靠什么生活呢?
倘若有人又以为各种矿产品的价格,无非就是它的开采价格+贸易价格+运输价格等等,那可又是大错而特错了。因为这样一来,从事矿产品分类包装、检验计量、定期储存,以及安全保卫等等一系列……实际上也是作为采矿业的不断扩展开来的外延部分,从而本质上也仍然是要归属在采矿业之中的,这些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又将靠什么生活呢?
倘若有人再以为各种矿产品的价格,无非就是它的开采价格+贸易价格+运输价格+分类包装价格+检验计量价格+定期储存价格+安全保卫价格等等,那可还是大错而特错了。因为这样一来,从事金融保险、通讯联络、科研文教、医疗卫生、律师事务、宾馆服务、直至期货市场等等一系列……实际上又是作为采矿业的不断扩展开来的外延部分,从而本质上也仍然是要归属在采矿业之中的,这些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又将靠什么生活呢?
……
所以我们现在就需要大大地扩展一下思路,看一看在现代社会里,这各种矿产品例如——石油的价格,究竟是要包含多少因素?
这里先来设定两个有关的前提:
a 参照世界各国的标准:在第三产业经济中,平均每个劳务人员每年所投入的劳动时间,大约是2000小时;
从而1个<基准>奴隶=2000小时<个体>劳动。
b 参照美国的标准,在制造业经济中,平均每个工人每小时劳动的工资价格(注意:纳税后的净工资价格),大约是10美元;从而1小时<个体>劳动=10美元。
在这样的前提下:
假设现在有一位从事石油开采的资本家(现代化的奴隶主!)。特殊地说,在他所组织的采油区中(依据年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实际上有8名从事各项劳役的劳务人员,就可以通过勘测、钻井、抽取、收集等等各个环节,每年开采出1万吨石油。但由于他这个采油区里的石油资源,已经是一种在开采效率上五倍于〈基准〉资源的优级资源;所以一般地说,在经过石油开采的环节之后:
1万吨石油=40个<基准>奴隶=8万小时<个体>劳动=80万美元
假设现在又有一位从事石油贸易的资本家(现代化的奴隶主!)。特殊地说,在他所组织的贸易区中(依据年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实际上有2名从事各项劳役的劳务人员,就可以通过报价、协议、批发、零售等等各个环节,每年销售出1万吨石油。但由于他这个贸易区里的贸易资源,已经是一种在贸易效率上五倍于〈基准〉资源的优级资源;所以一般地说,在经过石油贸易的环节之后:
1万吨石油=50个<基准>奴隶=10万小时<个体>劳动=100万美元
假设现在还有一位从事石油运输的资本家(现代化的奴隶主!)。特殊地说,在他所组织的运输区中(依据年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计算),实际上有12名从事各项劳役的劳务人员,就可以通过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等各个环节,每年运输出1万吨石油。但由于他这个运输区里的运输资源,已经是一种在运输效率上五倍于〈基准〉资源的优级资源;所以一般地说,在经过石油运输的环节之后:
1万吨石油=110个<基准>奴隶=22万小时<个体>劳动=220万美元
……如此等等。
不仅如此。再假设在这1万吨石油的开采、贸易、和运输过程中,不仅需要有上述三大部门劳务人员所投入的,总计(实际只有22个特殊奴隶却已成为)110个<基准>奴隶的22万小时<个体>劳动。
而且还需要有诸如分类包装部门、检验计量部门、定期储存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以及金融保险部门、通讯联络部门、科研文教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律师事务部门、宾馆服务部门,一直到证券市场部门……等等众多其它第三产业部门劳务人员所投入的,合计(假定实际只有10个特殊奴隶却已成为)50个<基准>奴隶的10万小时<个体>劳动。
所以一般地说,在又经过所有这一系列环节之后:
1万吨石油=160个<基准>奴隶=32万小时<个体>劳动=320万美元
而这1万吨石油,及其所体现的320万美元的价格;也就因此而分别是从使用价值、和占有价值两个方面,成为上述所有这些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即现代的奴隶、奴隶主、和奴隶主阶级国家共同的生活来源。
并且在上述各种优级资源与〈基准〉资源之比统统都是五比一的情况下,在这总共320万美元的价格中:
就会只有64万美元,能够成为分配给第三产业劳务人员的——基准收益(工资);所占比例为20%。
而其余256万美元,则要成为分配给第三产业资本家(以及第三产业国家)的——资源租金;所占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