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关于对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思考
张明生[1]
摘 要:始于1998年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减轻农民负担、精简乡镇机构、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及制度性问题逐渐暴露,农村税费改革中面临着“囚犯两难困境”。为解决“囚犯两难困境”,避免陷入“黄宗羲怪圈”,需要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本文拟对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农村综合配合配套改革
囚犯两难困境
黄宗羲怪圈
被誉为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中国农村第三次革命”的农村税费改革始于199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和关怀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坚持“减轻、规范、稳定”六字方针,七年来,经历了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局部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方案、全面推进的几个发展阶段,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改革成效出显,基本实现了“三个确保”。主要表现为:
[1] 作者为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附件列表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