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贤贞 朱燕亮
发布时间:2009-08-07
寻找暑期打工机会时,大学生们往往由于社会经验不足遇到“骗子公司”,一不留神就被忽悠。有的虽然得到了工作机会却常要超时加班,劳动权益无法保障。
在采访中发现,大学生的劳务市场目前尚未成熟,许多骗子正是利用市场的混乱和学生找工作的盲目无序等种种缺陷,让大学生暑期打工被骗的事件层出不穷。
部分高校指导“缺位”
上海市某高校勤助中心主任说,大学生暑期实习除了加班加点外,还有些连基本薪水都得不到保障。一些学校领导也常常会劝学生说:“实习就是去企业学东西的,别太计较个人得失。”所以,在侵权事件发生时,不少学生往往会选择“打闷包”。
目前,各高校承担大学生暑期实习介绍任务的勤助部门,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勤工助学部门虽然有指导老师,但其发布的岗位数十分有限,远不能满足学生的实习需求,这就“迫使”大学生自找出路。
“放心岗位”消除忧虑
交大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刘建新说,早在暑假开始前的1个月,学校就已在网上推出了暑期实习岗位,学生可以自己投简历“应聘”。“我们也会对企业进行把关,那些没技术含量的廉价劳动力不会出现在招聘名单中。如果在学生见习过程中,发生侵犯权益的事件,校方会将企业从名单中清除出去。”
华师大勤助中心主任王志也表示,暑假期间,他们仍将实时更新岗位信息,为学生提供实习服务。并且,在派学生外出工作前,学校还会要求学生签署“三方协议”,写明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明确提出,校方将对整个实习过程进行严格监管,一旦发现侵害学生利益的事件,将“终止”实习合同。
学校应肩负“监护”职责
不过,类似交大、华师大这样主动为学生找到暑期实习机会的高校并不普遍,知情人士坦言:“一些学校对学生暑期实习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放羊’的结果就是学生自己外出找工作,容易发生受骗上当的事件。”
王志建议,学校不妨肩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凡是学生要找暑期实习必须通过学校介绍或到校方处备案。
《劳动报》2009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