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leigz 发表于 2009-8-26 10:15 
你要这样定义,自然没有问题。那么,我说,你的价值是不断变化的,是无法测量的。对吧?
我的价值定义为,等边际时的最小边际效用。这和历史上的效用论的定义是一样的(在内涵上存在一些区别,这里可忽略)。
我的价值是可以测量的。
1)边际效用本身就是“最后的效用”的意思,最小描述的是什么?认为多余。
2)去掉最小,你的价值定义是:等边际时的边际效用,这仍然可以理解。但是这样定义的价值量就是“固定”的(你说我定义的价值是不断变化的)?如等边际于+0.5处,(你的)价值就是+0.5;等边际于+0.8处,(你的)价值就是0.8;如何固定?
3)你的价值如何测量?先不提你为何判断我定义的价值就无法测量。