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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6121 8
2009-08-13
这是一个真实世界中的案例:
A是军工企业,B是火电厂,两企业相距不远,而且两企业都在农村,周围有很多农户。
A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B属于华能集团。无论是A与B,还是其所属的集团公司,可动用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可能都基本相当。

电厂以前总是将没经过处理的煤灰倾倒在A企业的东方,当每年春秋季东风刮起之时,A企业的所有职工以及周围的农户都要忍受煤灰之苦。
问题是:如果您是A企业的领导,该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显然,这是一个由外部性所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但是,课本上所讲的关于外部性的解决方案无法用在这里。
1,将外部性内部化——两个企业使命完全不同,因此不可能合并,纵使合并,也无法解决农户受害的问题。
2,政府向电厂征收庇古税——但是污染是过去造成的,而且也无法确定合适的税率。当然,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对电厂罚款,然后再用这笔罚款治理煤灰的污染,但是地方政府没有这么做!具体原因不得而知。
3,科斯所说的明晰产权,还要求交易费用非常小——然而现实的问题是交易费用太高,而且司法体系的公正性也很值得怀疑,于是“谁污染谁治理”也成了一句空话,而且侵犯他人产权的行为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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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3 21:34:39
what's your point for this po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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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3 22:01:31
yjwang05 发表于 2009-8-13 21:34
what's your point for this post ?
如果您是A企业的领导,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有效地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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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3 22:11:32
既然“司法体系的公正性也很值得怀疑”,那还有什么办法?寻租,相互较劲地寻租,直至高层的高层出面“界定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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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3 23:58:38
问题很尖锐!!!
我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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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4 07:58:45
1、与电厂领导协商沟通或者由地方政府出面,另找一块倒煤灰的地方。征地费用由两家企业协商解决,共同承担。
2、投资建设一个粉磨站、砖厂之类的项目,利用粉煤灰生产水泥或者砖,两家企业各占一定股份,粉煤灰综合利用还可以申请免税,双方均可受益。
3、联系可以利用粉煤灰的单位,将B厂的粉煤灰买下来(甚至可以不用出钱,因为电厂煤灰多了堆场不够用时还要出钱请人运走),卖给需要粉煤灰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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